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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教制度应彻底废止
(2013-01-10 23:11:45)
标签:
劳教
杂谈
昨天接受时代周报采访,批判了以《违法行为矫治法》取代劳教制度的立法思路:现实的劳教制度不只程序不正当,缺上位法依据,其存在也缺乏合理性。劳教制度设立之初用以解决的问题,已不复存在,故劳教制度应该彻底废止,而不是通过新法赋予其新的生命!任何法律都有责任条款,依该法处理即可,无需通过新《违法行为矫治法》另行“违法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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