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景点拍照

大凡出外旅游者,都会带架相机,拍山山水水,拍花花草草,拍异地风情,更让自己留下绰约的风姿、美丽的倩影。
这次去云南三地,我的拍照热情与以往一样高涨。不,甚至比以往更高,因为这里我想拍的东西太多。然而,意外的是,拍照却不能随心所欲。如在大理,在丽江的古城小店,当你举起相机刚要拍摄那些你在上海绝对看不到的东巴字画,东巴工艺品,猛然间会瞥见竖在柜台上或挂在门框上的告示牌,客气的,上书“谢绝拍照”,严厉的,写上“禁止摄影”、“严禁拍照”。这是人家的店,店里的是人家的物品,你能不尊重?何况这里各民族杂处,不得不注意点,犯了民族政策可不是玩的。我只得悻悻然垂手而去。
有的店,深谙游人的心理:我这里的稀罕物,定是你想收入镜头的,想拍,可以啊,拿钱来就行。所以他店里的告示牌就成了:“拍照一次10元”、“欢迎拍照,请交5元”。碰到这类只想赚钱的抠门儿小店,就恕我对他大不敬了,我站到街上,拉近镜头,一样可以将他的店收入相机。有几次被店里的小姐发现,她摇手:“不要拍,不要拍!”我点头哈腰:“拍街景呢,拍街景。”街景你还能不让拍吗?碰到执意要将钱赚到手的,即使你点头哈腰如日本人那般礼貌也不行,店小伙会雷鸣般大吼:“不许拍照!”这时我们只好致歉再致歉。
得了这样的“礼遇”,便学会了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和肖像权:先征得同意,再举相机。
我在黑龙潭与两位纳西婆婆、在白族织品店与白族姑娘、在摩梭女的店铺与店主母亲,一个真正的阿夏都顺利合了影。特别令我快慰的,不仅与摩梭女合了影,我们还攀谈了几句。我称赞她女儿能干,她夸我女儿孝顺——肯带妈妈来旅游。这次我们不去泸古湖,所以在丽江古城碰到摩梭女感到特别幸运。我很想知道她的走婚生活以及她有多少阿柱(男朋友)然而这么私密的的事情怎好随便问人?想想,能与真正的摩梭阿夏合了影,很该满足了喽,好奇心不能无限膨胀哟。
熟悉云南,始于“文化大革命”前的电影《五朵金花》、《阿诗玛》。这次在昆明石林,见到了不少阿诗玛的姐妹在石林间穿梭,那亮丽的服饰是石林里盛开的花。走在了大理古城
的通衢大道,顿见一组组的五朵金花笑意盈盈地招徕游人拍照。我俩终究抵挡不住这美丽的诱惑,也在五朵金花的簇拥下拍了张很不错的照。五朵金花不愧为镜前的出色演员,从我们答应,到她们围上,不用调度,不用指挥,她们两个站我们左,两个站我们右,一个最甜美的金花蹲在中前,两臂迅速向左右后方伸出,后排左右外侧的姐妹就将她的纤纤玉手轻轻搭住了,与此同时,一声脆脆的“茄子”响起,一张你中意的照片业已定格,时间不足一分钟,价钱5元。噫吁歖,如今的金花一反电影中金花们的辛勤劳作,竟有了这么便捷的生财之道。
看着照片上的五朵金花,想想电影里的另五朵,感慨良多,社会大不同了,五朵,十朵的金花们焉能不变?不变是停滞,变了,怎样变,才算进步呢?我给不出答案,读者,你呢?

( 我和摩梭女,她年轻时的漂亮可以想见 )

( 坐在书吧前的女孩儿 )

(摩梭人在绕线 )

(我和纳西婆婆)

(金梭岛上的海鲜摊,你敢尝鲜吗?)

(好漂亮的五朵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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