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真功夫”庭审旁听记(二)
(2014-10-15 07: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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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功夫”庭审旁听记(二)
又是一日,广州一早下起了小雨。
来到法院门口,法警告知由于下雨,律师通道可以为其他人员开放,顿感温馨。
进入法庭入座,旁听人员比昨日下午又多了几分,几近坐满。庭审未开始,法警要求旁听人员将旁听席首行让空,引起旁听人员不满,最终未执行。
审判长入庭,法庭审判席两侧电视屏幕开始播放法庭秩序,删去了昨日书记员宣读的“不得记录”,心想法院终于改变决定。
庭审开始,审判长再次强调希望各方遵守法庭秩序、听从审判长指挥,请检察员陈述是否给各上诉人解除戒具、除出囚服的意见。检察员陈述由于蔡达标在2011年3月17日推倒侦查人员逃脱,所以全部上诉人均不予解除戒具,蔡达标激动抢话“没有推倒”。审判长不得不又一次强调法庭秩序。
辩护人李金星律师指出,当日侦查人员并未向蔡达标出示任何对蔡达标采取强制措施的手续,帮蔡达标不属于逃脱,而“推倒”这个行为是一个袭警的问题,不能只听侦查人员的说法就认定。
辩护人王兴律师指出,且不论蔡达标当日是否有检察员陈述的行为,都不能株连到其他上诉人。
检察员未予正面回应,而是夸起了审判长,认为审判长允许一审有证言的蔡达标某家属坐在旁听席上,已经很人性化了。
审判长感谢了检察员,又一次的希望各方遵守法庭秩序。
辩护人周泽律师指出,该家属的证言并未出现在一审判决书上,与案件的认定没有任何实质的联系,排除该证言允许该家属旁听庭审是合法且是应当的。
审判长立即指出,该家属的证言只是对本案定罪量刑没有重大影响,所以才予以排除并允许旁听。
应辩护人李金星律师要求,审判长宣布允许李金星律师再问蔡亮标两个问题,发问开始。
李金星律师让蔡亮标评价一下涉案的软件源代码。蔡亮标答是国内较有影响力的,有较高价值。
被害人代理人李劲松律师提出反对,指出该问题具有诱导性,并说“不用再解释理由”。
审判长认为反对成立,不再允许李金星律师继续发问,发问结束,宣布开始对蔡达标的发问。
蔡达标陈述上诉理由,主要说了一审认定不实,侦查阶段侦查人员违法提讯,几处其他上诉人供述及相关证人证词不实,说了假话等。陈述时间较长,中间审判长打断一次,蔡达标得到允许继续陈述,说到痛处,情绪激动,声音哽咽。检察员全程微笑,我是凡人,猜不出这笑里的含义,不知昨日不用听辩护人反对理由就能断定反对无效,今日被害人代理人说“不用再解释理由”就能断定反对有效的审判长猜出来了没有。
陈述完毕,检察员向蔡达标发问,问了蔡达标与涉案其他上诉人及其他相关证人的关系是否融洽,蔡达标答还可以。检察员立刻质问蔡达标既然还可以怎么可能说假话?
