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以群分,物以类聚
作者:陈集益 版面:第B2版 制作:吴春琴 时间:2015-10-16
作家档案:
陈集益,1973年生,浙江金华人。高中毕业后曾四处打工,做过多种苦力,2002年起“北漂”至今。曾于鲁迅文学院高研班学习写作。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迄今在《十月》《人民文学》《钟山》《花城》《大家》等刊发表小说近百万字,获《十月》新锐人物奖、2012-2014年度浙江省优秀文学作品奖、浙江省青年文学之星。著有小说集《野猪场》(入选21世纪文学之星丛书2010年卷)、《长翅膀的人》。
我又有两三年时间没有写作了,每次停顿后,恢复写作都会遭遇困难。这时候,我都要找出几本书重读。这其中包括卡夫卡、马尔克斯、卡尔维诺、塞万提斯、君特·格拉斯、哈谢克、果戈里、布尔加科夫、余华等人的书。我喜欢找带点儿胡思乱想、构思奇妙、有幽默感的书来读。其实我的书柜里没有多少书,我喜欢的这些作家的书我也没有买全。既然这样,当我决定重读他们,倒也快捷。根据以往经验,我在重读一遍后,基本能找到叙事的冲动。我分析其中原因:一是在我还年轻的时候,我就是看了这些书学习写作的;原因之二是我本人就是一个喜欢胡思乱想、不喜欢被规矩约束的人。
我曾在《插在地上的刀子》一文中“供述”我的写作起因。有两个人对我影响很深,一是崔健,一是卡夫卡。我形容崔健是我的文学启蒙,“教会我如何面对我们这个时代,还教会我如何去看待这个时代”;卡夫卡则教会了我如何写小说。——其实我还应该谈及余华的,谈及他可能更完整。因为崔健和卡夫卡影响我的更多的是思想层面,也就是精神资源,而余华对我的影响是写作技巧上的习得。他的小说对我有范文的作用。因而,余华的小说我是经常放在书桌上的。比如,他是如何做到小说中读不到浙江方言,但是小说氛围具有明显的江南气息的;比如,他是如何让情节夸张至戏谑而又不失其真的,读者为何要信服他的这种夸张呢?总之,就这么具体。
余华除了写小说,还发表了不少随笔、演讲稿、访谈录、前言后记之类。从他的随笔中,我知道音乐与文学如何建立联系,知道高超的小说家如何心理描写,等等。虽然余华早期写下的一些文论,到了他年纪大了以后,他自己把自己推翻了(比如关于小说中要不要塑造人物),以至于把我搞得有点晕头转向,但是我依然喜欢他。比如有一年,他推出一个“推土机”理论,我就觉得挺牛的。在这个“推土机”理论出现之前,我一直在写那种很笨重的中篇小说,心里一点底也没有,看到这个理论后,我就跟得到了某种鼓动似的,以至于我的中篇小说在情节推进上一点都不想偷懒,字数都在3万字到6万字之间。
后来情况却发生了改变。不是说余华的改变。而是我自己。我本来是个边缘作家,从一开始就是,自己也准备一直边缘下去,保持个性。可是由于虚荣心作怪,还有工作环境的改变,让我一下子变得功利起来。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那时虽然发表了不少小说,可是我的小说几乎没有被选刊选载,也没有进入年选、排行榜之类,本来我对这东西看得很轻,可是这时候我恰恰进了一家某作协主办的文学杂志做编辑。这家保守且平庸的杂志,对编辑的考评只有一项标准:你一年内编发的作品,被选刊选了几个,入年选几个,得奖几个,被著名评论家评述几个?然后按此领赏。我是个应变能力很差的人,为了在这个集体里混得有点面子,时时刻刻把这个标准放在第一位;而那些作者呢,他们也是如此看重这个,常常盼着能被选载得奖之类,以至于我也渐渐往这个套子里钻。比如,编发什么样子的稿件比较受外界关注呢,把握什么分寸不会触及宗教政治呢,等等。最终,我在业余时间准备写点自己的文字时,脑子就有点不对劲了。
上述一段可能有“自己拉不出屎怨茅坑”之嫌。但是必须承认,功利思想对意志不坚定的我的创作伤害至深。意识到这种伤害后,我就写不出小说了。这就好比一个天真的小孩,趴在河边玩沙子,他用沙子堆砌了一座城堡,他乐在其中。可是有一个大人走过来,告诉他,你这样堆砌城堡纯属浪费时间,因为早晨河水上涨会把它冲垮,你如果要想城堡不被冲垮,最好用石头给它垒一道堤坝。小孩堆砌沙子本来没有目的,但是大人的话也的确有道理,于是他开始给城堡垒堤坝,垒完堤坝,又觉得石头也会被冲垮,最好往石头缝里灌点水泥……
