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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开始重视品牌了,但商标也不能违法使用!

(2007-01-16 01:21:57)
分类: 发现

  近日,胡戈的贺岁片《007大战黑衣人》把眼镜蛇带到了六间房网站,在欣赏完此大片后,赞叹不已。又在六间房闲逛,发现了其网站上的LOGO,居然出现了注册商标的R标记。成立了还不到一年的网站,不可能这么快拿下商标注册吧?

  眼镜蛇马上到中国商标网求证,在06年6月1日,商标分类35类,41类,42类,同时被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申请,类别包括影视制作,在线广告,计算机网站等。可是商标注册至少经过18个月左右的时间才能注册成功,六间房的商标在注册阶段就使用R标记,显然已经违法了。

  六间房在注册期间,本应打标记TM的,但LOGO上却打了R标记,属于冒充注册商标行为。《商标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冒充注册商标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具体如何处罚,《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可以处以罚款的数额为非法经营额20%以下或者非法获利2倍以下。

  同样是互联网网站,新浪,网易,搜狐等在几年前就提出了商标申请,部分已经成功注册。也有一部分被别人抢注在先,眼镜蛇猜测这部分会被相应网站高价收回,不然品牌难已保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局长安青虎表示:“法律不保护品牌,也不保护名牌,法律保护的就是商标”。当成功申请商标的网站受到保护范围内的侵权时,商标一定会帮不少忙。

  目前越来越多的网络品牌开始注册自己的商标,但在商标的使用中,应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规矩不成方圆。(新石团队:眼镜蛇)

http://www.xtnews.cn/Uploadpic/20071161181060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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