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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浪漫的古典音乐 |
巴赫无伴奏大提琴组曲 (又名:
J.S.BACH SUITES FOR SOLO CELL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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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一套作品,同为爱乐者的我对它总是敬畏三分,虽不至于聆听前斋戒沐浴七天七夜,但总觉得提笔写这首作品尚称功力太浅,看了越多资料越不敢下笔。踌躇再三后终于提笔的主要原因,绝不是自以为熟透此曲,而是想将自己汇整的心得与大家分享,资料的堆积当然不足以说嘴,只希望乐迷们日后欣赏这套作品时,能有多一点的资料参考,相信对深入这首无伴奏大提琴曲会有不小的助益。
在谈巴赫无伴奏大提琴组曲前,有六项重点读者在聆听这首作品时必须了解。兹简短陈述如下,之后再依创作背景、写作技法、版本比较分别讨论时,说明这六项。
(一)这是巴赫在器乐曲创作最旺盛的柯登阶段所写的作品。
(二)此曲流传下来的是巴赫第二任老婆Anna Magdalena的手抄谱,作曲家的手稿并未发现。
(三)当时古大提琴有六弦,而巴赫则发明了五弦大提琴(Viola pomposa)这项新乐器。
(四)巴赫并未写无伴奏大提琴奏鸣曲。
(五)了解古代组曲的基本形式,是聆听此曲的基本功。
(六)当时乐谱上并没有标示速度记号,因此对现代演奏者会出现诠释的问题。
创作背景
「音乐之父」巴赫,无疑是巴洛克音乐的集大成者,如果要将他的作品做最简单的时期区别,可粗略分成三阶段。第一阶段是1708-1717年间的威玛时期,此时最主要的作品是管风琴曲。第二阶段是1717-1723年间的柯登时期,虽然仅有短短的六年,但却是他器乐曲创作最旺盛的阶段,包括无伴奏大提琴组曲、布兰登堡协奏曲、无伴奏小提琴组曲与奏鸣曲、小提琴协奏曲、创意曲、十二平均率等等,都在这个时期完成。第三阶段是1723-1750年间的莱比锡时期,此时主要创作为合唱曲。
原本在威玛担任唱诗班指挥的巴赫,卷入了威玛公爵以及侄子奥古斯特两人之间的纷争,导致巴赫与乐长之职擦身而过。郁闷之际的巴赫,正巧获得柯登的雷奥波特侯爵的赏识与邀请,1717年他决定离开要威玛皇室投效柯登皇室。但由于雷奥波特是喀尔文新教教徒,与信奉路德教派的威玛公爵「立场」上有所抵触,因此威玛公爵在放行前刻意刁难巴赫,判他入狱四周。您一定想象不到吧!受到后世景仰的音乐之父巴赫,当年竟然坐过牢。
离开威玛之后的巴赫,已经拥有无数管风琴曲,但是他在柯登的六年中却创作了更多的器乐曲。1717年到达柯登的巴赫才32岁,却在事业上达到另一个顶峰,他受命担任柯登的宫廷乐长。当时柯登的雷奥波特侯爵与一般的皇室贵族相当不同,他除了具备平易近人的性格并充满人情味外,加上从小便学习乐器因此有浓厚的音乐修养,经常与巴赫等宫廷音乐家打成一片。巴赫在柯登倍受雷奥波特礼遇,不仅环境优渥同时在1721年底娶了第二任的老婆Anna Magdalena,工作家庭两得意的情况下,巴赫甚至有了在柯登过一辈子的想法。
既然主、客观状况都显示巴赫在柯登相当顺利,为何1723年他还是离开了柯登来到莱比锡呢?原来器重巴赫的雷奥波特侯爵后来再婚,这位新的侯爵夫人对音乐一点兴趣都没有,逼迫着侯爵放弃一切宫廷中的音乐活动,在「音乐再美,难敌枕边细语」的情况下,巴赫当然有另谋出路的自知之明。(至于,莱比锡之后的状况就不在本文讨论之内。)
巴赫与第一任妻子玛丽亚'巴鲁巴拉相处十三年,她留下七个小孩后辞世。第二任妻子Anna Magdalena嫁给巴赫时只有二十岁,当时巴赫与前妻所生的小孩最大的已经十三岁了。Anna Magdalena虽然与巴赫相差十六岁之多,但是她却是巴赫艺术成就背后最重要的「无形的推手」,教养良好的Anna Magdalena不仅能够打点繁重的家务,同时还以女高音的身分活跃于乐坛,并且经常帮巴赫抄谱。为了感念Anna Magdalena的辛劳,巴赫还曾谱写古钢琴小曲送给她。
创作技法
当时在科登宫廷里有两位古大提琴家(Viola da gamba)傅贝尔(Christian Ferdinand Abel)、李尼希克(Christian Bernhard Linike,同时也是此曲首演者),巴赫便以他们为对象,谱写这套无伴奏大提琴组曲。在当时古大提琴有六根弦,而巴赫则发展出了一种五弦大提琴(Viola pomposa),因为想试试新乐器的性能,因此引起他创作大提琴曲的兴趣。
