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不能成为高楼下的盆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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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文化遗产高楼下的盆景黄殿祺穆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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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25日,黄殿祺先生在《中国文物报》发表题为《文化遗产:城市高楼下的盆景?》的文章,引起文博界一片叫好声。
文中说:“随着改革开放,天津市的危陋平房改造取得了很大成绩,大大缓解和改善了广大群众的住房困难。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天津市在今后向现代化迈进过程中何如妥善、有计划地保护这个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及历史文化传统风貌,就显得突出起来。”
时隔三年,天津的城市化发展比我们想象的要快很多。在巨大的成绩面前,当初的问题更加凸显。天津作为国务院1986年公布的全国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向来以古今交融、中西合璧的城市建筑形态著称于世。然而,如同国内大多数城市一样,天津城市面貌遭受着某种程度的破坏:估衣街、老城厢、大沽北路相继整体消失,五大道、解放北路、中心公园正在遭受严峻的挑战。一座座曾令天津人引以为豪的地标式历史建筑,如金刚桥、文庙牌楼、李叔同故居等,皆在逐年的大规模城市建设中消失或成为高楼下的盆景。总的来说,天津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尤其是历史文化名城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重要历史建筑遗产的保护工作,目前尚处在觉醒式的起步探索阶段,带有很强的不平衡性和可变性。其具体表现为:重视程度有所提升,但落实程度不够,保护跟不上建设,总体意识较淡薄,理念较落后。长此下去,已不仅仅是高楼下的盆景问题,天津的历史文化名城地位也会岌岌可危.
温家宝总理曾多次强调:“科学发展观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文化遗产作为不可再生的资源,是全人类的共同历史财富,理应作为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中的重中之重。
2008年12月6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指导、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主办的第二届中国城市化国际峰会在北京举行,大会正式向国际发布了《中国城市化率现状调查报告》。报告指出,天津市的城市化率已达到60.09%,位列全国第三。根据国际城市化研究和发达国家城市化实践表明,城市化率进入30%至70%之间时应该是一个加速发展期。加速发展期表现为,城市化率每年以一个百分点或更多比率地增长。增长一个百分点则面临一千多万农民将涌进城市。无形中,对于住房、就业的需求都大大增加,这也是城市建设与发展和文化遗产保护的矛盾最为突出的时期。
按照这个发展速度,天津市的城市化率即将进入70%,即城市化基本饱和状态,对文化遗产的破坏速度和几率也将迅速减少。在这时期,政府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以应对各种社会矛盾和危机的突发。否则势必影响城市化率的正常增长,促发诸多不必要的社会矛盾和危机的频发。
如2008年9月,五大道地区开始了一项备受社会关注的历史街区开发工程——“聚客锚地”。在其对外宣传中介绍:“聚客锚地”位于五大道的一个适中区域。功能主要是吸引游人,并让游人能“留得住,转得开”。将在保护历史风貌建筑的同时,把一些与游客游购娱吃住行相关的配套工程引进,从而在五大道形成一个“能看能玩能吃能住的大锚地”。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这一工程的旗帜下,五大道核心保护区的小光明里(山西乔家建)、润兴里(著名水利专家关富权房产和居所,满清遗老金梁也曾居此)、先农大院(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义生里、湖南路等处竟然相继贴出了拆迁评估或拆迁通知,很多历史建筑已被破坏,其涉地面积不低于十公顷。而拆迁目的,竟然是为了腾出土地建设商业服务设施。
我们不反对利用历史文化街区来发展旅游,但要防止以发展旅游为名对历史文化街区的破坏。对于“聚客锚地”工程来说,必须警惕旅游开发性破坏,在旅游开发过程中,过于强调商业利益而对历史建筑及其环境进行改变,这必然会严重破坏了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真实性和完整性。2008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明确规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历史文化名城中的历史文化街区自然是城市文化积淀最深厚的地方,但同时也是房地产开发千方百计为“创造财富”而争夺的黄金地段,破坏往往会以旅游开发和改善民生的名目出现在此。我们之所以反对这种过度的旅游开发和所谓的改善民生,原因便在于它是以牺牲长期效益换取短期效益,以牺牲不可再生资源破坏历史文化街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失去了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历史文化街区,其的旅游价值又何在呢?游客又为什么来这里“看玩吃住”呢?
正确认识历史文化街区,不能本末倒置,必须认识到其的价值和魅力所在。真实完整的历史文化街区充分体现在街区中每幢历史建筑的文化价值(内在价值)上,与之相对应的是经济价值(外在价值),二者应成正比。从这个角度讲,合理科学的保护建筑遗产,本身也是一种经济价值的再创造。文物保护法中有着非常著名的十六字原则:“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
谨防建设性破坏,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事业中所面临的共同课题。我们要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模式去对待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遗产,充分重视历史文化街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城市发展要强调文化思维,更加主动地把文物保护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在妥善处理好现代化建设中的文物古迹保护问题上,既要坚决克服出现“吃祖宗饭、断子孙路”的功利主义不负责任做法。又要防止“有钱造景、无钱护宝”、“拆真文物,造假古董”的利益驱动的短视而愚蠢的行为。保护历史文物,传承历史文化,丰富城市历史文化底蕴,提高城市文化品位,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必然选择。
面对以上问题,正如黄殿祺先生所言:“如何体现城市的历史连续性,体现传统文化的积累,体现一种井然有序的新陈代谢的过程,是政府部门、城市规划师、建筑师、文博学家、史学家和艺术家们探索的任务。古建筑和一切有价值传统建筑在城市更新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如何处理它们,是我国及世界城市现代化过程急需解决的相同问题。”
去年(2008年),在我们主办的“首届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天津论坛”上,一致通过的民间文保文件《天津宣言》中便对此问题作了尝试性的解答。宣言中说:“认同政府主导,专业部门和专业人士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模式,促进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中,各社会层面之间的良性互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种社会性的行为,政府是实施文化遗产保护的主导力量,而公众则是实施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力量,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组织作为二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应成为具有建设性的协调力量。”
我们必须拿出足够的勇气和魄力,以应对新的挑战,开展一场轰轰烈烈的民族文化遗产保卫战。正如《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中所说:“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刻不容缓。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此文刊于《艺谈博拾——庆祝黄殿祺从艺50年成就展暨学术研讨会》纪念册(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