这件事让我明白:每个人的写作是极脆弱的。认识到这一点,我就格外爱惜起自己的才华来。我离开了那个鬼地方,也不再刻意阅读什么选刊、年选、走红作家、获奖作品。俗话说“人以群分,物以类聚”,我想写作也是这样的。我很庆幸,我的写作已经回到了原来的道路上。在我的书桌上,趣味相投的“老朋友”们又回来了(当然也有新朋友加入,比如拉什迪、胡安·鲁尔福、科塔萨尔),看到他们,我好像又回到了十多年前,谦虚,虔诚,心悦诚服,又野心勃勃。
一个一本正经的荒诞者
作者:谢宗玉 版面:第B2版 制作:吴春琴 时间:2015-10-16
“表情羞涩的人,往往内心藏着风暴。”说这话的时候,我正在鲁院读书。这句话我是跟哥们瓦当说的,指的是另一个哥们陈集益。几年过后,我又说了一句话,“而我有些同学也许一辈子都获不了鲁奖,但这只是鲁奖的遗憾,而绝不是他们的遗憾。”说这话的时候,我头脑中呈现出那些生动的面容中,就有笑意盈盈的一张是陈氏的。
我在鲁院属关门闭户型的,以致女生们提到我时,居然想不起名字,只说“就是那个关起门来养螃蟹的怪人”。是的,秋游白洋淀,我的确带回来了一只螃蟹。我把养在脸盆里,喂它中秋时剩下的月饼,它吃得很给力。但吃着吃着,八条腿就软了,掉了,结果只剩一张躯甲,像被吕后摧残过的戚夫人,我不得不把它扔掉。除了养螃蟹,我还结识了一位人高体瘦脸黑的兄弟,他就是陈集益,一个谦虚谨慎的好人。
按说,由于我们都是封闭型人物,结识的概率,比其他同学要低很多。但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读到我评努力巴嘎的文字,对我说:“你评得太到位了!我也非常喜欢努力巴嘎的作品!他的东西太棒了!”表情羞涩而激动。就这样,我们在鲁院昏暗的走廊上为一个至今仍没什么名气的作家激动了半天。秋阳隔着走廊尽头的脏玻璃射进来,把我们的身影拉得像两根面条。
现在想来,其实没有努力巴嘎,我们也有可能会相识,说到底,我们平静谦卑的外表下,都有一颗荒诞的心啊。我想,我独自关门养螃蟹的生活,给集益兄整合一下,加点虚构,就会是一篇很不错的荒诞小说。
是的,陈集益同学就是这样一位荒诞者。一位能随时随地发现荒诞、发掘荒诞、提炼荒诞、总结荒诞的怪客。我现在仍然记得读他的作品《野猪场》时的情景,那时小说虽然还没发表,但已经成了我们同学争相阅读的“宠儿”。如果说,在这之前,我们班还没有出现一篇让班上六零、七零、八零后作家都折服的作品的话,那么他的这篇小说就是了。多奇特的构思啊,多野蛮的想象力啊,多一本正经的语言啊,多么荒诞的情节啊。人类的所有人生,仿佛就被他浓缩在这个野猪场了。人类就是一群朝着利益进化的野猪,却一直进化得不成功。进化的过程让人回想一下,就要发疯。最后都不知是人在养猪,还是猪在折磨人。关于这个小说,我与集益兄私下里探讨了很久。从这个小说中,我发现集益兄有一双透过平庸现实发现荒诞本质的火眼,有一支真伪难辩拙中见巧颠倒众生的怪笔。
如果说,陈氏当年的小说还有缺点的话,那就是不够收敛含蓄,主题有些外露。这使得陈氏荒诞小说有时流露出了杂文的某些气质,从而冲淡了它的文学性和艺术性。现在,当收到这本以《野猪场》命名的中短篇小说集时,我发现,这个问题已经不存在了。集益兄像一列战车,正轰隆隆在通往荒诞主义大师的道路上一路狂奔。这几年,他攻城掠地,在《人民文学》《十月》《钟山》《天涯》《山花》《中国作家》等优秀的文学期刊上频频亮相,引起了国内评论家们的广泛关注,这实在是太不容易了。要知道,中国根本不是搞先锋文学的地方,文学期刊为了市场,不得不向肤浅的读者献媚,从而逐渐失去文学应有的品质,如果不是编辑出于对艺术的尊重,实在不忍割爱,他这些不向市场低头的作品是断难刊登出来的。对先锋派作品而言,能够刊登,比获一个文学奖更难。借一句时髦话来说,真希望他在这条孤独的路上“不抛弃,不放弃”。说到底,文学不能降低要求适应读者,文学的使命在于提升一个民族的审美趣味和艺术水准。文学家绝不是长袖善舞的家奴!
