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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保护下的小三贪图的更安逸
文/紫檀情缘
在我的情感信箱里,每天都会收到各种不同的苦主倾诉信件,大多数都是因为婚姻内小三插足。看着这些小三的事件,让我恶心到家。
“小三”这个随着社会的开放被人们慢慢接受的名词;一些做着让世人鄙视,让家人蒙羞的龌龊事的人;一个被中国女人们的深恶痛绝的无耻角色;还在那里恬不知耻的说她们为了“爱”。
大千世界,真的是无奇不有。现在,竟然在中国的法度里,《侵权责任法》,将在
7月1日实行,破天荒的得到保护。根据这条新法的规定,以后就连在网上发贴辱骂小三都有可能构成侵权罪。一看这样的新法,真的快把人气背过去!
看到网络上众多人对于此新法都各持各的观点。但,相对来说,大多数人还是很有道德和良知的,只有少数无耻之徒袒护小三们。也许,在他们之中就有小三的存在,抑或是本身就是一个小三。
不管怎么袒护,我想大多数人都是知道的,小三,没有人逼你去当。这种女人虽然说不上是最下贱的,但也够得上最无耻的。如果仅仅冲着小三来说,只要是女人,都有当小三的资本。但是,身为一个人,一个女人,如果知道维护自己的尊严,如果还有那么一点点良知,那么就不会去当小三。只有抛弃了道德,无视尊严的女人才人选择小三,既然如此,还需要什么权?难道在人家的家庭中倒插一足,这样的做法就不叫侵权吗?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难道在人人痛恨小三时,在中国还尚存有那么一点道德枷锁的前提下,法律要出面将其扶正?不知道这是国的悲哀,还是身为中国人民的悲哀?
有一句老话说“以毒功毒,以牙还牙”,笔者今天想说:去你的狗P新法吧!如果说是侵权,那也只是半斤八两,以眼还眼。还有一个关键,就是看一下,究竟是谁先侵的权?
为“小三”维权,成为法律保护的正当合法群体。如此一来,是不是也向全球宣布了,在中国,有小三这个群体的存在是合法的?“小三”可以是名正言顺的?
抢了别人的东西这不叫侵权?在此,笔者认为,无论是从法律的角度还是从道德出发,根本就不允许“小三”的存在,更不要说这么荒唐的“维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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