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谈——
独生子女政策:合符国情,利于家庭(图)
2007年3月21日
星期三 文/ 视点阿东
资料图:中国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全国少生4亿多人,提前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中新社发任卫红
摄
新闻链接:我国的独生子女政策再次在全国“两会”上引发热议。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研究员叶廷芳等29名委员认为,现行的独生子女政策的负面效应日益凸显,就此委员们联名提交提案,要求我国尽快停止独生子女条例的执行,恢复原先的“一个不少,两个正好”方针。
对此,笔者认为,独生子女的政策有待改革但不能改变。就中国的国情而言,不宜提倡委员们恢复原先的“一个不少,两个正好”的生育方针。独生子女政策,既合符我国国情,有有利广大家庭。
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中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中国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全国少生4亿多人,提前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有效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实践证明,中国坚持不懈地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产生了巨大影响,为促进世界人口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首先,独生子女政策符合我国人口众多的国情。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计划生育工作一直是中国一项长期、基本的任务。中国现有人口近13亿,本世纪中叶中国人口将达到16亿。中国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必须得到有效的控制,以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良性转变。
其次,独生子女政策利于我国广大家庭的实际。我国目前的情况是,在广大城市,因为受房子、教育和医疗等高费用的支出,许多家庭对抚养子女都甚感吃力。独生子女尚且如此,若再把原先关闭紧严“只生一个好”的计划生育政策之闸门突然打开,必然将给社会和家庭造成很大的冲击。多添了一个子女,就要多一份支出,这对很多有此想法却又乏力承担子女抚养和教育义务的普通家庭而言,必将带来更多的困难,增加更重的负担。
第三,就小孩成长和教育问题,对于叶廷芳委员“独生子女政策对孩子的成长也不利,易于导致人性的扭曲”之说法,笔者不敢苟同。事实上是,现在的小孩,大多爱社交,爱找其他同龄人玩乐,而并非“独生子女不能跟兄弟姐妹一起玩乐,只能成天围着父母转”。独生子女的家庭环境,甚至可以更好地发挥小孩的社会交往能力,锻炼其胆识和单独处理问题的应变能力,这样将更有利于培养其独立适应社会的基本素质。而非“其自然成长的天性受到压抑,不利于其健康成长。”
综上所述,笔者倒是赞同九三学社黄鸿翔委员的观点:独生子女政策既需要坚持也需要改进。应该调整一下思路,不再发放这种不起作用的独生子女费,集中这部分资金再加上国家较大幅度增加财政支持,为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是农村贫困的独生子女家庭提供适当的社会保障,通过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对这些家庭提供医疗、养老方面的帮助,以抑制其生育愿望。
独生子女政策,合符国情,利于家庭,我们必须坚持。如此,加以必要的改革,才能在推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同时,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并最终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