现在来说说陈氏小说的语言。可以说,集益兄并不是一个以语言见长的作家。相对那些运斤成风的作家来说,他甚至有点笨拙。但他的笨拙里,却显示出一种特真诚的成分,他一本正经地叙述,不耍半点奸巧,让人感觉他就是在说身边的真人真事。笨拙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韧劲和耐性,仿佛如果你不相信他,他就要把每一粒文字血淋淋的心脏挖出来给你看,让你体验到文字本身的耿直与诚意。很显然,读集益兄的文字,感觉不到某些作家那种花团锦簇般的香暖,只能体会到“郊寒岛瘦”式的瑟萧。
集益兄的小说走的虽然是荒诞的路子,但他几乎每篇小说都是从写实开始。由现实主义,到魔幻现实主义,最后到荒诞主义。过渡得悄无声息,天衣无缝。甚至大多数读者会干脆认为他就是现实主义,他就是在描写人间这些似人非人的遭遇。事实上,由于在写作之前,集益兄到处飘泊,四方谋生,尝尽人世百味,他的确能把现实主义的细枝末节巧妙地聚拢在荒诞主义的主题之下。这种功夫,是国内八九十年代那种一味蹈高骛远的新先锋派作家所不具有的。正是通过这种功夫,集益兄在新世纪的中国,引领着一种新的先锋小说潮流。
眼睛稍陷,鼻子欣长挺直,脸部削峻清瘦。这时候拿出与集益兄的合影看,我发现他居然有些像卡夫卡。特别是眼神,流露出的那种冷冷的、怯怯的光芒,既深邃,又迷茫的样子,真的很像卡夫卡。而且他小说的行文风格和故事的走向似乎也与卡夫卡像。《洪水·跳蚤》里与跳蚤绝食比赛的父亲不就像卡夫卡笔下饥饿的艺术家吗?而《恐怖症男人》里那个准备在一个木厢里呆一辈子的男人,不就像卡夫卡笔下的甲虫人吗?还有语言,也与卡夫卡那种绵里藏针、荒诞天成的文风很相似。貌似笨拙中庸,而其内在逻辑却异常邪乎,就像一根巨大的龙卷风,神出鬼没地在天空搅来搅去。如果说,报告文学的语言抵达故事的表皮就可以了,现实主义小说的语言深入故事的肌肤就可以了,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的语言进入故事的血脉和骨胳就可以了,那么荒诞派小说的语言非得要进入故事的神经系统不可。让人找不到规律,摸不清头脑,但读起来,却如牛毛般的花针,扎得心灵到处都有痛感。当年我读努力巴嘎的小说时,就有这种感觉,而现在集益的小说让我重新拾回了这种感觉。记得我曾说过,看一部电影或一部书,最让人享受的表情,就是眼眶里含着泪,却绽开一脸怪诞的笑容。看集益兄的小说时,我就是这么一副怪吓人的表情。我一边捂着嘴巴嗬嗬地笑,一边眼泪却又止不住地涌上来。说到底,荒诞派小说的语言完全是以思想取胜,靠思想作为语言的内在逻辑,以推动故事前进。如果说大多数小说家把文字装饰得像一个个陪嫁的伴娘,以便把小说嫁出去的话,那么荒诞派小说家则是直接将文字杀了,取出它最精华的睾丸连成一串,作春药卖。嘿嘿,这一串黑不溜啾、皱皮兮兮的东西,就看你识不识货了。
对后辈作家而言,模仿大师的语言,当然好。但模仿大师的小说情节的某些走向,就不是那么好了。细细想来,陈集益小说的主人公,最后大多数是疯了,或者在疯的边缘;再或者惨死了,或者在惨死的边缘。这只能说明陈集益的小说构思拘泥于某种框架,还没超脱出来。要知道,现在社会最荒诞之处,还不是把正常人一个个逼疯,而是“疯子”一个个以正常人的面孔出现,身居要职高位,披着各种精英头衔,呼风唤雨,为所欲为,改变社会,折腾人类。正如我评福柯《疯癫与文明》所说的:从某种意义上说,福柯研究的人类疯癫史,只是人类的小疾,是一种表象,类似于疥疮的一种,而人类骨髓深处的疯癫却是那部文明史。集益兄的题材视野是否可以放得更宽广呢?
集益兄的小说,还有一个细节,就是绝大多数小说都是以第一人称叙述。而以第一人称叙述的小说,往往最先是作者自己的心灵受到了损害,再以自己之伤,来揣摸小说中的主人公之伤。就像金庸所说的“七伤拳”的修炼,以伤己,而伤人。所以那一个个荒诞不经的故事无论怎么变化,但作者柔弱而受伤的心灵却是真实的。从某种意义上说,集益兄是在用自己的血、恐惧、梦魇、伤痕、幻景和绝望在写作。我希望认识他的人,都要善待这个心思比蚕丝都细腻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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