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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购销实名制的喜与忧(图)
2007年3月1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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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当交由正规的保管站看管
欣闻以上消息,笔者的感触是,困扰广大老百姓的自行车频频被盗问题,如今总算有人关注并由政府从法律法规的高度上正式得以重视了。实乃我等草民可喜可贺之一大幸事!同时,这也体现了党和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民生关爱上的一项重大举措。
我国是举世闻名的自行车大国,自行车是城乡群众基本的代步工具。目前我国的社会自行车保有量达到4.7亿辆,其中
2月28日,中国公安部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有关情况。中国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马维亚在会上介绍说,为严厉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2007年3月至7月,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
但纵观历年来公安部门就自行车防盗问题所作出的种种努力和最终结果,如今再提公安部等6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治理
就在去年8月份,西安市曾就要求电动车车主统一办理牌照,并要求具有购车发票、保修卡和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起初,还一再声明没有发票者要补办,且外地身份证持有者无法办证等。本要求10月1日开始专项检查的,但后来由需要办证的电动车太多,而公安有关部门又无法一一及时受理,另外,许多非西安户口购车者对先前不能办证的规定表示强烈不满,于是,公安部门不得不修正了原先的有关规定,并把办证和检查的期限延长至2007年1月1日。可结果又是如何呢?等许多电动车车主在寒冬早起排队办好牌照后,却并未见有交警再过问此事。如今,办照和执行处罚的期限已相去甚久,但仍见满大街的无牌电动车,并在交警眼皮底下穿梭来往,无所畏惧,也毫无阻碍。无牌电动车与有牌者照样通行,这无不给人一种办了照也白办了的感觉。见此,笔者不禁疑问,难道这就是公安部门当初雷厉风行催得广大老百姓“赶鸭子上架”般的电动车办照之结局?!
自行车被盗高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思想认识不高,不少地方对自行车被盗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有的存在畏难情绪。二是安全管理不严,近年来多数地方对自行车不再发牌发证,加之相应的管理措施没有跟上,自行车管理工作处于无序状态。三是治安防范薄弱,有的地方缺少自行车存放的地方,有的被挪用,加之缺乏看护力量,违法犯罪分子盗车比较容易。四是打击整治不力,一些地方没有形成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的合力,缺乏专门的研究和专项治理,加之群众报案少、报案难,日常的整治打击效果不明显。此外,一些群众图便宜买赃车,也助长了自行车被盗案件的发生。
仔细分析解决自行车频频被盗的根本措施,除了就上述种种原因逐一作相应的防范,更重要的是,还需要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能够具有切实而持久的管理和打击行动。如打击盗版音像和软件市场一般,光凭一时的“雷声”是很难奏效的。只有在广泛动员老百姓加强自身防盗意识之余,能够“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能够把每一项具体的措施都落实到行动中,能够持之以恒,能够常把此事作为服务老百姓的头等大事来抓,自行车频频被盗的社会和治安问题,才能真正最大限度地得以根治。
我们热切期盼的是,公安部等6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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