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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版——新的希望

(2012-01-17 10:31:45)
标签:

法治

法规制度

行政监督

技术监督

探索

分类: 博客公告

    新年刚过,新春将至,踏着节日的喜庆,新一期的法治版又和与读者见面了。在这个寒冷的季节,用我们惯有的文字温暖读者。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我们的年龄不断增长,面孔逐渐苍老。年年岁岁,四季更迭,法治天地版在广大读者的关怀和支持下历久弥新,茁壮成长。

  这是“法治周刊”改成“法治天地”和“法治沙龙”专版的第二个年头,新的开始,新的希望。为方便读者阅读,今年的“法治天地”从之前的5版提到了4版,“法治沙龙”从之前的8版提到了3版,敬请读者关注并赐稿。

  法律是规范和指引人们行为的一种准则。在法治社会,不论我们身居庙堂之高,还是身处江湖之远,只要生活在这个真实的世界,就必须循法而行。食品药品监管法律只是浩瀚法律海洋中的冰山一角,依法行政是对监管部门最基本的要求。在食品药品监管中,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如之两翼,缺一不可。行政监督是核心和基础,技术监督是支撑和保证;行政监督需要法规制度,技术监督需要标准体系。而不论法规制度还是标准体系,其构建都需要监管部门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从实践到理论,再从理论到实践,如此反复直到一种良好的制度或规则形成。在探索中前行,在实践中探索,必然会有不同的见解纷争、不同的理论分歧,这就需要集思广益、各抒己见,直到精彩论点碰撞出智慧火花。理越辩越清,法越辩越明。法治版的存在,为监管人员提供了一个这样的交流平台,即探讨法理、汇聚经验、答疑解惑、反映问题,努力让读者智慧之火花熠熠发光,以此照亮每一位监管人的行政监管之路。

  “监管”顾名思义就是一个主体对另一群主体的监督管理。监管者需依法行政,被监管者也需守法而为。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广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有义务切实履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合格;也有权利对存在缺陷的法律条款提出意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治版同样对企业提供了这样的平台,反映生产经营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倾诉商场竞争中的知识产权之争。通过事件和案例,道出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的不足和缺陷。也许将来的某一天,你们的真知灼见会被立法者所采纳,而你们,也就成了食品药品监管法治进程的推动者。多么光荣的事啊!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的版面内容在以前栏目的基础上,增加了“监管探索”、“执法故事”等栏目,真诚欢迎大家就实践中的疑惑、思考、想法、心得、经验、体会、感悟、故事……发给我们,也欢迎大家对法治版面的“建设”和改进提出建议和意见。

  联系人:王东海    投稿邮箱: wangdh@cnphar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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