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盛春
盛春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15,322
  • 关注人气:37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食物相克知多少?(二)

(2009-04-17 12:35:54)
标签:

食物

相克

知识

健康

分类: 健康养生

    食物相克知多少?(二)

 

谷物类:

1、大米(粳米):不可与马肉同食,不可与苍耳同食,同食心痛;

2、黄豆:不宜与猪血、蕨菜同食;服四环素时忌用。

3、绿豆:不宜与狗肉、榧子同食。

4、小米(粟米):不可与杏同食,同食易使人呕吐、泄泻;气滞者忌用。

5、黑豆:忌与厚朴、蓖麻籽、四环素同用。

6、红豆:忌与米同煮,食之发口疮;不宜与羊肉同食;蛇咬伤,忌食百日;多尿者忌用。

 

家禽、肉类:

1、猪肉:忌与鹌鹑同食,同食令人面黑;忌与鸽肉、鲫鱼、虾同食,同食令人滞气;忌与            荞麦同食,同食令人落毛发;忌与菱角、黄豆、蕨菜、桔梗、乌梅、百合、巴豆、大黄、黄连、苍术同食;忌与牛肉、驴肉、羊肝同食。

2、猪脑髓:不可与酒、盐同食,影响男子性功能;

3、羊肉:忌与豆酱、荞麦面、乳酪、南瓜、醋、赤豆、梅干菜同食;忌铜、丹砂。

4、鸡肉:老鸡鸡头不能吃,因毒素滞留在脑细胞内,民间有“十年鸡头生砒霜”的说法;忌与糯米、李子、大蒜、鲤鱼、鳖鱼、虾、兔肉同食;忌芥末、菊花。

5、猪油:不宜与梅子同食。

6、牛肉:不可与鱼肉同烹调;不可与栗子、黍米、蜂蜜同食;不宜与韭菜、白酒、生姜同食。

7、猪肝:忌与荞麦、黄豆、豆腐同食,同食发痼疾;忌与鱼肉同食,否则令人伤神;忌与雀肉、山鸡、鹌鹑肉同食。

8、牛肝:忌鲍鱼、鲇鱼;不宜与富含维生素c的食物同食。

9、鸭肉:反木耳、胡桃;不宜与鳖肉同食,同食令人阴盛阳虚,水肿泄泻。

10、狗肉:忌与绿豆、杏仁、菱角、鲤鱼、泥鳅同食;忌用茶;不宜与大蒜同食。

11、猪血:忌黄豆,同食令人气滞;忌地黄、何首乌。

12、羊心、羊肝:忌与生椒、梅、赤豆、苦笋、猪肉同食;不宜与富含维生素c的蔬菜同食。

13、驴肉:忌荆芥;不宜与猪肉同食,否则易致腹泻。

14、兔肉与橘子相克:引起肠胃功能紊乱,导致腹泻。
15、兔肉与芥末相克:性味相反不宜同食。
16、兔肉与鸡蛋相克:易产生刺激肠胃道的物质而引起腹泻。
17、兔肉与姜相克:寒热同食,易致腹泻。
18、兔肉与小白菜相克:容易引起腹泻和呕吐。
19、狗肉与鲤鱼相克:二者生化反应极为复杂,可能产生不利于人体的物质。
20、狗肉与茶相克:产生便秘,代谢产生的有毒物质和致癌物积滞肠内被动吸收,不利于健康。
21、狗肉与大蒜相克:同食助火,容易损人。
22、狗肉与姜相克:同食会腹痛。
23、狗肉与朱砂与鲤鱼相克:同食会上火。
24、狗肉与狗肾相克:会引起痢疾。
25、狗血与泥鳅相克:阴虚火盛者忌食。
26、鸭肉与鳖相克:久食令人阳虚,水肿腹泻。
27、马肉与木耳相克:同食易得霍乱。
28、驴肉与金针蘑相克:同食会引起心痛,严重会致命。

29、鹿肉:不宜与雉鸡、鱼虾、蒲白同食

30、鸡蛋:忌与柿子同食,同食可引起腹痛、腹泻,易形成“柿结石”;不宜与兔肉、鲤鱼、 豆浆同食;民间有吃“毛蛋”之习,其实“毛蛋”中含有大量病菌,易中毒。

31、鸭蛋:不宜与李子、桑椹子同食。

32、野鸭:忌与木耳、核桃、荞麦同食

 

