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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香还真怕巷子深!

(2010-04-03 00: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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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昨晚贺总邀我去羽毛球馆打球,我欣然答应了。我这人还是爱打羽毛球的,有人邀请,一般都去,打出一身汗,回家洗个澡,挺舒服的。贺总一是邀我打球,二是他买了《黑道》,要我签个名。我当然高兴地签了。之后他就跟我边打球,边探讨《黑道》小说中的人物,问这问那,我能回答地都回答了。羽毛球馆的老板之一龙总,也围上来与我谈论《黑道》里的钟铁龙,他也看了,说他非常喜欢。

    今天下午接到《贵阳晚报》的记者电话采访,也是针对《黑道》一书,他说贵阳有朋友看了,很喜欢,强力推荐他看。他问了几个问题,我都嘴无遮拦地回答了。晚上是群活动时间,我这个群也是打羽毛球的群,每周二、五晚上必打羽毛球,大多是三十岁上下的年轻男女,有的已结婚,有的还在找对象,活得都相当生猛、健康和愉快。我喜欢他们,与他们玩,感觉自己也年轻,体力上我好像不比他们差,经常与他们打“可乐杯”,双打,就认真,倒不是怕输,因为对方也认真,就逼得你也认真打球。说老实话,我常输,但也赢,今晚就赢了,喝着赢来的可乐,别提有多快活。人啊,就这德性,喜欢赢。我这人不好,快乐爱溢于言表,是个疯起来没心没肺的人。

    打球前,有一个年龄偏大点的球友,拍了下我的肩,掏出一套《黑道》,让我签名,我签了,忙着去打球。打了几场小比赛,下来,又一个年轻的球友走到我面前,掏出一套《黑道》,让我签个名。我忙龙飞凤舞一番,几个字还写得比较漂亮。丢下笔,再次步入球场,与另外两人打“可乐杯”,三打两胜的,为了对同伴的荣誉负责,就猛打猛冲,第一局赢了。第二局,由于彼此掉以轻心,输了。第三局乃决胜局,双方都十分拼命,分数你追我赶的,很有趣。打到二十三分比二十三分时,我一个扣杀得了一分,接着一个高球发过去,对方后退几步接过来的球质量就差了几分,我又一个网前扣杀的假动作,轻轻一吊,赢了,我与搭档击掌,以示庆贺。

    可乐送来了,我其实并不爱喝这东西,但它是赢来的,就快乐地喝着,动作有点夸张,脸上洋溢着什么。又一个球友掏出两套《黑道》,让我签名,说书是他舅老爷(老婆的弟弟)买的,特意让他带来给我签名,他舅老爷给自己买一套,给他也买了一套。一家人买两套书,五十六元钱一套,就算打八五折,也要四十七元六角钱一套呢,足见其重视程度!他说他舅老爷有我很多书,是我的忠实读者,喜欢看我写的小说。我很高兴,就更加龙飞凤舞。这段时间常签名,把“何顿”两个字签出了水平,看上去挺艺术的。球友说,何作家的字写得好。还有的球友以为是我在买书,忙向我索要,我说这书是他自己买了带来给我签名的。这样的事,在我们这个群里,已经发生几次了,他们并不追星,已不是追星的年龄了,能让他们喜欢,我真高兴得晕,如图所示:

                                     

http://s9/middle/4be3bc5bh834367abf6e8&690

   

    我写这篇博文时想,《黑道》这本书,可能是我这几十年来干文学干得最畅销的一本书,以前出了书,也有读者找我签名,但没有这么频繁!昨天与小殷通电话——他是文艺出版社发行部的,他告诉我,这本书销得非常不错,湖南图书城都断了三次货,早几天又进了一百套《黑道》,三天就卖光了,昨天又向出版社要了书。所以我没有道理不快乐!我要感谢读者,因为你们喜欢,我觉得自己写《黑道》中所花费的心血和精力都很值!也要感谢文艺社的朋友们在此书上所做的宣传,由于他们的宣传和推荐,读者才注意到这本书。如今这世界,吸引人眼球的东西实在太多了,酒香还真怕巷子深,如果不宣传,不让读者知道,那么多书摆在书店里,他知道要买谁的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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