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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定思痛!重庆暴雨司机弃车淹死两乘客

(2009-08-08 08:35:33)
标签:

重庆

出租车

乘客

司机

淹死

杂谈

分类: 时政述评

痛定思痛!重庆暴雨司机弃车淹死两乘客 

作者:视点阿东

http://blog.cnwest.com/attachments/2009/08/66121_2009080807574518dzI.jpg

下穿道内的积水抽干后出租车被拖出,但两个生命已永远逝去

    8月5日清晨5点40左右,重庆一辆车牌号为渝B.T2815的出租车,行驶至龙头寺火车站宝华路进站下穿道时,被里面深达近2米的积水淹没熄火。事故发生后,司机独自逃生,出租车内5名乘客中2名被淹死,其中包括一名2岁多的男童。

    出租车司机载着乘客,无视交警设置的锥形筒警示,强行闯入积水的下穿道,并在车子轮胎被淹没的情况下,仍不顾乘客倒车退出的要求,结果出租车被下穿道深达1.58米的积水淹没。如果说出租车司机此前是因为抱着“冲过去”的一种侥幸心理的话,那么在发生意外和事故的时候,理应尽最大的努力去排除危险,把车内的乘客救出来。然而,他并没有这么做!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面对水深危险,出租车司机仍一意孤行;当危机发生时,他竟然弃车而逃,置乘客的生死而不顾。这位出租车司机的行为,它不仅仅是道德良知上的问题,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故意谋杀”。我们为这位无良司机的行为感到愤慨,同时也为两位不幸淹死的乘客而痛心!

    重庆的一场暴雨,又催生了一个“范跑跑”,甚至比“范跑跑”更没有良知——“范跑跑”是地震突发时弃学生而不顾,而这位出租车司机却是自己酿成事故后又脱逃。我们在谴责出租车司机良知丧失、公德殆尽的同时,也不禁要对出租车的管理进行冷思考。拒载、宰客、闯红灯,等等,这些很多城市出租车普遍存在的问题,为何会久而未决、屡治不好呢?包括弃车而逃致乘客被淹死的那位出租车司机的行为,从表面上看,这是出租车司机个人的问题。但透过这种种表象,我们还应该清楚地看到:出租车管理部门也当负有一定的“管教”责任。

    在行车过程中,乘客和司机之间,其实也存在一种“合约”关系。乘客上车了,司机有义务也有责任“主动”并全程负责其在车内的安全(被动或意外遭遇车祸等特殊情况除外)。而作为出租车管理部门,除了平时应该加强对司机职业道德方面的宣传教育,还应该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提高司机的安全驾驶意识。这些工作,应该从制度上予以细化,并令出必行,从严制约,加强考核。促使出租车司机能在平时的行车过程中,自觉养成遵章驾驶、时刻保护乘客生命的一种良好习惯。

    “早上9点多,消防抽水车赶到现场,开始抽水,随后出租车被拖车拖走。但是积水里面还淹没了一辆黑色福克斯私车。据福克斯车主介绍,该车昨日下午6点多行驶至该下穿道时就被积水淹没熄火。晚上11点多保险公司的来看了后,说没有办法将车拖出”。从现场情况看来,出租车被淹没并导致两人死亡并非偶然。警方是什么时候设置的“警示锥形筒”?设置“警示锥形筒”后为什么还有司机冒险前行?这些问题,也都无不暴露出警方在工作上的种种失误。试想,警方要是能“先知先觉”,早一点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如把道路彻底封闭,也就不至于发生接二连三的“闯关”,直至淹死两名乘客。城市一般都有类似的下穿道。在道路施工时,相关部门又为何不想办法把其中的下水道修好,或注意日常排水的检修而不积水呢?!

    死者已矣,痛定思痛。出租车司机的无良,自然要接受道德的审判,乃至法律的制裁。但如今一味地谴责已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事故发生了,我们现在要做的,是“亡羊补牢”。重庆最近暴雨成灾。灾难当前,作为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门,更应该事事处处多为老百姓着想,尽量地把安全工作做得更细更深入一些。另外,还应该加强预警机制的建设,包括各种应急措施的完善,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在把灾害损失减到最小的同时,始终把老百姓的生命安全放在心上,并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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