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保泰斗谢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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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界谁人不知谢辰生!很荣幸,谢老是我们的顾问!
我们今天所熟知的文物概念,便是先生首先提出并给予解释的。在《中国大百科全书·文物博物馆》谢老如是说:文物一词是指“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由人类创造或者是人类活动有关的一切有价值的物质遗存的总称。”
谢老出生在书香门第,大哥谢国桢是梁启超的得意门生,我国著名的明清史学家、目录学家、藏书家。六哥谢国捷也是史学和藏书大家,来新夏教授的授业恩师。“七七事变”爆发后,谢辰生毅然辍学携弟弟及子侄,欲投延安,岂料中途受阻,未能成行。1946年先生随兄长谢国桢到上海为华北大学购书期间,经徐森玉(谢国桢好友,著名文物鉴定、金石、版本目录学大家)介绍,出任郑振铎助手,协助郑先生编辑出版了《中国历史参考图谱》和《甲午以后流入日本之文物目录》,并由此步上了文物保护的漫长之路。
新中国成立后,郑振铎出任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兼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所长和考古研究所所长“当时我想搞点儿业务还是到考古所,后来不行,他(郑振铎)意思是现在要保护。在文物局,保护还是很重要的,这么一个决定,我一辈子干了文物保护……我一生当中就是搞文物保护,要说我是专家我不承认,要说不是专家我也明白点儿。但是我搞了一辈子这个事情。”于是乎,他与罗福颐(罗振玉之子,古文字学大家)、徐邦达(书画鉴定大家)、罗哲文(营造学社梁思成、林徽因弟子,古建筑学家)一道,成为了国家文物局文物处的一名业务秘书。
初进国家文物局,他的主要任务便是起草保护文物的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填补新中国文保的空白。在郑振铎、王冶秋、裴文中的具体指导下,他出色的完成了新中国第一部文物管理的法规《禁止珍贵文物图书出口暂行办法》(1950年 5月24日由政务院颁布),有效的制止了大量珍贵文物外流的现象。之后的《古文化遗址及古墓葬之调查发掘暂行办法》(1950年)、《关于在基本建设工程中保护历史及革命文物的通知》(1953年)、《关于在农业生产建设中保护文物的通知》(1956年)、《文物保护暂行条例》(1960年),都是出在谢辰生先生之手。虽然这些法律法规无法署作者名,但“国家文物局笔杆子”、“中国文物守护神”的美誉在业内早已无人不知了。
特殊时期,全国各地的文物惨遭破坏,谢老不顾个人处境的艰难,主动承担了起草《意见》,将《文物保护暂行条例》中的核心精神巧妙的融入了这个意见之中,为文革中保护珍贵文物,做出巨大贡献。
拨乱反正,国家意识到了文物保护的迫切性,决定出台一部专门的文物保护法。这一弥补空白,开创历史的任务,自然又落到了谢老的肩上。终于在1982年11月19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一致通过了谢老主持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从此我国的文物保护驶入了法制化的正轨。对于这些改写中国历史的丰功伟绩,谢老只是淡淡的说自己仅仅是在做一些中国文物保护的后勤工作(业内称之为“谢辰生后勤论”)。
改革开放以后,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谢老挺身而出。在不同时期,不同问题上上书,其所反映的问题,皆获得领导人的重要批示,救文物于水火之中。
2005年,谢老会同其他10位专家上书呼吁设立“文化遗产日”,以加强宣传和保护文物的力度。国务院正式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周六为中国的“文化遗产日”。
年初,《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出台受阻,谢老挺身而出,立陈条例的重要性及当前形势之严峻性。得到高度重视及明确批示,条例终于于2008年7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中国的文物保护从单体保护走向了整体街区保护。
从事文物保护60余年,谢老始终保持着敢言和直言的独立人格,为文保事业鞠躬尽瘁。如今已87岁高龄的谢老依旧活跃在中国文保的第一线,哪里有险情,哪里就有谢辰生的身影和声音。十一期间,我与哈尔滨的曾一智先生及团队张强老师专程赴京看望先生,并送上《天津记忆》及“首届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天津论坛邀请函”。
谁曾想到,在中国文物界享有崇高声誉和地位的谢辰生先生,竟然生活在一处书房、卧室、会客室于一体的20平米左右的斗室中。有趣的是老人的书桌前永远摆放着一个小板凳,据说那是领导专席,坐在那上面的人,随时可能被下逐客令。
崇高的品质,杰出的贡献,甘之如饴的生活,让人不禁感叹“中国只有一个谢辰生,也只能有一个谢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