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好小说应当具有哪些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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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小说应当具有哪些特点
现在我准备冒昧地谈一谈,在我眼中一部好的长篇小说应当具有哪些特点。
首先,它应当拥有一个能在广泛的读者群体中引发兴趣的主题。换句话说就是,一部好小说的主题不应当只限于引发某一个小群体的兴趣——不论这个小群体是评论家、教授、知识分子、酒保,还是公共汽车的售票员——它应当具有更加广泛的人性,从而对不论男女的读者群体具有普遍的感染力。
同时这一主题的趣味性应当是持久的。对于小说家来说,围绕某个仅在当前具有话题性的主题开始创作无疑是轻率的选择,因为一旦这个主题失去话题性,小说本身也就变得像上周的报纸一样没有阅读的价值了。
其次,小说的剧情应当有条有理,并且具有说服力,它应当完整地具有开端、中段以及结尾,并且结尾是由开端自然演变而来的后续。插曲式情节的发生必须具有合理的可行性,同时它应该既有利于主题的发展,又是随着故事的展开自然产生的。
小说家塑造的角色要体现出作者的个人特质,同时他们的行为又应当源于小说中本身的性格。因此小说家绝对不能让读者作出这样的评论:“某某人是绝对不可能做出这种事的。”与此恰恰相反,读者须不得不承认:“这正是我认为某某人会做的事情。”同时如果人物本身也塑造得很有趣,那就更是再好不过了。
我必须在此解释一下,为什么我认为小说家笔下的角色应该具有个人特质。因为对于小说家而言,创造出前所未有的全新角色完全是强人所难。小说家创作的素材是人性,然而人群固然形形色色,人性在不同的环境下也会呈现出千变万化的特质,但这一切也并不是没有尽头。千百年来,人们一直在创作着各种小说、故事、戏剧与史诗,这使得某一作者创作出全新角色的概率变得微乎其微。
最后一点是,优秀的小说必须引人入胜,具有娱乐性。虽然我将这一点放在最后才提起,但这是小说最基本的特点,缺少这一点的话,以上其他特质也都无法成立了。
小说的娱乐性越是机智巧妙,这部小说也就越优秀。毕竟“娱乐”一词可能包含许多含义,提供消遣与乐趣只是其中之一,只不过人们往往误以为获取消遣是娱乐的诸多含义中唯一重要的一项。
当然,小说家自然有权利探讨那种每个人都会思考的伟大问题,譬如灵魂的不朽,以及生命的意义和价值。不过在具体处理这些问题的时候,谨慎的小说家应该时刻铭记约翰逊博士的一番至理名言:就这些问题而言,人们已经不可能再提出足够真实的新见解,或者足够新颖的真知灼见了。小说家唯一的希望,也只不过是让读者对自己涉及这些主题的见解产生些兴趣而已。
纵然一部小说已经拥有了上述全部优点,它在形式上的缺陷也或多或少难以避免,如同珍贵的珠宝总会有些瑕疵,无法达到尽善尽美。
在长篇小说中,有一种缺陷是必然会产生的。由于篇幅较长,完成一部长篇小说需要一定的时日,创作周期少则几周,多则几个月乃至于几年,因此作者的创作激情很有可能日渐衰退,这也是非常自然的。一旦这种情形出现,作者就只能依靠自身的勤奋与能力硬着头皮勉强继续写下去,如果这样写出来的东西还能让读者兴致不减,那就简直称得上奇迹了。
过去的读者更加在意小说的篇幅而不是质量,因为他们既然花钱买了小说,就希望篇幅的长度能值回买书的本钱。于是作家们往往为了扩充篇幅而拼命向作品里填塞更多的内容,而他们也发现了一条捷径,那就是在小说中插入另一个故事。这种插入内容的长度有时甚至有中篇小说那么长,而它们和小说的主题要么完全没有关联,要么仅仅有一点牵强附会的联系。
《堂吉诃德》的作者塞万提斯就深谙此道,虽然人们往往把这些节外生枝的部分视作这部不朽巨著中的污点,但是我们知道,在《堂吉诃德》的第二部分中,作者规避了这种不良习气,并且完成了一项几乎不可能实现的伟业——他居然写出了一部比前作还要优秀的续作。
到了十九世纪,全新的出版形式又让作家们面对着全新的诱惑。愿意挤出大量篇幅来刊登那种被蔑称为“消遣文学”的作品的月刊往往借此大获成功,这也为作家带来了绝好的机会,他们可以通过连载的方式将作品呈现在读者眼前,并独享连载带来的报酬。与此同时,出版商也发现了新的商机:如果将当红作家的作品以每月连载的方式发售的话会很容易获利。
依照合同的要求,作家必须每个月为出版商提供一定数量的作品,换句话说,就是必须写够一定的页数。这种模式必然鼓励作者把叙事拖得冗长而缓慢,就连创作这些连载的作者们自己也会承认——这其中还不乏某些最为优秀的作家,比如萨克雷、狄更斯和特罗洛普——不得不在固定的截止日期之前上交连载用的文稿,实在是令人厌恶的重负。难怪他们要把小说写得那么啰嗦!难怪他们要往小说里塞那么多完全无关的内容!
每当我想到小说家创作时要处理多少障碍、规避多少陷阱,我就再也不会因为发现最完美的小说也有不尽完美之处而大惊小怪了。实际上,我反而会为那些不完美之处并没有想象的多而感到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