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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 文/王小立(2010年10月最小说银赏)

(2010-12-15 17: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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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惩罚
文/王小立

1)
她从马路对面朝我们跑过来。

世界在那一瞬间翻涌出巨大的洪流。汽车的急刹、身边的尖叫、远处的吵嚷,喧嚣声会聚成浪。它劈头盖脸、毫不留情地朝我打下来。将眼前的天地,冲刷得只剩下黑红白三色。

黑白黑白黑白,红,黑白。

流淌在斑马线上的她的血。

2)
“是我害了她……”一个星期后,他这么对我说。

他说话的时候我一直看着他。他却始终没有看向我。我想他应该是察觉到了我的目光的。他曾经是那么敏锐的人,连我一个微小的偷瞥,都能被他的余光接收并给予一个温柔的回馈。他不可能不知道我在看他。他不看我,只是因为他不想看我。在一起那么久,我当然懂他。

他只是垂着眼,专注却又空洞地盯着眼前的蛋糕。这家咖啡馆出品的芝士蛋糕向来是我的最爱。他不喜甜,所以每次我都只点抹茶口味,好方便和他分着吃。蛋糕面上薄薄铺了层抹茶粉,用调羹舀下小块,嫩青的粉末便跌一些到白色的瓷碟——“看上去像盘子发霉了”,他曾经这么评价。他总能想到这样一些孩子气的比喻,叫人哭笑不得。尽管他今年已经三十岁,并且身材足够高大,但我知道他内心的某一处,顶多也就是个学前班水准的孩子。

而这,正是我迷恋他的原因之一。

条件反射将装着蛋糕的调羹递到他的嘴边,我才意识到不妥——现在的他连看我一眼都不愿意施舍,又怎么会纵容眼下的亲密?尽管之前我们连一个圆筒都能同吃。但那也只是“之前”。

——是可以用“她还活着”或者“她还没死”做定语的,“之前”。

“脑出血。抢救了三天。还是不行。”他依旧维持着先前的表情和姿态。不看我,也不看我半举在空中的调羹。空气像是结了层厚重的霜。我几乎是用了力地,才将调羹收回到自己嘴边,咽下上面那小块举重若轻的蛋糕。浓郁的香甜滑进喉咙便被味蕾遗忘,倒是抹茶粉天然的清苦,还丝丝缕缕留在舌尖——早知道应该要个香草味的。我皱着眉想。听见对面的他的声音,“那天……她订的蛋糕也是抹茶口味……就跟这个一样。”

“是么……我没留意。”我说。用一种融合了惊讶和自责的语气。这种语气微妙,但并不难学会,基本靠的就是语音间的高低变换和声音中的微妙涩感。当然,不同情况下分寸的拿捏或许有些棘手,但只要勤加练习,自然就能了然于心。练习机会有的是,譬如现在。
事实上我怎么可能没有留意?

抹茶味的蛋糕。它是如何从她的手里甩出,如何以抛物线的姿态挣脱了包装盒,如何在马路上按下一摊软软的、因为混入了抹茶而显得青绿的奶油的痕迹,这些我都看得一清二楚。我甚至记得它那橘红色包装盒上的店铺LOGO——甜意居。全市只此一家的芝士蛋糕专卖店。虽然我还没有去过,但也听说过里面出品的芝士蛋糕,口味醇正得足以排上市内前三——而这些,我知道他一定不曾留意。

他就和大多数男人一样。擅长操控全局,却永远对细节缺乏体察之心。所以那个时候,他才会那么毫无顾忌地低下脸,让我吻掉他面颊上的雪糕。

“都怪我。那个时候……我不应该这样做的。”我说。
“现在说这些也没意义了。”他终于抬眼看我,眼神里压抑着意味复杂的悔恨和懊恼,“对错没什么好讨论的,毕竟我们都不知道,当时她会那么巧地就在马路对面……”
我“嗯”一声,抬起调羹默默搅着眼前的咖啡。

其实我是知道。从我站在路边的第一秒起,我就从对面的人群里辨别出了她。浅色碎花的裙子、扎成髻的头发、鹅蛋脸、清淡而温柔的五官。全身满溢着浓郁的“好女人”气质。就跟他的钱包和Qzone里放的那些照片,一模一样。

