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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应正确认识与营销保险代理业务

(2008-05-02 11:15:15)
标签:

银行

正确

认识

营销

保险

代理

业务

金融

财经

分类: 网络.文章.作品
    当前,有关是否开办保险代理业务的讨论成为基层银行员工争论的热门话题。笔者认为银行要正确认识和营销保险代理业务。

  保险代理业务是银行中间业务的重要品种,具有低风险、高收益特点,经济资本占用几乎为零。以某基层银行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签订的分红保险代理协议为例,双方约定银行每代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营销1万元5年期分红保险可获得3%的手续费收入,即获得不带任何风险的纯收益300元,并且还不算开办保险质押贷款等相关业务带来的综合收益。眼下,全国居民在各家银行储蓄存款已突破13万元亿元之巨,国家要求储蓄分流压力大,而通过分红保险这一理财业务渠道能有效分流居民储蓄存款。因此,银行发展保险代理业务既符合国家宏观政策形势需要,又非常有市场潜力,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大有可为,是增加中间业务收益的有效途径。并且,开展保险代理业务还能够充分利用银行自身的柜台资源、人员资源和客户资源以获取更大的综合收益。

  但是,据了解部分基层银行在开展保险代理业务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需重视:一是营销成本偏高。以某基层银行为例,银行每代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营销1万元分红保险可获得300元的手续费收益,而直接付给营销保险有关人员的奖励支出达120元左右,占总收益的40%,远远高于银行同业收益成本率20%以内的水平。二是综合效益不明显。由于许多基层银行没有开通“银保通”业务和开展个人保单质押贷款品种,保险代理业务除给银行带来手续费收益外,基本上没给银行带来其他相关综合效益。三是激励政策不合理。部分基层银行为有做大保险代理业务,切块效益工资对该项业务实行层层多重激励,拉大了员工的收入分配差距。据悉,某基层银行今年前8个月,营销保险代理业务的经办人员所得效益工资与其他员工效益工资相比最高差距近1万余元,导致许多从事非保险代理业务的员工产生不满情绪。四是营销宣传存有偏差。一些员工受利益驱动,为多得效益工资,在向客户宣传营销分红保险产品时,盲目向客户宣传承诺比储蓄利率高,为损害银行品牌形象和发生业务纠纷留下了隐患。

  因此,笔者建议各家银行要规范发展保险代理业务,首先要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在向客户营销分红保险时切勿向客户承诺比储蓄利率高,否则,当保险所得分红收益一旦低于同档次银行存款利率收益,容易引发银行与客户纠纷。其次要加强与保险公司合作,积极进行产品创新,开通“银保通”业务,开办个人保单质押贷款业务,开发新的保险理财产品,努力提高保险代理业务综合效益。再次改进激励措施,各家银行不宜单独切块效益工资进行单独激励,可采取通过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进行统一分配效益工资,对营销保险工作成绩突出的员工可提高效益工资分配系数或给予其特别贡献奖励,使激励分配措施更科学,既有效化解内部矛盾,又切实降低收益成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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