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安娜:讲故事的博尔赫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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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曹安娜讲故事的博尔赫斯今晚报 |
分类: 自由典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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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么多讲故事的伟大作家中,我首推博尔赫斯,因为只有他能左右听故事人的思维。他在讲故事时,对你将要听到什么、你能听到什么,有着绝对的支配力。他的意图很明显:他想讲到的东西,只需三言两语,就直抵故事的核心。而不作为重点讲的东西,只是一笔带过,绝不能影响主题。听故事的人根本就没机会分心,只会被他牵着鼻子走。你只要仔细认真去听,会觉得很轻松,根本不用去思考,作多余的判断。他要告诉你的东西,会作为重点去描绘,绝不会让一些旁枝杂叶埋掉故事的主干。 比如在《第三者》里,他只用一句“当克里斯蒂安将胡利娅娜·布尔戈斯带回家一起生活时,人们便开始议论起来”,就把这个女人带进了故事。至于这个女人从哪里来,听故事的人不难猜想,但小说中没有明确写出,博尔赫斯认为用一堆话来交代这个女人的来历,与他讲这个故事的目的似乎没太大关系。 又如在《皇宫的寓言》里,开头一句“一天,皇帝带着诗人参观宫殿”,这完全就是民间故事的一种讲述方法。皇帝是哪朝哪代、什么国家的皇帝没有交代,诗人姓甚名谁也没有说。但这并不重要,博尔赫斯并不想做无谓的交代,来干扰故事的主线,在他这里,故事的概念很直接、清晰、纯正,逻辑性很强。 在著名的《南方》里,达尔曼来到火车站,博尔赫斯只用了一句“在火车站的大厅里,他发现还有三十分钟火车才开”,就把火车站的场面给解决了。通常的小说里,我们至少会读到主人公首先要掏出钱来买票,或是询问了某人等等,才发现火车还有三十分钟要开。这类的例子举不胜举,在博尔赫斯小说里比比皆是。他只拣能营造故事氛围和与故事有关的东西来讲,做到惜墨如金。 博尔赫斯的小说主次很分明,故事的主线绝对要按照他想表达的思想方向一路发展下去。比如在《遭遇》那篇小说里,他同时描写十几个人的场面,其实只想讲到里面的两个人——乌里亚尔特和邓肯,那么这两个人很快就在那群人中间突显出来,故事很快就沿着他们两人的事情展开,博尔赫斯绝对不会再在别的人身上浪费笔墨。 博尔赫斯讲故事的方式很简单,但读过之后,你一生也难以忘记这些故事。他用词简洁,也极其精确,在这方面的严肃态度恐怕只能拿牛顿这样的科学家来比。在他那里,语言的功能不是为了突显它有多精美,而是如何能把一个故事讲得更生动、流畅,让你过目难忘。 这位伟大的阿根廷小说家,虽然被公认为在上个世纪中期颠覆了小说世界,但我认为他讲故事的方式其实古已有之,在他之前,那些能从古代流传至今的民间故事都有这样语言简洁、过目难忘的特色。博尔赫斯自称是被《一千零一夜》和《圣经》哺育大的,晚年时他不算谦虚地表明,希望他的名字会被人遗忘,他的故事不是通过书本,而是能像《一千零一夜》一样,口头流传下去,那才是讲故事的最高境界。 那些经过上千年流传的故事,经过千千万万人讲过的故事,也许后来人讲的和第一个人讲的有很大区别,甚至走了样、变了形。很多讲述者可能会对它添油加醋,主观地认为他添加的内容是最接近完美的、最令听者感到满意的。虽然他们会有意添加自己幻想出来的情节,但不会刻意放过一些原有的精彩内容不讲。一些内容在流传中消失了,很可能是由于情节不够精彩、不值得记住,所以就失传了。因此,能一直流传来的故事情节绝对是经典的,所以也根本不怕故事在流传中走样,即便走样,也只会越来越经典。直到某人突然有一天把故事给记录下来了,这就成了文学。 因此我说,能像《一千零一夜》那样讲故事,一定很经典。因为那是最古老的一种讲故事的方式,却也是最卓有成效的。但越是最简单的方式,越不好把握,博尔赫斯却轻而易举地掌握了这种讲故事方式的精髓。 事实上,当你想起博尔赫斯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各式各样的传奇故事(就如同你想起莎士比亚,首先想到的是各式各样的人物,如哈姆雷特、罗密欧等)。他讲故事的方式展现了洗尽铅华的文学语言,他小说的魔力就在于避免技巧,就像是民间故事那样,并把这种叙事方式提升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高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