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常言到,事实越辩越清,道理越辩越明,法律越辩越完善。基于此,我们利用现代化网络媒介在此搭建平台,以期让天南海北的药品监管执法人员集聚一堂,共同探讨大家感兴趣的话题,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由于药品监管执法人员的理论和实践水平层次不齐,有些话题对于某些人来说也许过于小儿科,对某些人来说又极其希望知晓了解更多。因此,每期话题都不可能照顾到来此光临的每一位网友,不可能是为每个网友量身打造的。因此,请网友尊重博客管理员和其他网友的劳动成果,对于你认为是小儿科的话题,你可以静静旁观,也可以短暂停留之后消失,但请不要出现攻击人身或其他不文明的言语,以影响这一“法辩平台”,因为这里的话题是面向所有网友的,而不是某一个人。
只要你对我们贴出的话题有话要说,或者有其他药品监管法治、稽查、法规等方面的问题,都可以畅所欲言,前提是不要出现不文明的语言,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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