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造假的媚论暴论和幻论
(2008-09-04 16: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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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声称“还狼性一个公道”的《狼图腾》甫一出版便充满争议,指其“故事造假”和“文化造假”的声音不断出现。该书面世虽已4年多,有关论辩非但热度不减,甚至还不断升级——参与者越来越多,不再局限于曾和作者一起下乡的知青;形式上亦趋于学术化,开始进入学术和文化思考的较深层次。
围绕一部文学作品可能的故事造假和文化造假形成如此旷日持久的争论,很是耐人寻味。乍看来,这似有“小题大做”乃至“无中生有”之嫌。既然文学是允许虚构的,则故事造假即便成立,也难以成为批判的靶子;而文化本身是复杂多元的,甚至对“文化”这一概念都难以进行准确的定义,这注定了对文化造假事件的难以清晰界定。
但仔细想来,虽说“文化造假”从概念上略嫌模糊,在逻辑上也有欠严谨,却不得不承认,这一描述提出了一个非常具有现实性和普遍性的问题。睽诸现实,即便暂且抛开《狼图腾》具体有没有文化造假或其造假成分究竟几何,这种现象仍然是非常值得关注的。笔者隐约感觉到,一本普通的畅销书之所以引起这么广泛的争议,可能正与人们对当下文化乱象的忧思有关。
环顾时下的文化生态,文化造假现象可谓比比皆是。在微观和具体的层面上,赋予一个景点、一桩事件甚至一个人物以无限的文化涵义,比如某些专家学者和官员对“中华文化标志城”的论证,为“鬼国京都”的辩护等。还有近年来泛滥成灾的各类公祭,不断发生的历史名人籍贯抢夺战,以及牵强附会地为各类功利性做法或事物涂“文化色”、粘“文化牌”,都属于此类手法。这类做法,放大了文化中的庸俗、浅薄和功利化的成分。不过,由于这种负面影响是容易被发现辨别的,所以危害一般还不大。与此相比,在宏观和抽象层面上的文化造假往往要隐蔽得多,其负面影响可能一时不甚明显,却有可能更持久。
概而言之,宏观层面的文化造假主要包括篡改文化概念、阉割文化体系,制造害人的文化迷宫,或借真文化的糖衣包裹伪文化的药丸。此类文化造假一旦形成,看似严密的理论体系内遍布陷阱,使人一旦着了道便迷途难返。依笔者之见,在目前中国的文化领域内,此类造假主要表现为三种形式:媚论、暴论和幻论。
所谓文化媚论,指完全放弃了某种严肃文化的应有立场,以悦众媚俗为惟一追求。不惜削文化之足,适流俗之履,甚至让庄重的文化倚门卖俏。比如把《论语》演绎成一门“快乐学”,便堪称到目前为止文化媚论“水平”的极致。
文化暴论,则是指罔顾古往今来既成的人文准则,无视他人生活的现实,惟以蛊惑他人为能,或以口舌逞快为趣,或以卖弄概念为是,以种种吓人的大词强行向他人灌输价值观。比如“兆山羡鬼”、“秋雨含泪”,还有“范跑跑”事件中某些玩弄“自由”“权利”等概念者,都堪称文化暴论。推而言之,时下某些教人“作”、诱人“浪”的时尚读物,亦堪称暴论的一种。
至于文化幻论,则是指某些所谓的文化理论家凭空虚构、臆测世事,用假大空的断言式“文化理论”欺世盗名。比如最近有学者断言,东方文化将一统世界,不久的将来世界将以“东化”为荣,却给不出像样的论证过程。此类文化论述,只能当作呓语来听,故笔者名之曰“幻论”。
载自《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