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二元户口登记:利益共享才能真正平等(图)
中国将逐步取消城乡分割的二元户口登记制度
2007年3月30日
星期五 文/视点阿东

令人欢喜令人忧的户口簿
中国户籍改革受阻“深水区”
新闻链接:新华网北京3月29日电(记者 张景勇 崔清新)
中国公安部29日召开了全国治安管理工作会议,会议议题之一是讨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这意味着近年来广受关注的取消农业、非农业的二元户口制度问题有望得到解决。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国还将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促进人才交流和人口的合理有序转移;完善暂住户口登记,探索建立居住证制度;放宽夫妻投靠、老年人投靠子女及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的条件限制,放宽对投资、兴办实业和购房人员的落户政策,放宽各类人才落户政策,探索建立居住证制度。
一直以来,户口问题是困扰中国老百姓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等诸多方面的焦点和难点问题。尤其是城乡户口的二元制划分,更是为广大的农业户口人为地设立的种种不公平的障碍。推行户籍制度改革,特别是取消二元制户口的城乡分割,这既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是民生利益平等的呼唤。其中,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同命不同价”,就是近年来在法制领域争论的一个尖锐话题。
近日,北京推行的“流动人员登记表”受到舆论的质疑,这份登记表因为把外来人口视为潜在“高危群体”而被认为带有明显的歧视性。由此引发的议论再次把北京户籍改革问题推到风口浪尖,网民要求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呼声再度高涨。在这份“流动人员登记表”中,除了要填“绰号”之外,还要写“高危信息”,填写有哪些“违法可疑行为”“被打击处理情况”;还要对“散发过小广告,兜售盗版淫秽光盘,从事封建迷信、非法行医”等项目进行选择……许多人认为表格的内容设计带有明显的歧视性,非京籍员工更是感到不被尊重。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评价说:“户籍管理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公民参与社会活动和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的前提和保障。逐步取消农业、非农业二元户口性质的一个重要意义是实现公民身份的平等。”
看来,推行改革是一个方面,而要真正落实改革的成果,以实现“公民身份的平等”,关键还在于利益的共享。
对广大农业户口而言,最大的不平等,莫过于作为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却未能享受到与非农业户口的同等待遇。《瞭望》新闻周刊近日在河南、广东、宁夏等省区进行户籍制度改革调查中发现,率先推动“户改”的城市虽然在户口形式上都统一为“居民户口”,但一到落实相关政策和附加的社会福利待遇时,差别常常就浮现出来。城乡户口差别背后隐含的社会不公仍旧不少,诸如社会地位、收入标准、子女入学、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社保、福利、高考、升职、培训等等并没有完全消除,这些壁垒正制约着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进程。
其实,除了二元户口城乡分割方面带来的种种社会问题,就在城市内部,同一个城市的不同行政区,也还都存在“小二元户口”的现象。就拿西安市来讲,其中的突出表现是,若在雁塔区户口的子女要转到高新区上学,一者要么不被接纳;二者要不就必须另交巨额的“赞助费”。这难道又平等吗?
所以说,推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二元户口的城乡分割等,对老百姓而言(特别是原农业户口),关键还在于利益的共享,只有实现利益共享了,才能切实体现“公民身份的平等”之户籍改革的初衷。户籍改革只是个开端,而只有真正消灭歧视,真正打破长久以来已在非农业户口与农业户口之间形成的篱笆和壁垒,研究并解决好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问题,才能真正让广大的原农业户口享受到非农业户口的平等待遇。同时,也只有这样,才是检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尤其是取消二元户口之实效的根本标准。
附:
资料:户籍管理制度
|
户籍管理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项重要的行政管理制度,也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主要功能:一是政府职能部门通过对公民基本情况的登记管理,确认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公民的身份,便利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二是通过户籍登记为政府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施包括治安管理在内的各项行政管理提供人口数据及相关基础性资料。
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是新中国成立以后逐步建立起来的。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户口登记制度。规定城市和农村人口实行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入、迁出、变更更正等七项内容的户口登记制度。二是户口迁移制度。我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三是居民身份证制度。为16周岁以上的公民颁发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公民可自愿申领身份证。
|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