蔬菜、果品类

1、山药:忌鲫鱼、甘遂。

2、豆腐(豆浆):不要与牛奶同食;不要与菠菜同烹调;忌用豆浆冲鸡蛋;忌与四环素同用。

3、木耳:忌与田螺、雉鸡、野鸭、鹌鹑肉同食;忌与四环素同服

4、苋菜:不宜与菠菜、蕨粉同食

5、苦菜:不可与蜂蜜同食

6、花生:忌蕨菜、毛蟹、黄瓜。

7、香瓜:忌与蟹、田螺、油饼同吃

8、枣:不可与海鲜同食,否则令人腰腹疼痛;不可与葱同食,否则令人脏腑不合,头胀。

9、苹果:不宜与海味同食(海味与含有鞣酸的水果同吃,则易引起腹痛、恶心、呕吐等)。

10、鸭梨:忌鹅肉、蟹;忌多吃;忌与油腻、冷热之物杂食。

11、桔子:忌与萝卜同食,同食诱发甲状腺肿;忌与牛奶、蟹、蛤同食。

12、山楂、石榴、木瓜、葡萄:不宜与海鲜类、鱼类同食;服人参者忌用;忌铁器;忌和四环素同吃。

13、桃子:不宜与鳖肉、龟肉同食。

14、香蕉:不宜与白薯同食。

15、柿子:忌与蟹、水獭肉同食,同食腹痛、大泻;忌与红薯、酒同食。

16、杨梅:忌生葱;不宜与羊肛,鳗鱼同食。

17、杏:忌与小米同食,否则令人呕泻。

18、芒果:忌与大蒜等辛物同食。

19、银杏(白果):严禁多吃,婴儿吃10颗左右可致命,三、五岁小儿吃30~40颗可致命;不 可与鱼同吃,同食则产生不利于人体的生化反应,小儿尤忌。

20、柑子:忌与蟹同食。

21、葱:不宜与杨梅、蜜糖同食,同食易气壅胸闷;忌枣、常山、地黄。

22、醋:忌丹参、茯苓;不宜与海参、羊肉、奶粉同食;忌壁虎,可致死。

23、糖:忌虾;不可与竹笋同煮;不宜与牛奶、含铜食物同食。

24、酒:忌与汽水、啤酒、咖啡、奶、茶、糖同饮,不然对胃肠、肝、肾脏器官有严重的损害;不宜与牛肉、柿同食。

25、茶:贫血病人服用铁剂时,忌饮茶。不宜与狗肉同食;服人参等滋补药品时忌用。

26、蒜:一般不与补药同服。忌蜜、地黄、何首乌、牡丹皮;

27、花椒:忌防风、附子、款冬。

28、蜜:不宜与葱、蒜、韭菜、莴苣、豆腐同食,不然易引起腹泻 。

水产品类:

1、  虾:严禁同时服用大量维生素c。否则,可生成三价砷,能致死;不宜与猪肉同食,损精;忌与狗、鸡肉同食;忌糖。

2、  鲤鱼:忌朱砂、狗肉。葵菜、赤小豆、咸菜不宜与狗肉同食。

3、泥鳅:不宜与狗肉同食。

4、海带:不宜与甘草同食。

5、鲫鱼:不宜与芥菜、猪肝、猪肉、蒜、鸡肉、鹿肉等同食;忌山药、厚朴、麦冬、甘草。

6、鳖肉:忌猪肉、兔肉、鸭蛋、苋菜;忌与薄荷同煮;忌与鸭肉同食,久食令人阴盛阳虚,水肿泄泻。

7、带鱼、平鱼、银鱼、黄花鱼:忌用牛、羊油煎炸;凡海味均禁甘草;反荆芥。

8、龟肉:不宜与酒、果、瓜、猪肉、苋菜同食。

9、蜗牛:忌蝎子。

10、田螺:忌与香瓜、木耳、蛤蚧、冰糖同食;忌与四环素同用。

11、鲶鱼:不宜与牛肝同食;忌用牛、羊油煎炸;不可与荆芥同用。

12、鳝鱼:忌狗血、狗肉,同食助热动风;忌荆芥,同食令人吐血;青色鳝鱼有毒,黄色无毒。有毒鳝鱼一次吃250克,可致死。

13、海鳗鱼:不宜与白果、甘草同食。

14、青鱼:忌用牛、羊油煎炸;不可与荆芥、白术、苍术同食。

15、牡蛎肉:不宜与糖同食。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