所以我才会将手中吃了一半的圆筒递到他嘴边,所以我才嗲着声音朝他那张干净的脸,说出“嘴角沾了雪糕哦”的谎话。是的。我是故意的。我故意要让她看到。因为我知道,她会看到。

我只是没想到,她居然就这么不顾马路上的车流,朝我们冲过来。

3)
“傻女人……”他垂着眼喃喃自语,声音轻得宛若叹息。我沉默地抿下一口咖啡。第一次在心里认同了这句被他说烂了的话。
“她是个傻女人。”从我们在一起的第一天起,他就是这么朝我描述她的。“很单纯。很相信我。所以……”他捻着话茬,心照不宣地看向我。

——所以我不舍得伤害她。
——所以我不会为了你而抛弃她。
——所以我和你的关系,不可以让别人知道。

“嗯。我懂。”我轻松地点头。接过这仿似饱含了千言万语,却只需用“一脚踏两船”就足够概括的“所以……”。内心里却对那一句所谓的“傻女人”报以冷笑。我可不相信她会是什么傻女人。真正的傻女人,怎么可能让一个男人甘愿安定下来,将她娶回家做自己的老婆?——何况还是像他这样聪明帅气,表面成熟内心却十足孩子气的男人。
“你的女人缘一定很好吧?”我还记得我曾这样问过他。
“怎么说?”他搂过我的肩,嘴角默认地浮出一个轻佻的笑容,眼底却又透着一丝温柔。这温柔如同秋天清晨的微风,难以把握,也不具备温度。所以才愈发地让人想要去抓住,想要往里面呼噜噜地灌进一些热暖的东西——这感觉我曾经在我的前男友身上,反复温习了三年。熟悉得很。
“因为你很像我一个我认识的人。”我回答他。
他挑着眉看向我,“谁?”
“就是……一个女人缘很好的人。”我当然不会说是前男友。反正说不说他也会自己去猜。男女间的事情来去无非如此,挑明了反而没了乐趣。与其让对方彻底地了解你,倒还不如让他一直存着想象。想象能维持新鲜感。而新鲜感,对于很多男人而言,那可是足够打败责任感和道德观的强大利器。

只可惜这一点我懂得太晚。如果早点儿晓得,或许我也不会在我前男友面前质问出“到底那女人哪里比我好?!”的白痴问题。也不会将自己变成一个泼妇,活活把他逼进另一个女人的怀里。

“我从来就没觉得她比你好。我和她原本就只是玩一玩。”分手的那天,我的前男友终于对我实话实说。“你为什么就是不肯相信我?”
“哈?!相信你?”我简直以为自己听错了,“我凭什么要相信你?!你跟那女人的聊天记录我都看了,她都叫你‘老公’了,你还要我相信你?你有脑子没有?!她没我好?她没我好你为什么要跟她搞这套?三年的感情就连一个没我好的女人也抵不上?”
“你要这么说了我也没办法……所以我说你根本就不信任我。”他居然还好意思流露出一脸无辜。我登时火冒三丈,揪着抱枕朝他脸上扔去。“去你妈的信任,你还觉得我不对了是吧?你还觉得偷腥有道理了对吧?!”
抱枕没能打中他的脸,只是轻擦过她的肩膀,却足够让他的脸色阴沉下来。“我说了,是她主动来勾搭我的。我就只是陪她玩玩而已。这要算偷腥的话,那十个男人九个都爱偷腥。剩下一个不是gay就是性无能。”
“……滚……”我耗尽体内真气,才终于逼出这一个字。为这三年的感情画下一个歪扭的句号。

分手之后我消沉了将近两年。两年里我活得满怀愤怒我恨那个辜负了我的感情的男人,也恨那个不顾廉耻破坏别人幸福的女人。我愤怒是因为我想不明白。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三年那么珍贵的情感,为什么就是有人不懂得去好好维护?为什么就是有人能狠得下心去破坏?如果人与人之间,付出爱却只能收获伤害的话,那么,又何必还要去爱?

