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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辰生:保护也是发展

(2011-05-15 17:43:20)
标签:

文化

历史文化名街

谢辰生

保护也是发展

科学发展观

分类: 文保动态(聚焦热点事)

                      谢辰生:保护也是发展

              谢辰生在参加北京烟袋斜街揭牌仪式现场接受媒体采访(《中国文化报》记者 卢 旭 摄)

    第三届“中国历史文化名街”15条入围街区名单已经公布,这个结果得到参与评审专家的一致认可,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工作又向前迈进了扎实的一步。

    散落于城镇乡村间充满地方特色的老街,是这些地方发展的历史见证,保护好它们,会使世代相传的历史文脉得以延续。如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已经愈发得到各地政府与民众的重视,这些拥有丰厚的历史与文化积淀的遗存,不仅能够为当地带来广泛的知名度,同时还因为吸引着大量慕名而来的游客,带动了当地旅游事业的发展,它们已经成为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宝贵财富。

    然而在相当数量人们的观念中,仍然认为包括历史文化街区在内的文化遗产保护是城市发展的桎梏,它们的存在,妨碍了城市建设功能完备的高楼大厦、开放便捷的城市交通以及现代化的城市景观。这样的观念之下,包括历史文化街区在内的大量文化遗产在城市建设的浪潮中消失了。

    发生这种情况,主要是人们特别是一些地方领导没有正确认识保护文化遗产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错误地认为只有经济建设才是发展,并且以“发展是硬道理”为依据,要求保护为建设让路。一个时期以来,只要是涉及文化遗产保护问题的讨论,包括我们的专家、学者都是强调一定要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实质上是把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对立起来,把保护排斥在发展之外。我认为,这种提法是不妥当的,因为保护本身也是发展。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认识发展就必须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而且全面协调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没有全面协调发展,就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所谓“全面”就是要推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共同发展。文化遗产保护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它也是一个城市全面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因而保护与发展是没有矛盾的。

    但是,一些具体保护项目往往会与一些具体建设项目发生矛盾,这是两个不同领域发展项目之间的矛盾,而不是项目与发展的矛盾。要解决这些矛盾,决不能笼统地要求保护要服从建设,或者要求建设服从保护。而是要考虑全局从实际出发统筹协调,对不同性质的矛盾采取不同的解决办法。要根据文物价值的高低和建设项目要求的条件,权衡轻重,区别对待,妥善处理。

    举例来说,北京地铁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重要项目,原计划建设时要穿过故宫,而故宫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文化遗产,两者权衡轻重,结果毋庸置疑是地铁绕行,建设项目服从了保护。

    另一个例子是举世瞩目的三峡水利枢纽工程,这项工程是关系国家发展的重要工程,但在其淹没区内保留着很多重要遗址和地上古建筑,权衡轻重后决定对地下文物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地上文物进行搬迁,尽量减少文物的损失,解决这个矛盾,就是保护服从了建设。但是有些文物价值极高,既不能淹没,也不能搬迁,如白鹤梁水文题刻是世界上都罕见的重要文物,如果搬迁,它的价值就完全消失了。所以投资上亿元在原地建设了水下博物馆,不仅使文物得到保护,也成为三峡一个引人瞩目的参观点。

    以上事实表明,只要各地领导能认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仅可以解决保护文化遗产与发展建设项目的矛盾,而且还可以达到双赢的效果。保护祖国珍贵的文化遗产,反映了国家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这也是大局。那种认为只有保护为建设项目让路才是顾全大局的观点是错误的。

    我的一位朋友不久前去浙江省,从杭州到金华地区沿途看到许多村子都建造了仿照英国18世纪早期建筑风格的小洋楼,看到这个情形后他非常心痛。这反映出一个值得人们深思的普遍问题,如今许多地方流行或纯粹模仿国外,或纯粹模仿古代的建筑风格,而真正既具有中国特色又富有现代感的新建筑形式缺位。这种互相模仿之风的盛行,导致了如今我国“千城一面”“千村一面”问题十分普遍,原本具有地方特色的城镇与村庄被风格单一的模仿建筑取代丧失了历史与文化底蕴。所以,使我联想到,“中国历史文化名街”评选推介活动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意义就是,为建筑界提供了大量创作源泉。其实潜心研究这些历史遗存不难发现,我们的先人在建筑设计与布局以及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充满了智慧。建筑师们可以通过对这些具有民族特色与地方特色建筑的研究,学习祖先遗留下来的创造理念和技巧,在此基础上推陈出新,创作出既具有中国特色,又具有现代感的新建筑。为我们的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服务。从一定程度上改变“千城一面”“千村一面”的现状。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的保护,是我们对文化遗产保护从认识到实践的一个新发展,它们和单体文物建筑是不同的。历史文化街区依然有居民世代沿袭生活,是动态的,既有物质文化遗产,也有非物质文化遗产,要保护的是活的名街。因而必须考虑到居民改善生活条件的要求,做到既要保护街区的历史风貌,又要满足人们追求新生活的需要。如果要用《文物保护法》规定的文物保护原则来保护名街就行不通了,名镇、名村也同样存在这个问题。因此就必须制定适应这些遗产保护要求的新规定。我们建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国家文物局尽快出台有关这方面的法规,以利历史文化名街的保护。

 

博主注:此文系谢辰生先生为《中国历史文化名街》第三卷撰写的序言。时年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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