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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于庄地区命名宜在“科学规划,有序传承”原则下进行

(2013-09-30 13:51:22)
标签:

文化

老地名

非物质文化遗产

西于庄

穆森

分类: 文保生涯(探索文保路)

      西于庄地区命名宜在“科学规划,有序传承”原则下进行  

                                   穆 森

               (在“西于庄整体改造路网命名专家座谈会”上的发言)

            西于庄地区命名宜在“科学规划,有序传承”原则下进行

西于庄,相传清末始有聚落,居民以捕鱼为生,初名西渔庄,后演化为西于庄。                            ——《天津市地名志·红桥区》

《市委十届三次全体会议决议》中将“弘扬城市文化”纳入了“建设美丽天津”的发展蓝图。红桥区作为天津城市文化的重要发源地,拥有着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西于庄位于红桥发展腹地,比邻西沽、丁字沽、大红桥,是运河文化的重要载体。

红桥区要发展,是在历史基础上发展,需对历史文化做到有序传承,而是打造一个全新的红桥。纵观整个西站副中心建设,基本保持了红桥老地名,这是凝聚红桥人心,彰显红桥文化自信的表现。有鉴于此,在关于西于庄的整体改造中,理应保持老地名不变,根据时代要求,适当加入新地名,以展现百年渔村的华丽转身,弘扬城市文化。

一、认识:老地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九届联合国地名标准化大会暨第二十四次联合国地名专家组会议确定地名属非物质文化遗产,适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正如中国地名文化研究所所长刘保全所说:“地名是历史的产物,具有本身的文化认同性与延续性。特别是历史悠久的地名,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独特的地理文化和质朴的乡土文化内涵,是民族文化遗产。许多国家都把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研究作为地名科研与地名工作的重要内容。”

为保护我国独特地名文化资源,民政部正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加强地名文化建设工作,并全面开展实施地名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目前已印发《全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地名文化遗产鉴定》行业标准,发出关于加强地名文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尽快制定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二、原则:科学规划,有序传承

西于庄改造不仅是实现城市副中心定位至关重要的一步,更是天津市落实国家加快棚户区改造的重要举措。日前,国务院正式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中正式提出:“2013年至2017年改造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使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同时格外强调,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要重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以及不可移动文物。”

天津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老地名是城市的历史名片,保证其有序传承,是维护城市传统特色的必要手段。2011年我国正式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中提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

所以,政府在考虑西于庄地名规划时,应在以上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指导下,确立科学规划原则,以保证历史有序传承。

三、操作:整体稳定,具体分析

1、西于庄作为区域名,是历史形成的,又具有突出的文化遗产价值,极具识别性,理应予以保留使用。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西站城市副中心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在西于庄后加功能区,如小白楼中央商务区(CBD)、于家堡金融区等,实现历史与现实的完美融合。抑或恢复“西渔庄”原始地名,读音不变,与运河文化更加贴近。

2、结合当前全国地名普查的成果,将西于庄区域内的地名进行统一归纳,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在西于庄路网规划中,优先考虑对如常关、西于庄大街等具有一定历史价值,且耳熟能详老地名予以保留。对一些带有负面含义、不具历史价值和识别性的新地名予以取消。

3、在部分保留老地名的基础上,再组织专家命名与老地名相配匹的新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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