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自由: 关口前移与事前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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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关口前移与事前把关昭通日报艾自由 |
分类: 自由随笔 |
对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的七种情形,必须搞好“关口前移”:即破格提拔干部的;除领导班子换届外,一批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的;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系统)内提拔任用,或者在领导干部所在地区提拔担任下一级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的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因被问责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的;超过任职年龄或者规定任期需要继续留任的;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由于上述情形都是干部选拔任用中的“特殊情况”,既然规定“应当征求意见”,就要严守规矩,切实把好干部队伍的入口关,有效防止和及时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对没有征求意见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应当予以纠正,并按违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的五种情形,必须搞好“事前把关”:即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越级提拔干部的;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不经民主推荐,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市、县、乡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进行调整的;其他应当事先报批的事项。这就要求必须严格执行“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的硬性条件。一方面,对需要报告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有关事项,要全面报告、及时报告、如实报告,不遗漏、不隐瞒、不作假。特别要注意市、县、乡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进行调整的,须事先报经更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批同意。另一方面,对下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的有关事项,要坚持原则、严格审核,在15个工作日内确保作出的批复、回复的意见符合政策规定。如果把关不严,没有如实报告征求意见的情况,往往容易让人对用人的公正性产生怀疑,有的还会以种种理由突破有关规定,甚至借机在选人用人上搞不正之风。
要执行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我认为关键在于搞好关口前移移什么和事前把关把什么,切实做到“事前诸葛”见事早,“关口前移”把关牢。如若这样,既体现了“不拘一格降人才”,又体现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能有效防范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切实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健康进行,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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