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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杨加平案是怎炼成的之“行贿人”王道庭

(2015-02-03 14: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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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加平案是怎样炼成的之“行贿人”王道庭

                                                   文/青石


    在杨加平案一共87本侦查案卷中,有8本全部是王道庭的。

 

王道庭是一位青岛商人,与杨加平不认识,但是与杨加平的第二任妻子辛涛二十多年前就认识了。

 

2006年,王道庭从某军工企业手中购买了一处土地及房屋,与出让方签订了总价1250万元的买卖合同,签订合同后,他支付了770万元的首付款,并且办理了房屋、土地的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后,王道庭发现,几乎在与他洽谈、签订卖买合同的同时,出让方将该处土地及地上房屋出租给了另外的人,而且租约一签就是15年。王道庭无法取得房屋、土地的占有、使用权,于是王道庭拒绝支付剩下的合同款。

 

不久之后,王道庭被以合同诈骗罪刑事拘留,36天后改为指定地点监视居住,三个月后逮捕,一年零十个月后,起诉到法院的王道庭合同诈骗案以检察院申请撤诉法院以证据不足同意撤诉了结。

 

可是王道庭的霉运似乎还没有到头。

 

事情得从2002年说起,那一年,王道庭购买了一座别墅,需要找人装修。当时辛涛正在从事装修生意,于是承览了王道庭别墅的装修业务。装修完成后,王道庭还欠20余万元装修款没有支付给辛涛,同时王道庭在辛涛经营的酒楼签单消费还有一些费用没有结算,于是王道庭把自己购买的另外一套房屋(已经抵押给典当行需要偿还40万元借款及利息)抵偿给辛涛,用于偿还所欠辛涛的欠款,出售房屋后,经过核算,辛涛告诉帮王道庭办房屋抵偿事宜的朋友她与王道庭“两清了”。

 

2012年,杨加平被抓后,王道庭被当时的办案单位东营市河口区检察院以行贿罪名刑事拘留,关押到了河口区看守所,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告诉他,他是因为杨加平的事情被刑事拘留的,王道庭一头雾水:“我和杨加平有什么关系?”

 

王道庭说他在河口区看守所关押的三个月左右的期间,做了几十次笔录,“开始我说的都是事实,后来没有办法,只好按着他们的意思说”。

 

现存于杨加平案卷中的8本案卷,王道庭的笔录只有一份,在这份笔录中,王道庭称他因合同诈骗案被刑事拘留后被监视居住期间,给辛涛打过电话,请辛涛帮忙找杨加平说说情,说他多支付给辛涛的钱也不要辛涛还了,还说当初之所以让辛涛装修房屋,就是因为知道辛涛和杨加平的关系(青石注:辛涛与杨加平2005年底才结婚),考虑到以后可能要找杨加平帮忙,所以才把装修工程给辛涛的,说算起来他多给了辛涛22万元钱(青石注:应是指抵给辛涛的房屋由辛涛出售后,得款90万元,除去40万元典当行借款、去掉所欠辛涛28万元装修款,剩下22万元。但是在这份笔录中,检察院侦查人员和王道庭在算这笔钱时,却没有算上典当行借款的利息、王道庭在辛涛酒楼签单所欠费用、辛涛给王道庭做了另一个水管安装工程的工程欠款)。

 

检察院在调查的时候把这22万元当成了杨加平(及辛涛)的受贿。

 

周泽律师和我今天见到了王道庭。以下是我们与王道庭的对话:

周:请问你认识杨加平和辛涛吗?

王:我不认识杨加平,我跟辛涛十多年前就认识了。

周:请问你是否知道辛涛和杨加平的关系?

王:我是在被以合同诈骗案抓了到后来检察院撤诉我出来以后才知道他们关系的。

周:你因为合同诈骗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后,你有没有给辛涛打过电话,请她找杨加平帮忙?

王:没有,我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根本没有给辛涛打过电话。

周:你和辛涛因为装修房屋工程结算情况是怎么样的?

王:结算时,我欠她装修款将近30万元,我当时没有钱,就拿我的一套房子抵给她,当时房子在典当行还有40万元欠款以及一些利息,我在辛涛开的酒楼里也有一些签单消费没有结算,还有一些其他欠款,我就把房子抵给辛涛了,当时没有细算,反正差不多。

周:辛涛把房子卖了多少钱?

王:我不知道。

周:你有没有对辛涛说过请她找杨加平帮忙,然后你多付给她的钱就不要她还了?

王:没有。

周:那你的笔录里为什么会有这个内容?

王:没有办法,看守所里不是人过的日子,开始我一直都不是那样说的,办案人员告诉我说杨加平都承认了,有一个是山东省检察院的,告诉我说辛涛也被抓了也承认了,让我也承认,我说没有的事我怎么承认,办案人员说,你这22万,对于杨加平来说反正是无所谓的多一笔少一笔的,但是你说不说对于你就不一样了,你自己考虑,我实在是想出来了,就说那你们怎么说就怎么写吧,他们一直要我按照他们的意思来说,我没有办法,看守所不是人呆的地方。

周:那事实是什么?

王:事实是我没有因为这个事情找过辛涛,也不存在让辛涛去找杨加平,那时我根本不知道杨加平,我对我自己的那个案件很有信心,就是合同纠纷,我被抓进去绝对是冤案,是有人陷害我,我找其他人打听问了问情况,但是没有找过辛涛。

 

杨加平案的专案组就此收集了8本案卷,想要把王道庭通过向辛涛“行贿”从而向杨加平“行贿”的事实固定。后来,审查起诉的检察人员可能也觉得这样起诉太离谱了,所以就没有把王道庭“行贿”杨加平之事写进起诉书里。

 

但是,从对“行贿人”王道庭拘留三个月取得满意的证词后取保释放,从王道庭与辛涛正常的债权债务被牵强附会到“行贿、受贿”,大概可以窥见杨加平案侦查专案组办案之逻辑、取证之手法、入罪之迫切。而在杨加平案中,类似王道庭这样的“行贿受贿”,并非孤例。

 

商人王道庭也真是倒霉,一个生意人,2006年别人违约反诬他合同诈骗,坐牢一年十个月,2012年杨加平落马,他因与杨加平妻子辛涛正常的债权债务往来被无辜牵连又坐牢三个月,虽说不测风云旦夕祸福本世之常事,可连续坐两次冤牢,是不是也该问一声:为什么?

 

 

 

2015130日,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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