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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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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交通事故

(2009-05-11 22:42:00)
标签:

杂谈

分类: 杂感

    最近杭州发生了一起颇有影响的交通事故,让人感觉非常的遗憾。

    一个活人被车撞飞至5米高,然后又向前飞出20多米,可见肇事者的车速。交警认定的速度是70公里,但肇事车是辆三菱改装车,如果人可以飞上5米高,速度估计是70公里的一倍。我没吃过猪肉但看见过猪跑,我不会开车但也坐过车,70公里和140公里完全是两个概念。

    浙江是中国惟一没有贫困县的省,结果就是所谓的富二代很多。浙江的飙车行为是出了名的,富二代们不止一次地进行过这种行为,而肇事也远远不止这一次,但我们的法律往往是用来约束穷人的,这不得不说是个悲哀。

    肇事者被口诛笔伐是无可厚非的,但重要的是他对事故的推诿和不以为然以及交警的非正常认定,这就很显得猫腻。一个青春朝气的人在瞬间失去了永恒,一个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人,一个优秀的青年在一个自以为是的行为中被腰斩,平民的生命就这么轻浮吗?开得慢不代表安全,但开得快一定不会安全,开快车没有错,但油门踩到底的时候是否能在自己的掌控中是需要思量一下的。肇事者声称是死者自己撞上来的,这显然是用屁股想问题,人家走的是斑马线,你在斑马线上用自己脑袋撞个车试试。有钱没有错,但为富不仁就很让我鄙夷,在法治的社会里撞死人还能叼着烟谈笑风生这难道也算是中国国情?你妈生了你本身就是犯罪,当初就该把你射到母猪肚子里,患个流感,畜牲不如。

    早逝必然伤感,只能愿他安息。完善并且惩治改装车,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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