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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星律师关于“7.18围攻殴打律师事件”的声明

(2011-07-22 23:53:33)
标签:

杂谈

 

 

北海律师团李金星律师关于“7.18围攻殴打律师事件”的声明

2011-7-22

 

     2011年7月18日,北海律师团成员陈光武、李金星、杨名跨、徐天明四名律师在北海利源宾馆遭到不明身份人员先后多次围攻、殴打,多名暴徒试图绑架陈光武、李金星律师。当晚的围攻、殴打、试图绑架造成陈光武律师身体多处被抓伤以及李金星律师昏迷、呕吐,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抓伤的严重后果。

     上述过程中,虽经多次报警,但北海警方出警不及时,处置不果断,在整个事件过程中北海警方没有依法履行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之职责。并且,在7.18围攻殴打律师事件”发生后直到2011722日下午4时的四天中,警方没有找受害人就案情进行任何询问,没有对该事件的施暴者进行任何处理。2011722日上午,经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律师约见北海市公安局相关领导,表达强烈关注后,下午警方才与本人联系取证事宜,但明确拒绝被殴打律师复制“7.18围攻殴打律师事件”的录像的请求,同时要求宾馆方面也不得提供录像。

     本人认为,上述“北海7.18律师被围攻殴事件”是一起罕见的严重侵犯律师人身权利的恶性事件。暴徒之凶恶,后果之严重,警方之失职,社会影响之恶劣,皆属国内罕见。

    本人要求,有关部门必须迅速调查“北海7.18律师被围攻殴事件”真相,维护律师合法权益,保护律师人身安全,严惩肇事者,严肃追究当地相关部门相关责任人渎职失职的责任。

  特此声明!

                                           李金星律师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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