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文物古迹——妙峰山镇陇驾庄村野溪摩崖石刻(王德榜水利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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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文物古迹——妙峰山镇陇驾庄村野溪摩崖石刻(王德榜水利刻石)
资料:
《门头沟政区通览》:
“石刻
……。其二位于村庄河东岸,桥南50米处的峭壁上,记述了光绪八年,王德榜率军分别修建了下苇甸、丁家滩、野溪河滩、车子崖、琉璃渠山嘴五处水利工程。野溪河滩水利工程从陇驾庄村中穿过,长2800米,村因此水利始种水稻,村民受益匪浅。”
《门头沟文物志》:
“(一)水利石刻
……。另一石刻在野溪漫水桥附近峭壁上。距地表5米,山石表现铲平,高2米,宽0.9米。文字从右至左:“光绪捌年孟春谷旦立于野溪河滩(小字),统师徒杀水势;燕民从此乐熙熙(大字),钦命头品顶戴赏穿黄马褂奏办直隶顺天河务前福建布政使达冲阿图鲁楚南王得榜题(小字)”。石刻大字高宽各0.30米,小字高宽各0.10米。两处石刻均王得榜所题,楷书。
……。”
《门头沟文物志》——《门头沟第三次文物普查统计表》:
“4-2-139 野溪刻石 清 妙峰山陇家庄村”
《北京门头沟村落文化志》:
“……。
其二是水利石刻,位于村庄河东岸,桥南50米处的峭壁上,距地面高约5米。山石表面铲平,高2米,宽0.9米,文字竖写,文字从右至左:“光绪捌年孟春谷旦立于野溪河滩”(小字),“统师徒杀水势,燕民从此乐熙熙”(大字),“钦命头品顶戴赏穿黄马褂奏办直隶顺天河务前福建布政使达冲阿图鲁楚南王得榜题(小字)”。大字径0.3米,小字径0.1米。记述了光绪八年,王德榜率军在此修建永定河之事。当时王德榜榜率军分别修建了下苇甸、丁家滩、野溪河滩、车子崖、琉璃渠山嘴五处水利工程。野溪河滩水利工程干渠从陇驾庄村中穿过,长2800米,从此改写了地中无水稻种植的历史,村民受益匪浅。……。”
《门头沟文物见闻》:
“……。
因王得榜治河有方,不扰地方,河滩变良田,沿河各村农民,请留王得榜广修水利,经朝廷批准王得榜又在野溪、城子村一带兴修水利。光绪八年(1882)春完工,并镌刻文字,刻石在今野溪漫水桥附近峭壁上。距地表5米,山石表面铲平,高2米,宽0.9米,文字从右至左:钦命头品顶戴赏穿黄马褂、奏办直隶顺天河务、前福建布政使、达冲阿图鲁、楚南王得榜题(小字)。统师徒杀水势;燕民从此乐熙熙”(大字),光绪捌年(1882)孟春谷旦立于野溪河滩(小字),刻石大字0.3x0.3米,小字0.1x0.1米。两处刻石均为王得榜所题,楷书,字体端庄凝重。”
《北京地区摩崖石刻》:
“王德榜修筑永定河题刻
清光绪八年(1882年)孟春刻于门头沟丁家滩陇驾庄东桥东南侧永定河东岸京门铁路2号隧道西侧石壁上,……。摩崖石刻距离地面约420厘米,开光高210厘米,宽100厘米,文字自右至左竖刻文字五行:“钦命头品顶戴赏穿黄马褂奏办直隶顺天河务前福建布政使达冲阿图鲁楚南王得榜题统师徒杀水势,燕民从此乐熙熙。光绪捌年孟春月谷旦立于野西河”。第一二行字径高、宽均6厘米,三四行字径均高、宽均22厘米,第五行字径高、宽均10厘米。其中“钦”、“品”二字现已漫漶。该摩崖当为王德榜主持修筑永定河完工时所题。”
《门头沟文史》(第八辑):
“……。
另一处石刻在野溪漫水桥附近峭壁上,距地表6米,石表铲平开光高2米,宽0.9米。”
文字从右至左“光绪捌年孟春(1882)谷旦立于野溪河滩(小字),统师徒,杀水势,燕民从此乐熙熙(大字),钦命头品顶戴赏穿黄马褂奏办直隶顺天河务前福建布政使达冲阿图鲁楚南王德榜题(小字)。”石刻中大字约20厘米,小字10厘米,两处石刻均为王德榜所书,楷书,字体端庄凝重。王德榜所修水利工程意义深远,直到现在我区部分水利设施仍发挥着重要作用,有的是在其基础上继续发展起来的。
《北京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11010994418000198 野溪摩崖石刻 清 妙峰山镇”
刻石保存尚好,今人所录与实文均有错漏,且讹处相同,显为摘抄而未经核校。现勘正如下 :
1、刻石实文为“王德榜”,今人所录多写为“王得榜”。
2、刻石实文为“孟春月”,今人所录多仅写“孟月”而未录“月”字。
3、刻石实文为“野西”,今人所录多为“野溪”。
摩崖:
钦命头品顶戴赏穿黄马褂奏办直隶顺天河务前福建布政使达冲阿图鲁楚南王德榜题统师徒杀水势燕民从此乐熙熙光绪捌年孟春月谷旦立于野西河滩
20150424所拍:

20140607所拍:
20140112所拍:
20131116所拍:
20130112所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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