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何支持营业性演出时“真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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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木爱在现实面前假唱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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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就《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细则规定,营业性演出不得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违者受罚。
亮明我的观点: 作为歌手, 我极力支持营业性演出时“真唱”。
“真唱”,也就是现场演唱,是我们歌手应该必备的基本职业道德
。 我想,我的歌迷来现场,大多数是来听我现场演唱《爱在现实面前》和《有一种爱叫做放手》,而不是来听我放CD,我必须对得起支持自己的歌迷,而就此而言,我可以说一直以来都对得起我的歌迷,即使是参加电视节目的录制,我仍然尽量争取真唱,但有一次在长春参加《欢乐中国行》,因现场下大雨,返送听不太清,后来有人在我帖吧留言,说电视上我的嘴和音乐对不上,说我是假唱,在这儿我可以负责人的告诉这位朋友,那场我是唱的现场。
其实“假唱”很难受,在整个演唱过程中,歌手必须全神贯注,总是提心吊胆,担心露馅。如果要是唱的是深情歌曲,还得在那儿装模作样,假扮深情,就我个人来讲,我会觉得别扭,说不定还会笑场。
虽然如此,我在此想提两点:
第一,“假唱”不单是歌手的问题。 很多时候,受设备所限,譬如音响师、调音师的技术,现场的音效等等,举办方会主动要求歌手对口型,歌手没法做到“真唱”。所以,真唱不仅要提高歌手的素质和水平,而是需要提高整个行业的从业水准。
第二,假唱非中国独有,在欧美也不少见,尤其是电视演出。 之所以提此点,并没有别的意思,只是不想一些人简单的做黑白对比,说: 你看,欧美又怎么怎么样。。。我相信大家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最后,告诉大家一个简单辨别假唱的方法,就是看歌手是否会递话筒给观众,哈哈。递话筒有三大 用意: 一,说明这首歌受欢迎,被大家传唱。二,调节现场气氛。三,就是辨别假唱。
我又来了,我写这篇博客时忘了递话筒还有一大用意,就是歌手忘词了,所以让听众唱,哈哈。
我的新歌《爱在现实面前》最近推出后,和《有一种爱叫做放手》一样,得到了很多朋友的支持,在此真诚的谢谢大家。
《爱在现实面前》M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