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文物古迹——龙泉镇城子村崇化寺“舍地摩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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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文物古迹——龙泉镇城子村崇化寺“舍地摩崖”
资料:
《门头沟文物志》:
“崇化寺买地文书石刻位于崇化寺遗址山崖断壁之上,为明代石刻。刻字面积高1米,宽3米,字迹靖晰,楷书阴刻。记述宣德九年(1434)七月顺天府宛平县玉河乡城子村里长等人将一段九十亩地卖与司设监太监吴亮,议定宝钞三十三万六百贯,并划定四至。”
《门头沟文物志》——《门头沟第三次文物普查统计表》(1997年):
“4-2-232 崇化寺买地摩崖刻石 明 城子办事处崇化庄村”
《门头沟文史》(第三辑)——《山岩上的买地文书——记崇化庄摩崖刻石》:
“在门头沟乡城子村崇化庄北麓山岩上,有一处摩崖刻字,刻字面积横长三米,竖刻一米,距地表三米以上。刻字共三十行,每行字数不等,计约二百五十字,大部分清晰可辨,抄录如下:
注:碑文略。”
《京西古村》:
“崇化寺碑刻 ……,摩崖刻字一块。……。”
《京西碑石纪事》:
“龙泉镇
卖地刻石 明宣德九年(1434) 崇化庄”
《门头沟文物见闻》——《门头沟碑刻调查》:
“买卖土地碑
卖地刻石 明宣德九年(1434) 崇化庄”
《门头沟文物见闻》——《京西摩崖石刻》:
“崇化寺买地文书石刻
位于龙泉镇崇化寺遗址山崖断壁之上,高1米,宽3米,字迹清晰,楷书阴刻。记述宣德九年(1434)七月,顺天府宛平县玉河乡城子村里长等人将一段九十亩地卖与司设监太监吴亮,议定宝钞三十三万六百贯,并划定四至。”
注:后录碑文。
《北京门头沟村落文化志》:
“崇化寺摩崖
崇化寺后山壁,有摩崖刻字一处,高0.50-0.80米,长3.10米,楷书阴刻,为宣德九年(1434)所刻,为顺天府宛平县玉河乡城子村村民与司礼监太监吴亮”
《京西重域——龙泉镇》:
“摩崖石刻一处,位于寺北崖断壁处,高0.50-0.80米,长3.10米,楷书阴刻,为宣德九年(1434)太监吴亮向城子村村民邓三、姚三等十人买地的契约。”
注:《京西重镇——龙泉镇》另录摩崖详文,但有遗误。
《中国文物地图集》(北京分册下):
《京西进香古道》:
“……,有摩崖刻字明代的买地文书一处、……。”
摩崖刻在断壁之上,不易近拍。字迹不算规整,且部分有模糊剥落现象。
碑文:
宣德九年七月内今有顺天府宛平县玉河乡城子村里长邓三下民人姚三等十名姚斌姚旺姚增姚山姚荣孔玉周原□斌张何□□龙门山清水禅寺□月□日古刹基□计地一段九十亩各人愿卖与司设监太监吴公亮同住持长老续有管事僧宗原宗铃宗真宗亮宗德智宣议定宝钞三十三万六百贯天□一副同共保人张兴等七名李贤谷成王其张□青许祥张信老人邯大何季李乔里长邓三张荣邻人邻人张六等十六名□成霍亮王顺张五张八张三周原李智路大张贵张守石小五石四张玉昆原有□□□邻人等众□卖地□上面承当各不许退毁□如有退悔□又甘□罚宝钞□万五千六百贯与不□□支用恐后无凭今立此文约求远为照东至涧沟石墙南至南山顶西至释迦寺山北至北山顶□□□
注:
经对比实文及《京西重镇——龙泉镇》与《门头沟文史》、《门头沟区文物见闻》所录详文,录文如上,堪误及说明如下:
堪误——
1、《京西重镇——龙泉镇》将“同共保人”录为“共同保人”,“民人姚三等十名”后少录“姚斌”、
“张兴等七名”后少录“许祥张信”,后又少录“老人邯大何季李乔里长邓三张荣邻人邻人”一段。
2、《门头沟文史》将“立此文约”录为了“立此文曰”。
3、《门头沟区文物见闻》将“宗铃”录为了“宗合”,将“邻人邻人”录了“邻人”,少录了“如有退悔”,将“立此文约”录为了“立此文曰”。
4、《京西重镇——龙泉镇》和《门头沟文史》、《门头沟区文物见闻》均只录至“北至北山顶”,实文后尚有三字,远看不清,本文仅录为“□□□”。
说明——
1、“宣德九年七月内”在《门头沟文史》中录为“宣德九年七月内”,在《京西重镇——龙泉镇》中录为“明宣德九年七月内”,在《门头沟区文物见闻》中录为“宣德九年七月内”。实文无“明”字,本文不录。
2、“□斌”中的“□”在《门头沟文史》中录为“李”,在《京西重镇——龙泉镇》中录为“索”,在《门头沟区文物见闻》中录为“李”。实文辨认不清,本文不录。
3、“古刹基□计地一段”中的“□”在《门头沟文史》中录为“垥”,在《京西重镇——龙泉镇》中录为“合”,在《门头沟区文物见闻》中录为“合”。实文该字右半部为“合”,左半部是“土”还是“纟”不确认。其中“垥”
作“堤水”解。本文不录。
4、“天□一副”中的“□”在《门头沟文史》中录为“□”,在《京西重镇——龙泉镇》中录为“囊”,在《门头沟区文物见闻》中录为“囊”。实文不清,似是“囊”字,本文不录。
5、“□成”中的“□”在《门头沟文史》中录为“李”,在《京西重镇——龙泉镇》中录为“李”,在《门头沟区文物见闻》中录为“索”。实文辨认不清,本文不录。
6、“□卖”中的“□”在《门头沟文史》中录为“竞”,在《京西重镇——龙泉镇》中录为“竟”,在《门头沟区文物见闻》中录为“竞”。实文辨认不清,本文不录。
7、“恐后无凭”中的“后”在《门头沟文史》中录为“后”,在《京西重镇——龙泉镇》中录为“为”,本文从“后”。
20150312所拍:
















20140607所拍:



20131103所拍:




20130429所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