对。没必要爱。
只要忠于自己的欲望就够了。
反正,人都是利己的动物。
两年后,当他从公司总部转到我们分部的时候,当我的目光梳过他英俊的侧脸的时候,我突然就想通了这一点。

我想要得到他。
管他有没有老婆,管他和他老婆是从初中还是高中就开始交往,管他的老婆是有多么纯真善良经不起伤害。我只知道我想得到他……他,就是我的欲望。

我不清楚究竟是因为他和我前男友是同一类型的人,还是那句“十个男人九个都爱偷腥,剩下一个不是gay就是性无能”确实就是真理。反正勾上他的过程,的确没花费上我多大的力气。出击不过两个月,我们便确定下了关系。
“因为……你是我喜欢的那一型呗。”他点燃一根烟,回答了我关于“为什么会和我在一起”的问题。
“那一型是哪一型?”我忍不住好奇。
“就是像你这样的啊。”他朝我嬉皮笑脸。“漂亮可爱又风趣的。当然,最重要的……”略微顿了一顿,“懂游戏规则的。”
我“呵呵”了两声,没有说话。在一起将近一个月,我当然知道他口中的“游戏规则”是指什么。我揣摩着或许我的前男友也曾和那个女人有过类似的约定。但这显然不能阻止对方半夜三更地电话骚扰短信轰炸,不能阻止对方将他们的合照摆上我们都会去的论坛,不能阻止对方在他的后背上“不小心”抓出两条复古的指甲痕印——类似这般的琐碎细节,就像森林里的面包屑,看似随意地丢弃,却足够引领我就这么不知不觉走出爱情的童话,并在路的尽头沦落成一名会偷看男友聊天记录的怨妇。

一切早有预谋。只是当时的我没有意识到而已。
不过话说回来,就算意识到又能怎么样呢?

“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我们的关系被她发现了怎么办?”后来我问他。
“……”他朝空中吐了一个烟圈,深深地看我一眼,“你知道我是不会让她发现的。”然后他说,表情认真。

他的确很认真。
或者说,很有经验。
不把我介绍给他的朋友,不在公司表现亲密,这些就罢了。他也从不会和我去人多的商场和步行街。不会在手机和QQ里留下任何带有暧昧意味的聊天记录。如果他准备回家,那么回家前的两小时,他会避免和我有亲密接触——理由是不希望衬衫沾到我的香水味。

基本上,我和他真正相聚的时间只包括公司的午休和偶尔的某个双休日里。而地点,无外乎是他的车、某几间远离市中心的宾馆,以及眼下这间小小的咖啡店。

“以前曾经被她发现过一次……所以后来我就注意了。”他喝一口咖啡,朝我解释。
“……她发现了之后有什么反应?”
“闹了一下。但最后还是原谅了我……”他露出一个意味复杂的笑,轻叹一声,“……傻女人。”
“……她只是很爱你罢了。”我说,用近乎耳语的声音。咖啡杯飘荡的热气,将他的表情隔得遥远。我于是无可避免地想到了我的前男友——为什么当时的我无法像她那样去原谅他?甚至不要说当时了,即使是现在,在我偶尔想到的时候也依旧会感到愤怒。如果书上说的那些“爱一个人就应该包容和信任他”就是所谓真理的话,那是不是说明,我对于我前男友的爱,远远比不上她对于他的?
但,这难道就是我的错么?
……是我的错么?
“嗯,”他的声音及时插进来,打断我纷乱的思绪。“所以我不想再辜负她的信任了。”

——可你已经在辜负她了。
我这样想。没有说出来。以我眼下的立场,说这话只会让大家尴尬。而我也怕自己在说的时候,会忍不住笑出声来。所谓的“不辜负她的信任”,原来就是用尽一切手段去欺瞒她。这样的逻辑难道不好笑么?

若是换了两年前的我,大概会直接将眼前那杯柚子蜜泼上他的脸吧。但现在,现在的我却依旧可以端坐在他面前,仿佛只是听了一个高妙的黑色幽默般地,支出一个浅浅的笑。而等内心那略带疲软的嘲讽感褪去后,我甚至觉得说出这样的话的他,还挺可爱的了——至少他没有伪装单身来欺骗我。至少他一开始就和我说清楚了规则。至少他确实很努力地去掩盖他那些会让她伤心的不堪……若是按我前男友的说法,那么他唯一的过错,不过就只是因为他“既不是gay,也不是性无能”而已。

