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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身”救父精神不值得提倡

(2008-03-25 19:05:44)
标签:

杂谈

分类: 言论杂谈
       3月25日的《长沙晚报》上刊登了这样一则新闻:大学生救父心切欲签特殊协议。
      如有哪位好心人愿借钱为我父亲治病,我愿为他工作30年,不收1分钱,字字为据,永不反悔!”
    湖南城市学院大四学生胡恒志因父亲患尿毒症急需换肾,医疗费预计达30万元。贫寒的家庭无法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毕业在即的胡恒志边打工赚钱边四处求职,希望能赚到父亲的救命钱。可是父亲的病情一再恶化,他不得不出此下策。他希望有爱心企业雇佣他,预付他30年劳动报酬,帮助他的父亲度过难关。
    读罢这则新闻,我感触良多。
    年轻学子,在自己的亲人遇到困难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甚至不惜以自己30年的青春和汗水来换取父亲的生命,胡恒志的孝行着实让人感动。从这则新闻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是他的无奈之举,是他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不得已作出的选择。30年,对于一个即将走出大学校门的年轻学子来说是前途无量的,可是他的30年就这样被活生生的剥夺了。因此我觉得胡恒志“卖身救父”不是明智之举,这种精神也不值得提倡。
    我国现行的医疗体制下,看病贵看病难是不争的事实。党和政府正在积极想办法解决这一问题。其实他完全可以采用其他的方法和途径来解决父亲的医疗费问题。比如:
    1 可以号召爱心人士和爱心企业捐款。中国有13亿人口,如果号召大家人人都献出一点爱,区区30万应该不成问题吧。
    2 从2005年开始,我国农村开始实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很多农民都参与了合作医疗。象尿毒症这样的大病应该能报销很大一笔医疗费用的。
    3 这是我个人的美好的愿望:医院的医疗费也可以实行分期付款制。病人先交纳一部分医疗费用,然后分期归还。这样也许可以解决一部分人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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