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召开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座谈会
为贯彻《商务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4]1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推动各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开展,商务部于2004年4月分别在广西南宁市、湖北武汉市和山东青岛市召开了“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座谈会”。黄海部长助理参加了广西南宁片会并在会上讲话,全国25个省、自治区和197个地级城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黄助理在讲话中指出,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客观要求,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流通领域对外开放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制订商业网点规划是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发达国家通过制订和实施商业网点规划,保证了商业网点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保证了商业网点建设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其经验值得我们借鉴。他强调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要做好四个结合:一是商业网点规划要与城市规划相结合;二是规划的调控功能与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相结合;三是发展新型业态与改造传统商业相结合;四是大型商业设施建设与小店的生存发展相结合。他还从地级城市流通业的特点出发,提出了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与环境协调发展、以促进商业网点的健康发展为根本目标、商业网点规划要体现城市特色等五项原则。他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对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领导,努力提高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质量,加强与建设规划部门的合作,按时完成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
为加强对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订工作的指导,使商业网点规划的编制工作逐步规范化和标准化,商务部制订了《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对商业网点规划的内容、制订程序和规划文本做了明确规定。会上,商业网点规划方面的专家对《规范》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对南宁商业网点规划和北京市“十五”商业规划进行了案例分析。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商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充分反映城市商业发展规律,对城市未来商业网点的商业功能、结构、空间布局和建设规模进行统筹设计。编制规划要按照调查研究、规划文件编写以及规划论证的程序进行。规划文件应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基础资料研究和规划图则四个部分。
已完成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南宁、青岛、武汉等城市的代表在会上做了经验介绍,合肥市也书面介绍了经验。几个城市的共同体会是:地方政府领导的重视是做好规划工作的前提;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获取第一手商业网点普查资料是基础;围绕城市总体发展战略确定商业发展战略是关键;以城市商业中心、区域商业中心、社区商业、特色商业街为重点确定商业网点规划的内容和框架是核心。南宁市对《规划》的编制工作十分重视,专门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商业局局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由计委、规划、建设、土地、工商、交通、统计、环保、消防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配合开展工作。为保证《规划》编制工作所需经费和正常工作的开展,南宁市在当年的财政预算内拨出专款给予支持。在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设计了《规划》的基本框架,合理规划布局了独具特色的“两区两带两级城镇”大南宁商贸经济圈。青岛市把《商业网点规划》作为《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制定实施了青岛市《商业分级设置规范》和《商业零售业态规范》两个地方标准。标准对青岛市各级商业、各零售业态的定义及特点进行了规定,提出了量化指标和建设配置的技术要求,为编制规范提供了依据。
通过座谈会,各地商业主管部门提高了对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了解了商业网点规划的编制方法、程序、规范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座谈会得到了各地参会代表的欢迎,代表们认为这次座谈会开得非常好,很有必要。大家表示,回去后一定要及时汇报和传达座谈会精神,克服目前机构改革、人员不确定、经费不足等困难,按时保质地完成规划制订工作。同时,大家还希望将商业网点规划纳入国家法律法规,为商业网点规划的制订和实施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