王兴律师举手发言,指出检察员发问方式不当,应当直接发问,不需质问。
被害人代理人李劲松律师立刻质问王兴律师的身份,有蔡达标辩护人在场的情况下,作为蔡亮标辩护人不应越俎。并举出一份“真功夫蔡达标辩护团成立声明”,认为各上诉人存在串供的可能性。
检察员断续发问,问蔡达标的学历。辩护人举手反对,审判长再次判定反对无效。蔡达标如实回答。
轮到蔡达标的辩护人发问。由于昨日的发问经历,周、李两位不得不再次与审判长讨论发问的问题。审判长问周泽律师共有多少问题,周泽律师答近百个,希望审判长审查哪些问题可以问,哪些问题不可以问。审判长希望周泽律师归纳总结,减少问题,并询问李金星律师有多少问题,李金星律师答“不问了”,周泽律师得以发问。
周泽律师的第一个问题是“真功夫”的起源。审判长立即指出没有关联性,不是重点。周泽律师指出,昨日被害人代理人曾向洪人刚问同样问题,辩护人提出反对,审判长认为与本案有关,反对无效,为什么今日向蔡达标问就无关了,而且蔡达标作为真功夫的创始人之一,应当比洪人刚更加了解“真功夫”的起源。审判长说昨日情绪受到影响,今日就是这样决定了。
之后发问过程还算顺利,发问完成,周泽律师抹了一把心中的汗,说:“终于胆战心惊的问完了。”之后其他上诉人的辩护人发问基本顺利,未出状况,上午庭审顺利结束。
由于上午法庭宣布了新的法庭纪律,下午带了笔记本入庭,还是想如实记录一下庭审过程。
下午庭审一开始,审判长宣布,由于昨日蔡亮标拒绝回答被害人代理人的问题,先询问蔡达标是否愿意回答,蔡达标答不愿回答。审判长宣布被害人代理人发问改为陈述。几位辩护人纷纷反对,审判长再次强调法庭秩序,强行推进庭审,要求被害人代理人陈述。
被害人代理人开始陈述,指出蔡达标说与他关系融洽的其他上诉人及相关证人说谎,并在“真功夫”起源问题上说谎,人品有问题。几位辩护人再次反对,周泽律师指出审判程序失当,审判长存在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事由,申请审判长回避。
审判长不得不休庭,再次去请示院长回避问题。几分钟后,重新开庭,宣布驳回周泽律师的回避申请。李金星律师又一次举起了手,指出审判长并未听他是否有回避申请。审判长只得允许李金星律师陈述,李金星律师刚陈述了两条理由,审判长打断了李金星律师的陈述,当庭驳回了回避申请。
之后审判长直接耍起了性子,宣布让各方随意陈述意见。而各方竟然有序的一个个发起了言。晚饭时,某位仁兄开玩笑的说:“你们真不懂的怜香惜玉(女审判长),让你们说你们还真说,还一个个说起来没完。”
各方发言结束后,审判长再次强调法庭纪律,希望几位辩护人珍惜时间,之后不记得什么原因了,又引起旁听席上一片嘘声。审判长大怒,敲响法槌宣布休庭,起身站起旋即入座,要求法警立刻找出旁听人员中带头起哄之人。法警立刻纷纷寻找,但没有结果,不了了之。之后审判长宣布再次播放上午庭前播放的法庭纪律。
正在播放之时,一名法警径直走向我的座位,质问我是什么单位的,我一片茫然,问法警我是什么单位的有什么关系吗?该法警立即辟手夺过我记录用的笔记本,大声喝斥“你出去”,之后不等我有反映,支手掐住我后脖颈,扭住我胳膊,将我押出法庭。事出突然,我平静了一下心情,再次进入法庭,但肾上腺素激增,之后就不记得审判长的“好”了。
只记得一次审判长又敲响法槌,宣布休庭五分钟,随即再次宣布休庭两分钟,几分钟后又进入法庭敲响法槌,却没有继续开庭。一次审判长说不再允许各方讨论程序问题,否则要出“红牌”,而接下来被害人某代理人的陈述第一句就是对程序问题再次解释,审判长反而连打断都没有。一次在庭审中时常说自己也是人,也有情绪的审判长竟然要求蔡达标不要有情绪。一次检察员对李金星律师高声断喝,为此李金星律师申请了检察员回避。一次被害人代理人李劲松律师要求向询问鉴定人的各辩护人普及会计知识,连一向温和的李跃义辩护人钟伟律师都举手反对了,审判长反而想听一听,我只在想“要当专家证人,您还是先把被害人代理人的身份辞了吧。”
下午庭审结束,雨还在滴,我漫步走着,竟然走错了回宾馆的路。哎,今天出门没看黄历。
记于二〇一四年五月七日。
今天还是没有记录,下午的记录也被收走。虽然法庭“法外开恩”,把我记有其他案件重要资料的笔记本撕去今日的记录还给了我,荣宠万分(昨日被收走的其他旁听人员笔记本都没有归还),我还是没记住法庭的“好”。休庭时与一位其他旁听人员讨论,她认为法庭基本公正,几位“闹庭”辩护人不应当纠缠于程序问题。还向本案的一位律师(应当是上诉人洪人刚的一位辩护人)讨教了我被“叉”出法庭的问题,他也认为法警并未失当。虽然如此,我还是决定投诉一下这位法警,而我被“叉”出之后再次回到法庭,却再也没有看到这位法警的身影,还好他比较有名,询问了昨日被收走记录的人员,得知了这位法警的警号,明日向广州中院递交一下投诉。
不知明日是否还能顺利进入法庭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