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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纪录片的真实性

(2008-12-07 17:26:16)
标签:

纪录片

真实性

杂谈

这篇文章原发《中国电视》08第11期,里面有自己对纪录片的一些粗浅认识,虽然难免浅陋,但是愿意以此与同行们切磋交流。

我知道太长的博文不受欢迎,呵呵,——留给想看的人看吧。

 

规范与界定探索与追问

——也谈纪录片的真实性

 

关于纪录片,各家定义林林总总,却无一例外都把“非虚构”和“真实”列为中心词。“真实”,一直被看作是纪录片的本质属性。但是随着近年来纪录片创作中“动画”、“搬演”、“再现”甚至“虚构”等各类非纪实手法的运用,纪录片的真实性开始遭到质疑。究竟什么是纪录片的真实?怎样才能达到大众最终所要求的真实?纪录片界的“真实”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人们对纪录片的“真实性”又没有部分的曲解和误读呢?

在现实生活中选材,用纪实手法拍摄,是纪录片真实性的直接体现

每一个纪录片创作者在创作之初,都会首先在现实生活中选择一个可记录、可表现的题材,而不是首先去虚构一个剧本。在现实生活中选材,应该是纪录片创作遵循真实性原则的第一层含义。它“以真实生活为创作素材,以真人真事为表现对象”。这一点在业界应该没有异议,这也是纪录片与虚构类影视剧的最终分野。不管拍摄、剪辑过程中运用过什么样非纪实的手段,只要所表现、所纪录的是现实世界中真实存在的人和事,就可以划归纪录片的范畴。比如《故宫》,大量的动画与重现,并没有损害它带给人的真实感和可信度;比如《油菜花开》,唯美的画面语言、故事化的铺排讲述与张力十足的悬念设置,也并不妨害人们对那一隅真实世界的审美观照。

纪实手法在纪录片中的广泛运用,是纪录片具备大众所认可的“真实性”的最直接手段,也似乎是“真实”最具体的体现。完全按照生活本来的样子记录和拍摄,力争把最客观、最真实的生活状态还原给大众,这是《生活空间》以来最受纪录片创作者追捧、也最被大众所认可的一种表现方式。“纪实”曾经成为一种创作风尚,不加剪辑的长镜头引领着观众的视线,“原生态”表现成为创作者追求的最终目标。在这样的创作理念引导下,屏幕上固然多了“本色自然”,但是也极易流于冗长、琐碎和无意义。这也是近年来纪录片创作避开纯纪实,采用必要的“导拍”、“虚构”、“重现”等方法来表现主题的原因。非纪实手法的采用,其实是对“滥纪实”的一种矫正。但是纪实,仍然是纪录片创作中的主流手段、必要手段。

这里需要澄清两个概念:尽管“纪实”能带给观众更强烈的“真实感”,但是“纪实”并不就是“真实”。贾樟柯用纪实手法拍摄的一系列电影仍然只是电影、是故事片而不是纪录片就是这个原因。“纪实”,只是纪录片创作的一种手法,它决不是“真实”本身。而业界关于纪录片“真实性”的分歧,恐怕其中也有对“纪实”与“真实”的误读。

纪录片不是生活本身,它是一种文本创作,是创作者用来表达自己思想情感的手段和载体

钟大年教授说:“纪录片不是生活本身,它是一种文本创作,——通过影象发表对生活的看法。”就象“纪实”不是“真实”本身,纪录片也不是生活本身,它不负有完全客观还原真实生活的责任,而任何对它“绝对真实”、“完全客观”的要求都是过分的、不切实际的。纪录片的确具有某些“真实性”的特质,而且是使它区别于其它影视艺术门类的本质特征,但是真实性并不是纪录片的最终目的,而是用以承载创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情感和精神的载体。纪录片的真实性所界定的范畴,可以是它记录对象的真实,记录手段的真实,反映问题的真实等等,却不能用来界定它所传达的思想、情感和精神。但是,思想、情感和精神是可以在人类共有的情感体验基础上获得感悟和共鸣的,如果创作者通过对真实人物和事件的记录与表达,唤起了观众在情感上、思想上的深层共鸣,它真实性的特质就会被公众的认可放大和强化,而作品本身也会被认为是公正、客观地反映了真实世界的真实问题。

