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日,扬州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桑树脚地块考古工地发生考古工作人员被综合管理大队人员殴打,考古设备被毁坏,并强行驱离现场,严重破坏考古和文物保护工作的恶性事件。
18日,国家文物局在了解情况后,公开发函表态,“敦请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尽快查明事件原因,及时向江苏省人民政府报告情况,依法严惩涉事单位和人员,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切实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严肃性,确保考古工作正常开展。”随后,中国考古学会也发声明对此进行强烈谴责。基层有难,高层发声,八方支援,社会关注!
面对于此,扬州方面先是避重就轻,言称综合管理大队不知为考古所导致。今天,扬州市政府又发声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拘留和党纪处分。然而,问题的核心应是为何会出现此恶性事件?是否如媒体所言,是因为地块出让需要清场。考古地块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扬州城遗址范围内,若是地块出让,是否经国家文物行政部门同意?两办刚印发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完善基本建设考古制度,地方政府在土地储备时,对于可能存在文物遗存的土地,在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不得入库。”一旦问题的性质升级,就成了法人违法的典型案件,理应由国家文物局直接挂牌督办。
因此,此事件再次警醒我们:文物工作的核心只能是保护,保护工作的核心只能是落实!莫要等到斯文扫地时!
穆森
2019年1月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