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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南昌风云录(十四)

(2014-03-15 00: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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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风云录(十四) 

本回主题 

或硬或软审判长只想推进程序

不依不饶杨金柱当庭大爆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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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的庭审还真有点意思。

桂松案在南昌中院二审第一次庭审因为桂松及辩护律师提出回避申请而休庭,第二次开庭于2014313日就跟着来了。各方入席就座并经法庭核对后,审判长敲槌开张,首先宣读了院长的决定:鉴于田勇审判长在一审期间曾经到过南昌经开区法院(本案的一审法院),为避免当事人等各方对公正审理产生怀疑,故决定田勇回避。

这样的回避理由被法庭采纳恐怕在中国的法制史上也算得上破天荒的头一回。会不会对以后司法实践产生案例式效应?会不会对司空见惯的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理的案件“前提介入”进行指导的不当作法起到一定警示作用?会不会对以后相关法律的修改完善起到一些推动作用?

法庭调查开始后,审判长先告知了各方的诉讼权利,当事人及辩护律师均再未提出回避申请。审判长有选择地宣读了一审判决,对一审判决无罪的部分未宣读。之后由鸿源公司辩护律师张红云及桂松陈述上诉理由,他们全面阐述了一审从程序上比比皆是的违法情形和实体上认定事实的严重错误。

进入法庭询问环节,陈光武律师向桂松进行发问。

    陈:你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被什么人以什么方式拘捕的?

    桂松:201035日,赶赴香港募资谈判时在深圳海关被边检控制,我当时问理由,不告诉我,连哪个机构抓的也不告诉我。

   陈:何时被押回南昌?

   桂:我被送到深圳看守所关了一天多,在看守所讯问的过程中,才知道我是以巨额贪污、行贿、携款外逃而被抓的。我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严重疾病,受到刺激后身体受不了被送到医院。2010310日,一群没有亮明身份的人把我押到江西南昌。在车上,他们说是省纪委专案组的。310日晚上被押回经开区检察院审讯室。

    陈:你向法庭陈述下你在经开检察院被讯问的经过。

    桂:我在经开区检察院的审讯室里被关了77夜,也就在经开区检察院审讯椅上带着手铐坐了77夜。要求我自述,时间长了,还要我面壁。因患有糖尿病,屁股溃烂,血肉都沾在内衣上。他们反反复复地折磨我。领头的告诉我,你必须配合我们完成供述,否则你是脱不了身的。你再这样坚持,就把你关到偏远的看守所,你这身体,两天就不行了。把你弄死了,也只是正常死亡。我被迫按他们编造的进行供述,然后他们再讨论、再修改。77夜后,我被送到新康监狱医院。

    陈:对你的审讯是否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

    桂:录像设备是完备的,他们告诉我是24小时不间断的同步录音录像。

   陈:你是否申请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桂:坚决要求法庭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后审判长问检察员讯问否,答不问。

   杨金柱:我说一个程序性问题。这是二审的上诉程序,应当由上诉人的辩护人先发问。

   针对检察员说一审时已经启动排非程序,二审不用再启动时,杨金柱首先表示愤慨,说:一审时我们在庭审过程中看了的两盘带子不在卷宗中。两盘录像带被一审检察院拿回去了,经核实不在卷宗里。首先要求法庭明释这两盘录像带还在不在?并强烈调取另外的15盘录像带,才能说明侦查机关对桂松的审讯的77夜是否合法的问题。

     陈光武强调必须观看这两盘录像带,有的辩护人二审才参加进来的,没有看过录像,而且我们有理由怀疑这两盘录像也被篡改;并申请法庭通知罗金彪出庭作证。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非常必要的,请审判长及合议庭慎重考虑、研究。

    审判长宣布上午庭审结束,并和辩护人商量确定了下午的开庭时间。

   下午130分,再次开庭。审判长说,对要求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的问题,经过合议庭合议,决定不再启动,这些证据的合法性庭后由合议庭决定。并问辩护人是否还要发问。陈光武说,在非法证据排除启动和调查前,对实体问题不发问。

杨金柱说:如果不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由合议庭庭后研究决定,那就不要开庭了,还开个J B毛!(不是笔者故意隐晦,实在是那两个字不知道怎个写法)。陈律师接过话筒批评杨金柱在法庭发言时要注意用语文明。杨说:对不尊重法律的法庭,我杨金柱从来就不尊重。我也是怒不可遏的情况下才讲的。我杨金柱公开地在任何一个中国的刑事法庭都敢讲,任何不尊重法律的法官,杨金柱都不尊重他。

审判长不高不低的声音、不愠不火的语气里透出威严,过来过去地解释和说明,只表达一个意思: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排非程序就是不启动了,对证据的合法庭后由合议庭来决定。要进入下一个环节。

陈光武说:一审时已经出示,并作为证据使用的两盘录像在判决书第10页里有明确的记载,难道象马航370一样就神密地找不到了?这是一个严重的政治事件!并要求检察员拿出关于录像可以不随卷的法律依据,如果是辩护人错了,愿意道歉。但检察员对她当庭念过的几句所谓的法律依据始终没有出示。

杨金柱说:对程序的问题,法官是没有裁量权的,不象实体问题那样。法律怎么规定的,法官就必须怎么作。并正告审判长,在正当的、合法的要求没有解决的情况下,不要违法地强行推进审判。明确说不会配合法庭违法的强行推进。并提出和审判长打一块钱的赌,来赌庭审是否能够强行推进下去。
   
相持不下时,审判长宣布休庭10分钟。大概30分钟后,审判长重新入席,宣布开庭的下句话就是现在休庭,41日再次开庭。

晚上饭局上,杨金柱高调宣布的收徒仪式也在酒过三巡之后隆重登场。大徒弟是来自湖北十堰武当派的郭书兵、二徒弟是陈光武律师的助理姜玉清、三徒弟是杨学林律师的助理金宏伟。三个徒弟依次敬酒一杯,鞠躬一下,各收红包两万大洋。杨金柱发表简短的重要讲话,照相合影,礼毕收场。比赵本山那收徒仪式简单多了。http://s14/mw690/002iBvs4zy6HilCOymN3d&690


说明两个点:
   
一、对于“J B毛”的说法可否记录在此的问题,杨学林律师意见不要写了。杨金柱却特意要求我如实记录。但是老杨同志私下郑重地告诫徒弟:在法庭不能拍桌子、不准爆粗口。

二、今天的庭审中也了体现死磕的几条原则:只磕程序,不磕实体;只磕已明确的问题,不磕有争议的事项;对严重的违法程序寸步不让、寸权必争。杨学林律师正写一个万言长文,全面总结死磕律师的渊源、方式、原则等问题。其实所谓的死磕就是解决一个1+1=2的问题,只要按法律明确规定的办就OK了。

                                                  210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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