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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布尼兹“先定的和谐”

(2014-09-04 22: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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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公理

平衡就和谐

爱因斯坦在普朗克六十岁生日庆祝会的演中说:物理学的发展表明,在某一时期的所有可想到的构造中,总有一个显得比别的都高明得多。凡是真正深入研究过这个问题的人,都不会否认唯一决定理论体系的,实际是现象世界,尽管在现象和它们的理论原理之间并没有逻辑的桥梁;这就是莱布尼兹非常中肯地表述过的“先定的和谐”。物理学家往往责备研究认识论者没有给予足够的注意;我认为,几年前马赫和普朗克之间所进行的论战的根源就在于此。


莱布尼兹所说的“先定的和谐”,实际是大自然的铁律——平衡公理。西方人虽然不知道这是自然秩序,但被智慧和道德极高的近代哲学家、数学家莱布尼兹、物理学家爱因斯坦觉悟到了,这是近代科学向东方哲学回归的萌芽。100多年后,“耗散结构”理论创始人普利高津又提出“时间之箭在非平衡态结构的形成之中,扮演着最重要的角色”这一哲学论断,将莱布尼兹提出的“先定的和谐”纳入到开放系统的自组织过程,作为事物结构秩序的平衡力,真是非常了不起。


莱布尼兹把“先定的和谐”作为弥合“现象”和“理论”之间存在裂隙的前提,而不是当作沟通两者差异的逻辑桥梁,这是受西方传统文化的局限性所致。其实,中国古哲早在伏羲氏时代就已将这一自然律的结构秩序揭示出来了,那就是易学的平衡公理和伏羲八卦模型。


平衡总是和谐的不平衡就会有冲突。宇宙和万物就是在和谐的平衡中诞生。如同数学真理一样,易学真理是绝对的,外在的,永恒的;易学对象的和谐性,同样具有超越时间自身存在,既不依赖于人类主观意识,也不依赖于特定物体的客观性。


莱布尼兹、爱因斯坦和普利高津的哲学观向中国哲学回归,对人们有极大的启示,可以预料,它必将促使科学家到中国文化中去寻找沟通“现象”与“理论”差异的逻辑桥梁。


http://s3/mw690/001o2BMzgy6LMLk5isad2&690

智慧和道德极高的爱因斯坦在演讲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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