简直是难得的好男人了不是么?
所以,我要抢到他。不仅仅是“得到”,而是“抢到”——从她手里。
在和他一起的第五个月,我作了这样的决定。

在这之前,并非没有犹豫。经营多年的感情被人插足,这其中的痛苦与难堪不会有人比我更了解。只是身为一名大龄适婚女性,每天面临着父母的催促、亲戚的询问,以及那别名为“市面极品男参观活动”的无聊相亲,终究不是一件叫人愉快的事。而在见识了十来个足以让我对人类陷入绝望的男人后,他的存在也就像是污水里的珍珠,越发被衬托得光亮起来。

像这样足够有趣、足够帅气、足够高大、事业足够稳定——最重要的,足够对我胃口的男人,如果不好好把握,或许以后就再也不会遇到了吧。在他对我说出“总公司那边今天给我电话,明年年初又要把我调回去那边……”后,我听见自己内心轰鸣出的不舍。这不舍究竟是源于我骨子里对他的依恋,还是他那些镀了光的外在条件,我拿捏不准。但我很清楚,以我们这般浅薄的感情基础,一旦距离拉远了,那很多东西就会烟消云散,不留任何痕迹。

我不要这样。

既然是玩火,那么一开始就应该有被焚的准备。无论是他,还是我。尽管我们之间依旧维持着所谓的“游戏规则”,但在我心里,它早已被火覆成一捧泛了冷的余灰。不具任何效用——我之所以依旧遵守它,只是因为我不想破坏自己在他心中的形象。

我只想破坏他和她之间的关系。

爱情本来就没有先后之分。就算过程里要无可避免地伤害到别人,但是追求幸福这件事本身,难道就是错的吗?就算今天我忍住了,以后也一定会有其他人出手。既然如此,为什么要委屈自己?每个人都有为自己争取最优生活的权利。所谓优胜劣汰,本来就是大自然的基本法则——似乎直到这一刻,我才终于原谅了那个女人。这原谅并不仅仅是出自于理解。更多的,是因为如果我不原谅当初的她,就没有办法原谅如今的自己。
——没有办法原谅如今这个,耍尽手段要从她身边抢走他的,自己。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感情的世界更是如此。一旦女人下定决心入了魔,那么再留神的男人,也只是些虾兵蟹将。他日常里那些小心翼翼的保密规则,放在如今的我的眼中,不过就是排歪扭的篱笆。一眼望去,全是漏洞。

应该就是这个吧

惩罚
文/王小立

1)
她从马路对面朝我们跑过来。

世界在那一瞬间翻涌出巨大的洪流。汽车的急刹、身边的尖叫、远处的吵嚷,喧嚣声会聚成浪。它劈头盖脸、毫不留情地朝我打下来。将眼前的天地,冲刷得只剩下黑红白三色。

黑白黑白黑白,红,黑白。

流淌在斑马线上的她的血。

2)
“是我害了她……”一个星期后,他这么对我说。

他说话的时候我一直看着他。他却始终没有看向我。我想他应该是察觉到了我的目光的。他曾经是那么敏锐的人,连我一个微小的偷瞥,都能被他的余光接收并给予一个温柔的回馈。他不可能不知道我在看他。他不看我,只是因为他不想看我。在一起那么久,我当然懂他。

他只是垂着眼,专注却又空洞地盯着眼前的蛋糕。这家咖啡馆出品的芝士蛋糕向来是我的最爱。他不喜甜,所以每次我都只点抹茶口味,好方便和他分着吃。蛋糕面上薄薄铺了层抹茶粉,用调羹舀下小块,嫩青的粉末便跌一些到白色的瓷碟——“看上去像盘子发霉了”,他曾经这么评价。他总能想到这样一些孩子气的比喻,叫人哭笑不得。尽管他今年已经三十岁,并且身材足够高大,但我知道他内心的某一处,顶多也就是个学前班水准的孩子。

而这,正是我迷恋他的原因之一。

条件反射将装着蛋糕的调羹递到他的嘴边,我才意识到不妥——现在的他连看我一眼都不愿意施舍,又怎么会纵容眼下的亲密?尽管之前我们连一个圆筒都能同吃。但那也只是“之前”。

——是可以用“她还活着”或者“她还没死”做定语的,“之前”。

“脑出血。抢救了三天。还是不行。”他依旧维持着先前的表情和姿态。不看我,也不看我半举在空中的调羹。空气像是结了层厚重的霜。我几乎是用了力地,才将调羹收回到自己嘴边,咽下上面那小块举重若轻的蛋糕。浓郁的香甜滑进喉咙便被味蕾遗忘,倒是抹茶粉天然的清苦,还丝丝缕缕留在舌尖——早知道应该要个香草味的。我皱着眉想。听见对面的他的声音,“那天……她订的蛋糕也是抹茶口味……就跟这个一样。”

