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南昌风云录(十四)
(2014-03-15 00: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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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风云录(十四)
本回主题
或硬或软审判长只想推进程序
不依不饶杨金柱当庭大爆粗口
这次的庭审还真有点意思。
桂松案在南昌中院二审第一次庭审因为桂松及辩护律师提出回避申请而休庭,第二次开庭于2014年3月13日就跟着来了。各方入席就座并经法庭核对后,审判长敲槌开张,首先宣读了院长的决定:鉴于田勇审判长在一审期间曾经到过南昌经开区法院(本案的一审法院),为避免当事人等各方对公正审理产生怀疑,故决定田勇回避。
这样的回避理由被法庭采纳恐怕在中国的法制史上也算得上破天荒的头一回。会不会对以后司法实践产生案例式效应?会不会对司空见惯的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理的案件“前提介入”进行指导的不当作法起到一定警示作用?会不会对以后相关法律的修改完善起到一些推动作用?
法庭调查开始后,审判长先告知了各方的诉讼权利,当事人及辩护律师均再未提出回避申请。审判长有选择地宣读了一审判决,对一审判决无罪的部分未宣读。之后由鸿源公司辩护律师张红云及桂松陈述上诉理由,他们全面阐述了一审从程序上比比皆是的违法情形和实体上认定事实的严重错误。
进入法庭询问环节,陈光武律师向桂松进行发问。
杨金柱说:如果不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由合议庭庭后研究决定,那就不要开庭了,还开个J B毛!(不是笔者故意隐晦,实在是那两个字不知道怎个写法)。陈律师接过话筒批评杨金柱在法庭发言时要注意用语文明。杨说:对不尊重法律的法庭,我杨金柱从来就不尊重。我也是怒不可遏的情况下才讲的。我杨金柱公开地在任何一个中国的刑事法庭都敢讲,任何不尊重法律的法官,杨金柱都不尊重他。
审判长不高不低的声音、不愠不火的语气里透出威严,过来过去地解释和说明,只表达一个意思: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排非程序就是不启动了,对证据的合法庭后由合议庭来决定。要进入下一个环节。
陈光武说:一审时已经出示,并作为证据使用的两盘录像在判决书第10页里有明确的记载,难道象马航370一样就神密地找不到了?这是一个严重的政治事件!并要求检察员拿出关于录像可以不随卷的法律依据,如果是辩护人错了,愿意道歉。但检察员对她当庭念过的几句所谓的法律依据始终没有出示。
杨金柱说:对程序的问题,法官是没有裁量权的,不象实体问题那样。法律怎么规定的,法官就必须怎么作。并正告审判长,在正当的、合法的要求没有解决的情况下,不要违法地强行推进审判。明确说不会配合法庭违法的强行推进。并提出和审判长打一块钱的赌,来赌庭审是否能够强行推进下去。
晚上饭局上,杨金柱高调宣布的收徒仪式也在酒过三巡之后隆重登场。大徒弟是来自湖北十堰武当派的郭书兵、二徒弟是陈光武律师的助理姜玉清、三徒弟是杨学林律师的助理金宏伟。三个徒弟依次敬酒一杯,鞠躬一下,各收红包两万大洋。杨金柱发表简短的重要讲话,照相合影,礼毕收场。比赵本山那收徒仪式简单多了。http://s14/mw690/002iBvs4zy6HilCOymN3d&690
说明两个点:
二、今天的庭审中也了体现死磕的几条原则:只磕程序,不磕实体;只磕已明确的问题,不磕有争议的事项;对严重的违法程序寸步不让、寸权必争。杨学林律师正写一个万言长文,全面总结死磕律师的渊源、方式、原则等问题。其实所谓的死磕就是解决一个1+1=2的问题,只要按法律明确规定的办就OK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