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想去跑步了,很久没有撒鸭子搬地跑了,我这人走路慢,但跑步快,如果前面两只手能放下来着地,那就能更快。我在幼儿园的时候就比其他的小朋友跑得快点,其他的小朋友屁颠屁颠走路时都会“吧嗒”摔了,但我不会,所以我总能先抢到玩具,但是先抢到玩具并不代表你就能玩,相反先抢到玩具代表你比其他小朋友凶悍和调皮,所以老师一定会夺取掉你的战利品转而交给其他的小朋友,而我只能在胸口用大别针别块手帕来擦眼泪和鼻涕。
我进了小学后,发现自己依然是班级里跑的最快的。那时候学校里开运动会,我们班的体育老师为了选出最快的那一个,就让我们二十几个男生在一条起跑线上比谁快一点,老师一声“开始”,大家都撒开腿跑了起来,由于起跑线一共才不到4米宽,而我们有二十几个人一起堆在上面,所以造成了不小的踩踏事件,由于我人比较小,但速率快,所以我第一个过了终点,等我以胜利者的姿态回来的时候,同学们还在地上睡着呢。我很荣幸的成为最快的那一个,跑步成了我体育课上的主业,体育老师还在我跑步的过程中挖掘了我的增值业务,跳远。在第一届的运动会上,我轻松拿到了跑步第一和跳远第一。在未来直到毕业的那几年里,我一直是运动会上的显赫人物,因为只要我参加,我可以不参加预赛,直接进决赛,而每次都起码能拿2个第一,若干个第二,所以其他班的同学和老师非常不希望在运动会上看见我。但不幸的是,没有校规限制我报名的项目,我的班主任啥都给我报,什么短跑啦,长跑啦,接力跑啦,立定跳远啦,助跑跳啦,不一而足。更不幸的是,我没有一年缺席运动会。久而久之,我又成为了长绳队的主力队员,成绩也很漂亮。我最差的是扔铅球,因为我没什么力量,铅球扔出去后基本回到原地,所以我终于没有成为学校里体育界的全才。同学们总是问我为什么跑这么快,体育老师也经常让我示范怎么跑步,我想回答的是,跑,不就是逃吗,后面有人追你,你逃的快一点不就不用挨揍了嘛。我始终觉得,我打不过其他的小朋友,但绝对逃得快,我打了别人,别人也追不上我。
如此,几个春秋后,我进了中学,我忽然发现中学里跑得快的人好多啊,大家都处在青春期,身上使不完的劲,脸上痘痘越厉害的人跑得越快,痘痘暗示着青春的爆发。这时候的我已经跑不到第一了,总是在五和六之间摇摆,我前面始终有四只妖孽跑得很快,其中一只在我的班级里。不过我依然加入了长跑队,然后每天要比其他同学早一点进学校练习跑步,每天早上跑2公里,晚上留下来在跑。而晚上的我们总是比早上跑的快些,因为早上跑的时候女生都还没来上学,而到了晚上,女生开始放学,这样她们可以注意到我们跑步,这时候青春痘们会跑得很快,因为他们都知道女生喜欢风一样的男子。虽然我经常找上厕所办大号的借口用来迟到,但依然逃不掉跑,我很清楚的记得我们一拨人每天大早就沿着马路跑步,体育老师为了监督我们跑步的质量,骑着自行车追我们。当时的体力真是好,跑累了恢复得也快,如果一不小心碰到下雨天,便在教学楼里登高跑,每天这么练着,但从来没见老师让我们出去参加任何比赛,这一点直到现在我都没想通。
而到了高中后,我根本不屑跑步了,体育测验的时候我也不在用力地跑了,只要能及格就行。如果用力跑,我一般还是能领先一个身位到达终点,但高中流氓太多,如果你太拉风,结果往往是被抽打成疯。如此,我默默无闻的度过了那段岁月。
我在大学里混过一段日子,完全是把日子混成了段子,有一段时间我早晨自发的起来跑步,发现原来大学里好多姑娘都有晨练的习惯,而且跑步素质偏高,我根本追不上,长跑拼的是体力,我深呼吸的时候人家只是在均匀的呼吸,我喘的像狗的时候人家刚进入深呼吸状态。我就在想,你丫的跑步的时候干嘛不穿高跟鞋呢。其实,流汗跑步的女生看上去非常的健康,一双跑鞋,一条短裤,一件运动背心,在加上如花的年纪,看上去既清爽又干练,并且显得坚强。总之,我是没坚持下来,养成了睡懒觉的习惯,
跑步对锻炼人的意志力还是很有帮助的,而且跑完后让你感到心静,觉得世界的美妙。有时间继续尝试跑步吧,就像阿甘那样,一直跑一直跑,跑进无尽的荒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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