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庆洪案:二审合一庭通知不开庭审理
本博讯
8月31日,本博主接到贵阳中院“黎庆洪案”二审合一庭法官戴峥嵘电话通知,称合一庭认为小河法院的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二审决定不开庭审理,如果有新的辩护意见,请在9月6日前提交书面辩护词。
当日,本博主先后接到王耀刚律师、杨金柱律师、李金星律师、张丹杰律师等多位“黎庆洪案”辩护人的电话,大家纷纷对“黎庆洪案”二审不开庭表示愤怒,却又无助。
在
8月31日发表的一条微博中,本博主写道:“事实清楚”?对,法官枉法事实清楚!在对该条微博的评论中,本博主写道:地球人已经无法阻挡贵州司法的堕落了!
本博主早已指出,贵阳中院将贵州省高院发回重审的案件指定小河法院一审,目的是规避省高院对“黎庆洪案”的审判监督,将省高院的终审权驳夺,而由自己终审“黎庆洪案”,对小河法院的判决予以维持,从而将该案在贵阳层面办成“铁案”。眼看贵阳中院的目的就要实现了!在此,本博主谨向贵阳中院的赵军院长表示祝贺!
既然二审合一庭认为“黎庆洪案”一审认定的“事实清楚”,那就让它裁定维持原判得了,律师辩也没用。等二审裁定作出后,本博主再来剥它的皮,届时再让二审法官知道什么叫“事实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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