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祥:伪劣文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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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伪劣文学评论滋长蔓延、大行其道,以红包媚评、人情俗评、圈子捧评等形式,动辄发布误导读者的虚假信息和混淆视听的错误观点,或无限拔高某些庸俗之作,或蓄意对优秀作品诋毁抹黑。特别是互联网迅疾发展的当下,文学评论的传播渠道和平台越来越多元,人人都是评论者,微信、微博、公众号、短视频、弹幕等,构成文学评论的江湖世界。在利益、动机、主观偏见、商业竞争等因素驱动下,“媚评”“酷评”“商评”众声喧哗,不仅干扰了观众审美判断,也搅乱了文学艺术市场。 作为文学作品的重要评鉴机制,文学评论自有其不可取代的引导功能,而文学评论的效能彰显和价值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所葆有的人文品格和精神禀赋。虽然如何评论文学作品是评论者的个人自由,但是以遮蔽、蒙骗、谄媚、诽谤、诅咒等方式损害他人利益或作品声誉,显然是在亵渎艺术良知、践踏评论底线。但现实中充满语言暴力、庸俗吹捧、阿谀奉承的文学评论异常活跃,以致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现象。那些只顾眼前利益不讲艺术审美、罔顾事实背弃理性的文学评论,是在“票子”“圈子”“面子”的作用下私下作祟;那些党同伐异、横加指责的文学评论,折射的是博眼球的功利目的和不可告人的商业动机。无论是兜售概念、卖弄学识的“炫技派”,抑或摇旗呐喊、廉价喝彩的“跟风派”,还是假话套话连篇、大玩业内太极的“好好派”,均是其心可诛的伪劣文学评论——其有悖为文之道,不利文学的健康发展,业已成为文学界的一大公害。 毋庸置疑的是,一部优秀文学作品,必将超越时代而被传承下来,且被文学发展史所永远铭记。文学史上很多作品在发表之初,不仅没有受到评论界的颂扬和赞誉,相反还遭遇评论家的揶揄和诟病,但随着时光的流逝,作品的艺术灵光终于冲破重重雾霭,成为文学经典。阐发作品的社会意义和美学价值,探究文学作品的艺术风格和审美品质,这是文学评论的重要职能;正如普希金在《论批评》中所提出的:“评论是揭示文学艺术作品的美和缺点的科学,它是以充分理解艺术家或作家在自己作品中所遵循的原则,深刻研究典范的作用和积极观察当代突出的现象为基础的。”文学评论既要考量作家诗人的创作动机,更要诠释文学作品的美学特征,而当今那些貌似文学评论的文章是一种言之无物、传之无道的廉价喝彩,是一种缺乏辨识度、传播度的劣质评论,这种劣质评论以主观臆测代替具体情境分析,以缺乏学理支持的赞誉之词取代对文学作品艺术个性的深入挖掘,以致成为信口宣扬和效忠金钱的犬儒化表达。 文学评论沦落为商业炒作手段,其重要原因在于,很多文学出版商为了赢得巨额收益和回报,通过市场模式进行运营操作,而作为文化产业链重要一环的文学评论,在市场运作中扮演着幕后推手角色——正是大大小小的评论者于线上线下的鼓噪和呼号,使文学作品在短时间内形成话题和热点;特别是那些即时性、快捷性、互动性和渗透性的网络快评,以可复制性、可放大性、可累加性等特点,在较短时限内让一部文学作品成为焦点,从而使得文学作品知名度和影响力随着流量激增而急速生成,并在市场上大肆圈粉、海量吸金——于是,在这一过程中,作家、出版商和评论者合乎逻辑地成为利益共同体。只是在这一结盟过程中,一些评论者不是对文学作品进行意义阐释和美学阐发,而是为增加作品卖点采用软文、标题党等伎俩加以鼓噪和“吆喝”。 整饬伪劣文学评论,既需要自律,更需要他律。文学评论者应树立社会责任感和艺术良知,恪守秉笔直书的创作立场,摒弃心浮气躁的心理和急功近利的心态,远离“红包”评论、人情评论,不为名利所惑,不为私情所动,以坦率、真诚和理性撰写评论文章,对文学作品做出由衷解读和肯綮评介,将更多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优秀作品推介给读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