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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饼机制与和谐社会

(2007-04-16 12:42:47)

      分饼机制与和谐社会   

 

 

           分饼机制与和谐社会

 

 

    经济学上有一个经典的案例。A和B两个人分一块饼,总因为你多我少而分不下去,甚至打得不亦乐乎。经济学家出面为他们制定了一个规则:分饼的人后拿饼。于是,所有问题便迎刃而解了:如果A是分饼的人,尽管他十分想为自己多分一点,但规则规定他后拿,为了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他会非常自觉地将饼分得匀而又匀;B尽管十二分地怀疑A会借分饼之机为自己谋点私利,但规则允许他先挑,B自然无话可说。这便是有名的“分饼机制”。在这个机制下,A和B因为共同接受了同一个规则而达成了和谐。

    “分饼机制”可以说明制度设计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许多更为深层的道理。第一,A和B之间的和谐不是绝对意义上的和谐,而是一种“相对和谐”,即不是要求双方放弃自身利益而实现一种绝对的统一,而是以承认对方利益为前提、以接受对方追求利益行为为条件的“互利性统一”。进一步地说,第二,在一个社会中,人们只能由比较不和谐向比较和谐逼近,而不可能达到“绝对和谐”。这不仅是一个哲学命题,而且已经为实践所证明。因为,任何企图消灭利益差别和利益冲突的设想都只具有空想的意义。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傅立叶等正是着眼于消灭利益差别而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而且在完全不具备历史条件的情况下,将这一理念付诸实践,试图通过举办试验工厂达成和谐社会,其失败的结果早已注定。其实,“和谐”是基于“差别”而言的,没有差别,和谐便无从谈起。有如在一个家庭中,男女差别才是和谐幸福的基础,中国文字“好”不正是用差异来表达和谐的吗?第三,设计“分饼机制”者,不仅承认A与B两个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差异、矛盾和冲突的存在,而且还巧妙地利用了他们的“自利”动机和利益冲突,使他们在为自己的同时,必须最大限度地考虑他人的利益。“分饼机制”最突出的特点便是具有上述“激励相容”的性质,它不仅能够有效地缓解和调和双方的矛盾,而且可以使他们实现共容、共存和共同发展。更重要的是,由于A、B双方的争端可通过“分饼机制”来自我调节,社会管理成本被大大降低了。第四,我们所说的和谐社会不是(或主要不是)指结果的和谐,而是指制度和机制的和谐。再复杂的利益冲突,只要有科学的制度设计和良好的协调机制,都可以和谐地共存在于一个社会之中。相反,再统一的利益主体,如果没有好的机制,仍然会矛盾四起,甚至“反目成仇”的。

    循着“分饼机制”的思路,我们可以思考防止和反对腐败的问题。腐败是一个社会中最不和谐的音符,而腐败的一个重要根源恰恰是“分饼的人先拿饼”。那些掌握权力和资源的人如果可以不受约束地使用权力和分配资源,那么,无论对他们进行怎样的道德说教,都不足以防止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由此看来,“分饼机制”的第五条启示是:和谐需要制约,只有制约才能产生和谐。A和B之间的和谐恰恰是相互制约后的和谐,而社会公务人员,则需要特殊的制度约束,才可以有效地防止腐败行为。所以,制约是制度设计的题中应有之意,是制度设计的核心内容。

进一步的问题是:什么是好的制度设计呢?一个重要的标志,是对大多数人有利、能为大多数人接受并愿意自觉遵守。就像体育比赛是以双方队员承认并遵守比赛规则为前提的那样。A和B之中如果任意一方不接受或有意违反“分饼机制”,这一制度就形同虚设。那么,制定规则时就有一个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的问题。由少数人制定并为少数人服务的制度,或由少数人制定但不为大多数人接受的制度,当然不会起到协调大多数人的利益关系的作用。只有依靠大多数人制定并得到大多数人认同的制度才是构建和谐社会所需要的。

    所以,民主是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和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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