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婷:作家的弃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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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的弃稿
作者:李
婷 来源:《文摘报》2018年9月20日第6版
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教授王锡荣指出,手稿学是中国特有的称呼,国际上称之为“文本发生学”或“文本生成学”。该理论强调:文学是一个过程。手稿的形态,真实记录了作家的创作过程和创作状态,也是作家性格、习惯、喜好的表征,可以让人们更好地走近作家及其文学世界。
通常人们认为:作家创作,一般以公开出版为主要目的。但随着研究不断深入,有越来越多未公开出版的作家手稿被打捞出来。
未刊稿中,有一类是弃稿,作者明确表示不对外公开,最有名的例子便是卡夫卡的遗产风波。1924年,弥留之际的卡夫卡将自己的手稿交给挚友布洛德,并留下了一封遗书,其中写道:“我最后的要求是——我留下的所有物品,包括日记、手稿、信件(无论是我自己的还是他人寄来的)等等,请勿阅读并统统烧掉……”然而,布洛德“背叛”了卡夫卡的遗言,不仅将《城堡》《审判》等重要著作付梓,更将其日记与情书公开出版,最终将卡夫卡推入20世纪文学史上最重要作家之列。
1968年布洛德在以色列去世,将手稿委托给了他的秘书、同时也是情人艾丝特·霍夫,要求将它们交给“耶路撒冷的希伯来大学——特拉维夫的一座市政图书馆,或者其他以色列或外国组织”。但是,霍夫并没有将卡夫卡的手稿捐赠出去,而是将它据为己有,还将部分手稿以高价卖给德国文学档案馆。例如,其中的《审判》手稿就曾卖出200万美元的高价。这个交易一度被称为“20世纪西方文学史上又一个苍白的卡夫卡式的讽刺”。
对于弃稿的开发利用争议最大。上海图书馆研究馆员黄显功直言,发挥文本应有价值,更应尊重作者本人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