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部的“掉帽子”言论虚张声势
(2012-02-22 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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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部违法用地房地产开发商丢帽子官位杂谈 |
一直以来,很多专家学者都把国内乱象频生的原因归咎于国内的违法成本太低。比如说一个企业出现了违法行为,国外的惩罚通常是数千万美元,最少都会让违法企业伤筋动骨;而国内的惩罚则比较仁慈了,几百万人民币已经算是多的了,这对于违法企业而言不若隔靴搔痒。再比如某个官员贪污受贿,国外是把人彻底踢出政坛,而在国内,除非是贪污数额大到令人发指,不然违法官员一般是被从油水部门调到清水衙门晾上个把月,待得风声过了再度出山。
这位副部长所谓的违法用地的巨大代价是看似比“换位子”更严厉的“丢帽子,降位子”,之所以用了“看似”二字,是因为“换位子”、“丢帽子”、“降位子”事实上是同样程度的惩罚是惩罚手段。就好比说从油水部门调到清水衙门,你可以说是“换位子”,你也可以说这是“丢帽子”,你还可以说这是“降位子”,这三个词确实都能形容这个事实。因此,有时候我很是佩服汉语的博大精深,字面意义不同的词语落实到具体情境中居然成了同义词。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某些犯事官员所接受的惩罚是“停职查看”,这似乎是这官员罪有应得,民众也皆大欢喜。但过一段时间当舆论焦点转移的时候,这些“停职查看”的犯事官员也许就悄悄地复出了。除了那些贪污数量巨大无比的大贪官被处死之外,我们很少听说某某犯事官员将被开除党籍,彻底踢出政坛。
某某官员犯事了,群情激愤,那么,为了评民愤顺民意,给予犯事官员一定惩罚,停职,摘掉他的乌纱帽,民众欢喜了。皆大欢喜的虚晃一枪。
中央党校的教授王东京最近发表言论说,让地方政府守耕地,好比让老鼠守油瓶。
诚哉斯言,谁都知道在徒弟问题上,各个地方政府的屁股没几个干净的,真要扣“违法用地”的帽子的话,没几个地方政府能幸免。所谓法不责众,出现这样的情况,那所谓的土地执法部很明显不可能尽数让地方政府丢帽子,他们的做法只能是抓几个太嚣张的地方政府杀鸡儆猴,杀鸡的时候顺带喊上几嗓子——“老实点,不然照样让你们丢帽子降位子”。这纯粹是句口号,当不得真。
再者,那几只不幸被挑出来示众的鸡好歹也在官场经营了数十载,没点人脉没点能耐那是不可能的,这丢的帽子降的位子迟早都是能够统统要回来的。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徐德明还表示,土地执法的干部队伍要勇于担当、敢于担当,让违法行为付出巨大代价,土地用地指标停批缓批,让违法者“丢帽子”“降位子”,付出极大成本。
我们可以看到这“丢帽子”、“降位子”的大成本的实现条件居然是干部队伍要勇于担当、敢于担当。且不说这个条件可能导致的权力寻租,单单是让这既当球员又当裁判的裁判判定自己输球的可能性和恰当性就值得商榷。
所谓的大成本根本不是成本,就连构成这微不足道的成本的条件都令人生疑,合理的解释只有两个:要么国土资源局的这次喊话不过是做做样子,给眼巴巴地奢望公平民主的平头百姓们看的戏码而已;要么,国土资源局居庙堂之高,不知江湖之事。
有威慑力的代价应该是让人只付得起一次绝付不起第二次的代价,能够付得起好几次的代价对于很多人来说等于没有代价。而保证代价威慑力的条件是确保代价在对方违反的情况下能够绝对实现,这应该依托于制度建设,而不是寄希望于执法人员的担当。
可以说,国土资源局的这次喊话中并没有有足够威慑力的代价,也没有保证代价威慑力的绝对条件,这样的喊话只可能沦为娱乐民众也娱乐官员的俏皮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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