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认定办公室 办理地址:北京东路668号A座楼406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联系电话:53081424 办理时限:(复审)每年六月底前 (新申报)当年十二月底前 申办对象资格: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的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属于知识和技术密集、实行现代 企业管理制度(含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经济实体。具有法人资格。
申办材料:1、 填写《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可下载); |
办理程序:
1、 主管部门初审。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应将上述材料报所在区、县或上级主管部门初审,盖章后,一式三份报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认定办公室。无上级主管单位的,可直接报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认定办公室。
2、 审核及现场考查。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认定办公室根据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和条件,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材料审核及现场考查。
3、 审批。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认定办公室对审查合格的企业进行审批,并颁发《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和《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铜牌,在"上海科技"网站上公告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名录。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1. 上海市科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 (沪科合[2001]第015号)200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