“是么……我没留意。”我说。用一种融合了惊讶和自责的语气。这种语气微妙,但并不难学会,基本靠的就是语音间的高低变换和声音中的微妙涩感。当然,不同情况下分寸的拿捏或许有些棘手,但只要勤加练习,自然就能了然于心。练习机会有的是,譬如现在。
事实上我怎么可能没有留意?

抹茶味的蛋糕。它是如何从她的手里甩出,如何以抛物线的姿态挣脱了包装盒,如何在马路上按下一摊软软的、因为混入了抹茶而显得青绿的奶油的痕迹,这些我都看得一清二楚。我甚至记得它那橘红色包装盒上的店铺LOGO——甜意居。全市只此一家的芝士蛋糕专卖店。虽然我还没有去过,但也听说过里面出品的芝士蛋糕,口味醇正得足以排上市内前三——而这些,我知道他一定不曾留意。

他就和大多数男人一样。擅长操控全局,却永远对细节缺乏体察之心。所以那个时候,他才会那么毫无顾忌地低下脸,让我吻掉他面颊上的雪糕。

“都怪我。那个时候……我不应该这样做的。”我说。
“现在说这些也没意义了。”他终于抬眼看我,眼神里压抑着意味复杂的悔恨和懊恼,“对错没什么好讨论的,毕竟我们都不知道,当时她会那么巧地就在马路对面……”
我“嗯”一声,抬起调羹默默搅着眼前的咖啡。

其实我是知道。从我站在路边的第一秒起,我就从对面的人群里辨别出了她。浅色碎花的裙子、扎成髻的头发、鹅蛋脸、清淡而温柔的五官。全身满溢着浓郁的“好女人”气质。就跟他的钱包和Qzone里放的那些照片,一模一样。

所以我才会将手中吃了一半的圆筒递到他嘴边,所以我才嗲着声音朝他那张干净的脸,说出“嘴角沾了雪糕哦”的谎话。是的。我是故意的。我故意要让她看到。因为我知道,她会看到。

我只是没想到,她居然就这么不顾马路上的车流,朝我们冲过来。

3)
“傻女人……”他垂着眼喃喃自语,声音轻得宛若叹息。我沉默地抿下一口咖啡。第一次在心里认同了这句被他说烂了的话。
“她是个傻女人。”从我们在一起的第一天起,他就是这么朝我描述她的。“很单纯。很相信我。所以……”他捻着话茬,心照不宣地看向我。

——所以我不舍得伤害她。
——所以我不会为了你而抛弃她。
——所以我和你的关系,不可以让别人知道。

“嗯。我懂。”我轻松地点头。接过这仿似饱含了千言万语,却只需用“一脚踏两船”就足够概括的“所以……”。内心里却对那一句所谓的“傻女人”报以冷笑。我可不相信她会是什么傻女人。真正的傻女人,怎么可能让一个男人甘愿安定下来,将她娶回家做自己的老婆?——何况还是像他这样聪明帅气,表面成熟内心却十足孩子气的男人。
“你的女人缘一定很好吧?”我还记得我曾这样问过他。
“怎么说?”他搂过我的肩,嘴角默认地浮出一个轻佻的笑容,眼底却又透着一丝温柔。这温柔如同秋天清晨的微风,难以把握,也不具备温度。所以才愈发地让人想要去抓住,想要往里面呼噜噜地灌进一些热暖的东西——这感觉我曾经在我的前男友身上,反复温习了三年。熟悉得很。
“因为你很像我一个我认识的人。”我回答他。
他挑着眉看向我,“谁?”
“就是……一个女人缘很好的人。”我当然不会说是前男友。反正说不说他也会自己去猜。男女间的事情来去无非如此,挑明了反而没了乐趣。与其让对方彻底地了解你,倒还不如让他一直存着想象。想象能维持新鲜感。而新鲜感,对于很多男人而言,那可是足够打败责任感和道德观的强大利器。