几乎在同一时期,巴赫也写了六首无伴奏小提琴奏鸣曲、组曲,是每位小提琴家必录的经典。但也许您感到好奇,为何巴赫为大提琴写的无伴奏只有组曲,而没有奏鸣曲呢?反观无伴奏小提琴曲则是组曲、奏鸣曲基交替出现,风格丰富许多。据了解,因为当时大提琴主要负责的是数字低音的工作,担纲独奏演出的情况实在不多,加上那时股大提琴的音色黯淡、朴素、共鸣度不佳,因此如果以它来演奏奏鸣曲这种着重架构、强调主题发展的长时间乐曲,过于严肃的主题加上沉闷的琴音,恐怕听者会感到烦闷而睡着。因此巴赫选择情绪轻快多样的古代组曲为形式,为大提琴谱写了六首组曲。(他所写的三首古大提琴奏鸣曲因为有大键琴合奏,因此情况另当别论。)
组曲顾名思义是由许多小曲「组合」起来,在当时组曲有其约定成俗的「配套」组合,也就是「阿勒曼舞曲-库朗舞曲-萨拉邦德舞曲-小步舞曲-基格舞曲」的标准组合模式。在十七、十八世纪,组曲是一种相当普遍的乐曲形式,以巴赫的作品为例,就曾写过英国组曲、法国组曲等按照配套创作的组曲型作品。
组曲中的每一首舞曲,不管是何种舞曲通常都是两段式(前半段反复,后半段也反复)的歌谣舞曲,一连串舞曲串成一整首组曲,舞曲与舞曲彼此间的形式、调性相同,因此它们主要以节奏性格、速度快慢来区分辨识。
巴赫的六首无伴奏大提琴组曲,就是以这样的形式写成,六首组曲的调性分别是G大调、d小调、C大调、降E大调、c小调、D大调,每一首组曲由六段舞曲组成,除了依照「阿勒曼舞曲-库朗舞曲-萨拉邦德舞曲-小步舞曲-基格舞曲」的标准组合模式外,最前面都加上前奏曲,此外在美首组曲的第五段上它也略加变化,例如第一号G大调、第二号d小调时采用小步舞曲,第三号C大调、第四号降E大调则采用布雷舞曲,第五号c小调、第六号D大调他则采用了嘉禾舞曲。
接着我就更详细地,将巴赫无伴奏大提琴组曲中,所选用的舞曲性格加以说明,让大家欣赏时能更进入状况。
第一段前奏曲(Praeludium):一般的组曲并没有前奏曲,但有时作曲家因需要会在组曲前加上前奏曲当作开头,以这阙无伴奏大提琴曲正是这样的情况。前奏曲是由带有两个带有对比性格的主题所构成的完备形式。是一种即兴的自然性格,强调分解和弦、音阶进行、自由展技,有点像是具有热身功效的曲子,用以唤起组曲中的后面几首舞曲。
第二段阿勒曼舞曲(Allemande):是一种古老日耳曼(德)的舞曲,速度中庸多为四四拍子而且不改变节奏,两段式,前、后两段的长度几乎相等。主要特征在于兴奋感十足、充满装饰的主旋律上。在一首组曲中,它往往是约定成俗的开头曲。
第三段库朗舞曲(Courante):是一种三拍子的法国舞曲,通常比一般的日耳曼舞曲速度快,由于每小节的强音经常会变动,因此听起来比阿勒曼舞曲更为轻巧、快速,更具有流动力。同样为两段式,前、后两段的长度相同。
第四段萨拉邦德舞曲(Sarabande):十七世纪西班牙一种三二拍或是三四拍子的舞曲,给人的感觉是缓慢庄重。与其它舞曲最大的不同,在于它少用流动性的声部,而着重在以稳重的和声结构缓缓推展。同样是两段式,通常后半段的时间较长,因此有时后半段还再分成两段。后来,它成为奏鸣曲慢板乐章的前身,尤其是海顿时期的奏鸣曲最为明显。
第五段正如同我前面所说,在这套作品中是较多变化的,其中第一、二号采用的小步舞曲(Menuetto),这种舞曲后来广泛地使用在交响曲、奏鸣曲上,同时也是组曲中众多舞曲形式唯一被纳入交响曲系统的舞曲,形容一种优雅的跳舞。第三、四号采用的布雷舞曲(Bourree),布雷的原意就是「振翅」,是一种快速振动的感觉。第五、六号采用的嘉禾舞曲(Gavotte)则是当时相当流行的宫廷舞曲,放在组曲中通常是紧接着萨拉邦德舞曲,也是两段式。
第六段吉格舞曲(Gigue):是流传于英国民间的古老舞曲,绝大多数为三拍子系统,具有活泼快速的性格。也有人说这是源自意大利西西里的节奏,众多主题间常常彼此模仿出现,两段式而且长度相当一致,第二段从主题模进开始,通常放在最后当成整首组曲的终曲。
在当时有的组曲形式会在舞曲之外,还加上抒情曲、变奏曲,或在基格舞曲之后加上夏康舞曲,但巴赫采取的是标准的古典组曲形式,因此并未添加这写曲子到组曲中。
从资料上看来,六首无伴奏大提琴曲中前四首是为当时的一般大提琴(古大提琴)所写,第五首为了便于演奏,最高音弦必须调低一个音(但后世提琴家很多已经不这幺作),第六首则是巴赫为他的新乐器五弦大提琴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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