事实上,纪录片创作者根本无从完全重现本真生活的真实性。观众从纪录片里所体悟到的真实,“是创作者通过自己的视角所观察到的,打上了自己主观印记的真实”,“是从人类性情出发看到的真实一角”(迈克尔·拉毕格),“是一种思想的、感情的、意识的判断方式”。它原本就存在于我们每一个观影者的心里,是创作者成功的记录和表达与我们内心的情感判断契合一致,从而唤起了它显性的倾向与关注。

一直以来,业界关于“真实性”问题产生分歧的原因,除了“纪实”与“真实”两个概念的混淆之外,对纪录片真实性所界定的范畴模糊不清也是原因之一。可以要求纪录片的记录对象是真实的、记录手段是纪实的、所反映问题是真实存在的,但是作者所传达的思想、感情却不能用真实与否来衡量。盲目要求纪录片“绝对真实”、“完全客观”,其实是混淆了对创作手段与创作目的的不同要求,是没能完全理解纪录片作为一种艺术创作的存在及其特质。记录的人,其实不只是在关注拍摄对象,更多的是在关注自己内心的感受。记录,是一种表达的方式,要记录的,是拍摄对象,而要表达的,却是自己,是通过记录别的人和事来表达自己对这个世界的认知与思考。不止纪录片行业如此,所有的创作与创造,其实都是在试图表达自己,从而也在记录自己。

对纪录片真实性问题的探讨与争论,应该理解为对这种艺术形式的规范与界定

虽然纪录片只是从个体视角出发,反映的只是某一方面的真实,传达的只是创作者的感悟和体验,但是业界对纪录片真实性的要求也并不是毫无道理。这应该理解为对这种艺术门类的一种规范。这个规范要求纪录片创作在选材、手法等方面符合“真实”和“非虚构”的底线标准,以避免同其它艺术门类的混淆,以至失去自身的特色。就好象格律诗的创作一定要讲究平仄对仗,否则一不小心就会变成打油诗或者顺口溜,虽然多了通俗、风趣的优点,但却失去了原有的端庄和谨严。但是众所周知,纪录片创作在素材的采集方面是有很多局限性的,尤其人文历史类纪录片,资料的匮乏是普遍现象,单靠纪实类影像甚至远不能完成一个完整的表述。创作者为了能更生动、完美地叙述表达,必然要引进相邻艺术门类的创作手法来弥补自己作品影像缺失的遗憾,同时也可以增强作品的趣味性和可视性。这种基于表达的需要,对纪实手法之外其它艺术门类创作手法的借鉴,曾经也引起过理论界广泛的论争,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纪录片创作的成熟与发展,动画特技和必要的搬演与再现,已经成为相当一部分纪录片纯熟运用的手段,并且明显使此类纪录片作品更加生动鲜活,赢得了一片赞誉。比如《故宫》、《复活的军团》,比如《圆明园》,比如央视十套《探索·发现》等栏目大量的人文历史类纪录片。

其实,各种艺术门类之间的借鉴与融合从来不曾停止,在不妨害纪录片创作规范的前提下适当运用,应该不会损害纪录片的真实性原则。就象《故宫》的编导周兵自己所说:“带有知识性和说明性的真实再现的使用,是值得鼓励和坚持的,而另一类带有意向性和抒情性,具有视觉想象力的真实再现的使用,要十分地谨慎。”

这里顺便提一下纪录片创作中的“导拍”现象。作为纪录片创作者,似乎谁也不敢说自己就完全没有过“导拍”。为了更真实、完美的记录,“导拍”不可避免,这是比“真实再现”更普遍更常用的手段。但是导拍一定要遵循生活规律,要在有现实可能性的基础上进行,要让人觉得顺理成章,才不会破坏真实性原则。尤其在细节的处理上,一定要尊重生活规律。不只纪录片如此,虚构类影视剧的创作也大多赢在细节的真实感上,比如好莱坞的各类科幻巨制,尽管情节匪夷所思、幻相丰富,但在具体细节上却无一不真实可信,这也是它们能赢得票房的原因之一吧。

无论如何,正如单万里教授所说:“理论滋养创作灵感,但是不应束缚创作。”对纪录片真实性问题的探讨与争论,是对纪录片这种艺术形式的规范与界定,也是对纪录片创作方式的一种探索与追问。它不会成为纪录片创作的束缚,而应是对创作者的提醒与激发。对创作者来说,用心记录、诚意表达,才是最根本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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