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京华时报
昨天,记者从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会上获悉,市工商局去年共受理34万件企业名称登记,其中有不规范用字的名称约为1.7万余处,企业名称申报中不规范用字约占5%。
据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介绍,去年,市工商局在企业名称登记和户外广告审批等方面,对违反语言文字标准,使用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二简字或编造的谐音成语等一律不予登记或备案。从源头上避免了大量不健康、不规范的用语用字出笼。在发现的错字中,比较常见的如“养鸡场”写成“养鸡厂”、“渔具”写成“鱼具”、“羊蝎子”写成了“羊羯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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