只可惜这一点我懂得太晚。如果早点儿晓得,或许我也不会在我前男友面前质问出“到底那女人哪里比我好?!”的白痴问题。也不会将自己变成一个泼妇,活活把他逼进另一个女人的怀里。

“我从来就没觉得她比你好。我和她原本就只是玩一玩。”分手的那天,我的前男友终于对我实话实说。“你为什么就是不肯相信我?”
“哈?!相信你?”我简直以为自己听错了,“我凭什么要相信你?!你跟那女人的聊天记录我都看了,她都叫你‘老公’了,你还要我相信你?你有脑子没有?!她没我好?她没我好你为什么要跟她搞这套?三年的感情就连一个没我好的女人也抵不上?”
“你要这么说了我也没办法……所以我说你根本就不信任我。”他居然还好意思流露出一脸无辜。我登时火冒三丈,揪着抱枕朝他脸上扔去。“去你妈的信任,你还觉得我不对了是吧?你还觉得偷腥有道理了对吧?!”
抱枕没能打中他的脸,只是轻擦过她的肩膀,却足够让他的脸色阴沉下来。“我说了,是她主动来勾搭我的。我就只是陪她玩玩而已。这要算偷腥的话,那十个男人九个都爱偷腥。剩下一个不是gay就是性无能。”
“……滚……”我耗尽体内真气,才终于逼出这一个字。为这三年的感情画下一个歪扭的句号。

分手之后我消沉了将近两年。两年里我活得满怀愤怒我恨那个辜负了我的感情的男人,也恨那个不顾廉耻破坏别人幸福的女人。我愤怒是因为我想不明白。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三年那么珍贵的情感,为什么就是有人不懂得去好好维护?为什么就是有人能狠得下心去破坏?如果人与人之间,付出爱却只能收获伤害的话,那么,又何必还要去爱?

对。没必要爱。
只要忠于自己的欲望就够了。
反正,人都是利己的动物。
两年后,当他从公司总部转到我们分部的时候,当我的目光梳过他英俊的侧脸的时候,我突然就想通了这一点。

我想要得到他。
管他有没有老婆,管他和他老婆是从初中还是高中就开始交往,管他的老婆是有多么纯真善良经不起伤害。我只知道我想得到他……他,就是我的欲望。

我不清楚究竟是因为他和我前男友是同一类型的人,还是那句“十个男人九个都爱偷腥,剩下一个不是gay就是性无能”确实就是真理。反正勾上他的过程,的确没花费上我多大的力气。出击不过两个月,我们便确定下了关系。
“因为……你是我喜欢的那一型呗。”他点燃一根烟,回答了我关于“为什么会和我在一起”的问题。
“那一型是哪一型?”我忍不住好奇。
“就是像你这样的啊。”他朝我嬉皮笑脸。“漂亮可爱又风趣的。当然,最重要的……”略微顿了一顿,“懂游戏规则的。”
我“呵呵”了两声,没有说话。在一起将近一个月,我当然知道他口中的“游戏规则”是指什么。我揣摩着或许我的前男友也曾和那个女人有过类似的约定。但这显然不能阻止对方半夜三更地电话骚扰短信轰炸,不能阻止对方将他们的合照摆上我们都会去的论坛,不能阻止对方在他的后背上“不小心”抓出两条复古的指甲痕印——类似这般的琐碎细节,就像森林里的面包屑,看似随意地丢弃,却足够引领我就这么不知不觉走出爱情的童话,并在路的尽头沦落成一名会偷看男友聊天记录的怨妇。

一切早有预谋。只是当时的我没有意识到而已。
不过话说回来,就算意识到又能怎么样呢?

“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我们的关系被她发现了怎么办?”后来我问他。
“……”他朝空中吐了一个烟圈,深深地看我一眼,“你知道我是不会让她发现的。”然后他说,表情认真。

他的确很认真。
或者说,很有经验。
不把我介绍给他的朋友,不在公司表现亲密,这些就罢了。他也从不会和我去人多的商场和步行街。不会在手机和QQ里留下任何带有暧昧意味的聊天记录。如果他准备回家,那么回家前的两小时,他会避免和我有亲密接触——理由是不希望衬衫沾到我的香水味。

