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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权乎?!且看西安最牛“钉子摊”(组图)

(2007-04-18 08:20:22)
标签:

市容

地摊

小贩

西安

钉子户

分类: 社情杂谈

特权乎?!且看西安最牛“钉子摊”(组图)

2007年4月18日  星期三  文/视点阿东  

特权乎?!且看西安最牛“钉子摊”(组图)   

横行霸道的三轮地摊

特权乎?!且看西安最牛“钉子摊”(组图) 

购物的顾客

 

    每天,经过西安小寨(西安南郊的一个较为繁华的商业街区)的人们都能看见这么一幕:在靠近西安歌舞剧院一侧的“双鹤大药房”门前,经常都会出现一个长达三、四米的摊位。地上杂乱地堆着一个个纸箱,三轮车架上摆着零零碎碎的货物。只见有四、五个男男女女,在忙忙碌碌着。而就在不远处,城管的卡车的高音喇叭里,不停地播放着西安市城市管理的有关宣传规章......

    这已是存在于小寨的很久以来的一道“风景”了!据笔者观察,这家摊点在小寨同一地点存在的时间至少都有三年以上。与前段时间轰动网络的重庆史上最牛“钉子户”相比,把此占道经营摊点比喻成西安最牛“钉子摊”,此说一点都不为过。

    摊主每天早上都用人力三轮车拉来一箱箱货物,随即摆开叫卖。近旁,偶尔也会有一些其它和学生模样的人摆个小地摊。可奇怪的是,每当城管来临,受管的只是那些小地摊,而对那足以“横行霸道”的三轮摊位却从来都是不闻不问!在其它小摊都慌恐逃窜时,他们却能安然自若......

    细看之下,我们可发现摆摊的几个人当中,有一个中年男子似乎少了两条胳膊,也就是说他是个残疾人。而其它还有一个女的,也许是他的爱人,有时也可见到一个还在上学的小孩来帮忙。但另外有两个中年男人,也同样守着各自的摊位,至于与那三轮车的摊主是何关系就不得而知了。

    看到残疾人摆摊,你也许会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国家规定,残疾人有其就业的优惠政策。但我们别忘了,对残疾人的照顾,是建立在正当、合法经营的基础上的。显然,那些摊主均违反了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

    平时,逛街的人不多。而每当节假日,小寨往往是人来人往,熙熙攘攘。此时,由于三轮车摆摊的关系,人们的通行自然也就受阻。同时,加上消费的人一多,垃圾也扔得随地都是。不仅阻塞交通,还严重影响了市容和卫生。

   《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街道及公共场地从事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活动。在城市街道两侧及公共场地摆摊设点、临时堆放物料、搭建棚亭及其它设施的,应当征得市、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由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停车场、点和集贸市场,应当事先征求市、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按照批准的位置和范围设置,并指定人员清扫保洁......”

    至于那几位三轮车摊主,如果严格按《条例》规定,是不可能在那摆摊设点的,因为这“应当征得市、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由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如今的现象,我们仿佛只能得出一种解释,那就是,那些摊主拥有“特别通行证”,具有有关部门所授予的“特权”!

    在西安市建设全国文明卫生城市,并在城管等部门大力整治街头乱摆乱卖的流动摊点和占道经营行为时,为什么在小寨,甚至是整个西安市,唯独存在这么一家摊点仍旧在霸道地屹立呢?

    在附近工作多年的清洁工师傅告诉笔者,这个摊位的老板原先是个当兵的,因为负伤,双臂被截肢,落得终身残疾。他们在那摆摊,起初城管部门等也都管过。但那一家人都特别凶,很会吵闹,都吵到街道办去了,以致城管和街道办最终也拿他没办法。笔者说,他这样摆摊,城管管别人而唯独不管他,难道仅此就能服人吗?这样对其他被驱逐的地摊小贩来讲又公平吗?清洁工师傅说,城管每天都来转悠,而且经常把车就停在那摊位前方的路边,管不了也就只能视而不见。哎!这世上就没有公平二字,谁野蛮,谁霸道,就可能占上风。清洁工师傅还说,每当周末和节日期间,来往小寨的人特别多,行人经过那个摊点时总会造成堵塞。妨碍交通不说,那个老板因为装货物的需要,经常运来许多纸箱,在商店门口摆成一溜,杂乱不堪,确实很影响市容。另外,那摊点售货后,包装袋随手就扔,风一吹,飘得到处都是,扫都来不及……

    难道“光荣负伤”就可与政府讨价还价,为所欲为吗?难道政府部门就只能向胆大妄为、“无理取闹”者妥协与屈服吗?难道法律法规就这样保护“弱势群体”的吗?……此景此境,笔者甚为不解!

    再说,如果清洁工师傅所言属实的话,真正的“英雄”是不会如同那位摊主一般居功自傲,“倚老卖老”的。另外,即使要给以特殊照顾,政府有关部门完全可以让他进入市场经营,并在工商和税收等方面给以一定的优惠。因为他一人(准确地说是因他带动了全家人)的违法占道经营,而影响了整个小寨乃至西安市的市容建设,并在广大百姓(尤其是其他小贩)眼里和心中,对政府留得个执法不力与不公的话柄。实在是很耐人寻味!

    一者,如此摆摊影响市容环境和卫生,为《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所不允许;二者,如此处置,对其它摊贩而言显得甚为不公平和不公正,有失政府的公信与威严;三者,长此以往,上行下效,必将带来更多的相关问题......

    笔者认为,西安市要真正落实建设全国文明卫生城市的政策与目标,并切实执行《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就必须一视同仁,必须排除干扰,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如此,才能不失信于民,才能体现政府的公正决策与实际作为,并为这个城市更添和谐与美丽!

 

特权乎?!且看西安最牛“钉子摊”(组图)

人来人往的人行道

 特权乎?!且看西安最牛“钉子摊”(组图)

杂乱的货物

特权乎?!且看西安最牛“钉子摊”(组图) 

不远处停着的城管执法车 

 

 

附:  

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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