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歇业期间违规行为处理及思考
(2013-05-10 11: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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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行为营业场所药店歇业思考杂谈 |
分类: 话题讨论 |
2013年2月21日,某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某偏僻乡镇药店未经申请就已重新恢复营业,并存在如下情形:1、该药店于2012年8月21日因营业场所需重新翻盖而申请歇业并得到批准;2、该营业场所的拆迁时间是2012年9月21日;3、2013年1月21日该药店未经申请即在该营业场所恢复营业;4、在2012年8月21日至2013年2月21日期间,该药店都有购进药品和销售药品;5、2012年8月21日至2013年1月21日该药店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在一民房销售该药店购进的药品。
以此案为例,谈谈你对药店歇业期间药品监管及相关法律问题的思考。
(本话题由泰宁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陈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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