基本上,我和他真正相聚的时间只包括公司的午休和偶尔的某个双休日里。而地点,无外乎是他的车、某几间远离市中心的宾馆,以及眼下这间小小的咖啡店。

“以前曾经被她发现过一次……所以后来我就注意了。”他喝一口咖啡,朝我解释。
“……她发现了之后有什么反应?”
“闹了一下。但最后还是原谅了我……”他露出一个意味复杂的笑,轻叹一声,“……傻女人。”
“……她只是很爱你罢了。”我说,用近乎耳语的声音。咖啡杯飘荡的热气,将他的表情隔得遥远。我于是无可避免地想到了我的前男友——为什么当时的我无法像她那样去原谅他?甚至不要说当时了,即使是现在,在我偶尔想到的时候也依旧会感到愤怒。如果书上说的那些“爱一个人就应该包容和信任他”就是所谓真理的话,那是不是说明,我对于我前男友的爱,远远比不上她对于他的?
但,这难道就是我的错么?
……是我的错么?
“嗯,”他的声音及时插进来,打断我纷乱的思绪。“所以我不想再辜负她的信任了。”

——可你已经在辜负她了。
我这样想。没有说出来。以我眼下的立场,说这话只会让大家尴尬。而我也怕自己在说的时候,会忍不住笑出声来。所谓的“不辜负她的信任”,原来就是用尽一切手段去欺瞒她。这样的逻辑难道不好笑么?

若是换了两年前的我,大概会直接将眼前那杯柚子蜜泼上他的脸吧。但现在,现在的我却依旧可以端坐在他面前,仿佛只是听了一个高妙的黑色幽默般地,支出一个浅浅的笑。而等内心那略带疲软的嘲讽感褪去后,我甚至觉得说出这样的话的他,还挺可爱的了——至少他没有伪装单身来欺骗我。至少他一开始就和我说清楚了规则。至少他确实很努力地去掩盖他那些会让她伤心的不堪……若是按我前男友的说法,那么他唯一的过错,不过就只是因为他“既不是gay,也不是性无能”而已。

简直是难得的好男人了不是么?
所以,我要抢到他。不仅仅是“得到”,而是“抢到”——从她手里。
在和他一起的第五个月,我作了这样的决定。

在这之前,并非没有犹豫。经营多年的感情被人插足,这其中的痛苦与难堪不会有人比我更了解。只是身为一名大龄适婚女性,每天面临着父母的催促、亲戚的询问,以及那别名为“市面极品男参观活动”的无聊相亲,终究不是一件叫人愉快的事。而在见识了十来个足以让我对人类陷入绝望的男人后,他的存在也就像是污水里的珍珠,越发被衬托得光亮起来。

像这样足够有趣、足够帅气、足够高大、事业足够稳定——最重要的,足够对我胃口的男人,如果不好好把握,或许以后就再也不会遇到了吧。在他对我说出“总公司那边今天给我电话,明年年初又要把我调回去那边……”后,我听见自己内心轰鸣出的不舍。这不舍究竟是源于我骨子里对他的依恋,还是他那些镀了光的外在条件,我拿捏不准。但我很清楚,以我们这般浅薄的感情基础,一旦距离拉远了,那很多东西就会烟消云散,不留任何痕迹。

我不要这样。

既然是玩火,那么一开始就应该有被焚的准备。无论是他,还是我。尽管我们之间依旧维持着所谓的“游戏规则”,但在我心里,它早已被火覆成一捧泛了冷的余灰。不具任何效用——我之所以依旧遵守它,只是因为我不想破坏自己在他心中的形象。

我只想破坏他和她之间的关系。

爱情本来就没有先后之分。就算过程里要无可避免地伤害到别人,但是追求幸福这件事本身,难道就是错的吗?就算今天我忍住了,以后也一定会有其他人出手。既然如此,为什么要委屈自己?每个人都有为自己争取最优生活的权利。所谓优胜劣汰,本来就是大自然的基本法则——似乎直到这一刻,我才终于原谅了那个女人。这原谅并不仅仅是出自于理解。更多的,是因为如果我不原谅当初的她,就没有办法原谅如今的自己。
——没有办法原谅如今这个,耍尽手段要从她身边抢走他的,自己。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感情的世界更是如此。一旦女人下定决心入了魔,那么再留神的男人,也只是些虾兵蟹将。他日常里那些小心翼翼的保密规则,放在如今的我的眼中,不过就是排歪扭的篱笆。一眼望去,全是漏洞。

应该就是这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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