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金诚同达杯“同心共筑中国梦•权益保护我行动”
陕西省妇女儿童普法宣传作品有奖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各县(市、区)妇联、妇儿工委办公室,省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落实《全国妇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和《陕西省妇联系统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精神,活跃陕西法制文化,切实做好全省妇联干部、广大妇女及社会公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省妇联、省妇儿工委办决定开展金诚同达杯
“同心共筑中国梦•权益保护我行动”—陕西省妇女儿童普法宣传作品有奖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征集时间
本次作品征集时间自2013年4月15日至7月31日,以收到作品的时间为准。
二、作品种类
1、图片作品,如漫画、儿童画、宣传海报、墙体宣传画等;
2、视频作品,如微电影、动画、公益短片等;
3、文艺作品,如诗歌、快板、相声、小品、三句半等。
三、题材范围
1、反对家庭暴力;
2、防止性骚扰;
3、关爱留守妇女和儿童;
4、不让毒品进家庭
;
5、预防艾滋病;
6、预防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
7、尊重、保护儿童;
8、消除对女性的歧视,促进男女平等;
9、倡导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其他内容。
四、奖项设置
本次作品征集活动设立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六名,优秀奖若干名。获奖作品均颁发证书、奖金或奖品。一等奖颁发奖金2000元;二等奖颁发奖金1000元;三等奖颁发奖金500元;优秀奖颁发纪念奖品。
五、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应当文明健康、积极向上、主题突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2、参选作品以个人或单位名义均可报送,同一作者的作品报送数量不限。
3、参选作品主要以电子形式报送,要填写《陕西省妇女儿童普法宣传作品信息表》(见附件),图片作品的分辨率不低于300d,大小50M左右(手绘作品要提供原件),最好是矢量图;视频作品为DVD格式,分辨率不低于720d;文艺作品只提供文字或剧本的电子版,发送至:fnpfzpzj@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普法参选作品”。
4、参选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和完整的著作权,如发生相关纠纷,由参选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六、有关事项
1、省妇联、省妇儿工委办将在9月底前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参选作品进行评选,并在陕西妇女网上公布评奖结果。
2、省妇联、省妇儿工委办可以在今后开展的妇女儿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以及相关的公益活动中无偿使用获奖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自行使用作品的权利。
3、请各市、县(市、区)妇联、妇儿工委办把组织开展本次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宣传作品征集活动作为本地实施妇联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精心组织和安排部署,充分借助相关社会资源,力求推出高质量的作品。
联 系 人:马 丹 李长英
联系电话:85581747 85588379
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区育才路57号陕西省妇联权益部
邮政编码:710054
陕西省妇女联合会
陕西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11日
附件:
陕西省妇女儿童普法宣传作品信息表
作品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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