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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

(2012-12-05 10:19:30)
标签:

盗墓

是错的

呼吁

杂谈

分类: 杂文1

首先,挖坟掘墓是极其不道德的。其次,盗墓在法律上是被禁止的。所以,无论是任何的个人还是团队,出于任何目的想给盗墓行为正名,都是不正确的。

但是,对盗墓小说的存在过度惶恐也没有必要。

就像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古惑仔》风靡时满大街的小混混,盗墓小说的风靡也仅仅满足了一些小朋友的幻想。更何况盗墓是一项技术活,就算为盗墓心驰神往,也没人能真的下斗去做这件事——下古墓可不是当当混混,染了头发拿着砍刀就齐活了。

盗墓在历史上究竟是什么地位呢?这个我不是学者我不敢说,不过我能科普一点小知识——

从盗墓的起源来看,无论是三国时期由曹操组建的摸金校尉队伍,还是在南方(今长沙附近)出现的土夫子,其目的都是为了金钱。

据传,曹操为了军饷挖坟掘墓,化了很多古物铸造兵器,在他眼里,所谓的历史留存毫无价值。

再看南方的土夫子。

南方的土夫子在作出并非真正的盗墓者,他们一开始干得是运沙的买卖,卖一种实用的白沙做外快。沙子挖得深了,是不是就会翻出点其他东西,比如瓶瓶罐罐。土夫子们发现那些这些瓶瓶罐罐比沙子赚钱之后,就专心挖祖坟去了。

从盗墓行为的起源上我们就能看出,这是一项非常功利的行为,完全没资格跟考古相提并论。

盗墓贼看到一个破碎的陶罐智慧啐一口,因为那个陶罐失去了价值;考古学家却会跪下来尽可能把那个陶罐恢复,从那个陶罐中发掘历史的真相。

文物在盗墓贼手里,只是一件换钱的玩意儿;在考古学家手中,却是一份历史。

现在有很多孩子对盗墓行为推崇备至,不仅仅是因为盗墓小说的兴起,更是源于大家思维中的实用主义。

首先,在很多年轻人眼中,文物的价值必须通过买卖才能实现,所以把文物从地下带出来卖到市场中的盗墓贼,就成了他们眼中的“商人”,甚至是英雄;为了文化进程而不断奋斗的考古工作者,反而成了反面角色。

其次,是因为很多年轻人已经没有了祖坟的概念。在孩子们眼中,人往生之后就是一坛骨灰,祖坟什么的,在哪儿都不清楚了,被人挖就挖了吧。

再次,考古这个学科不为人们所熟悉,大家却知道盗墓很神奇。事实上,中国的考古的确运用过很多盗墓知识,比如现在还为考古队使用的洛阳铲,但同时,考古界更是在不断更新着自己的技术。一定要说的话,现在的很多盗墓团伙都是在剽窃着考古的智慧。

综上所述,盗墓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神奇,更别提正义。大家看小说娱乐一把可以,但三观最好还是正回来的。

盗墓贼,归根结底是盗贼。他们为了图谋私欲,肆意破坏文化遗迹,倒买倒卖文物,将国宝贩卖到外国,一点点污染着我国璀璨的历史文化,并不值得人们推崇。

盗墓跟考古是两回事,对此感兴趣的同学可以找一下相关的书,我个人推荐王子今先生的《中国盗墓史》。

ps,喜欢看盗墓小说的同学请务必看一下盗墓小说的开山之作《鬼吹灯》——虽然是盗墓小说,但这本书的三观是正的,胡八一和胖子始终知道自己做错了事,最终也选择了收手。

最后,作为写手我呼吁一句,请各位同仁在写盗墓题材的小说时谨守三观,就像烟盒上会写“吸烟有害健康”一样——最终效果几何姑且不论,但起码我们不能给读者错误的文化导向。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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