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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采购文摘 |
在谈这个问题之前,先明确什么是成本中心,什么是利润中心。
一个责任中心,如果不形成或者不考核其收入,而着重考核其所发生的成本和费用,这类中心称为成本中心。
成本中心特点:成本中心往往没有收入,或虽有少量收入但不成为主要的考核内容。而成本中心有标准成本中心和费用中心两种类型。
任何发生成本的责任领域,都可以确定为成本中心;一个成本中心可以由若干个更小的成本中心组成;大的成本中心可能是一个分公司、分厂,小的成本中心可以是车间、工段、班组。
标准成本中心的考核指标――既定产品质量和数量条件下的标准成本。标准成本中心不对生产能力的利用程度负责,而只对既定产量的投入量承担责任。标准成本中心必须按规定的质量、时间标准和计划产量来进行生产,这是一个“硬性”要求。
利润中心指既对成本承担责任,又对收入和利润承担责任的企业所属单位。由于利润等于收入减成本和费用,所以利润中心实际上是对利润负责的责任中心。这类责任中心往往处于企业中较高的层次,一般指有产品或劳务生产经营决策权的部门,能通过生产经营决策,对本单位的盈利施加影响,为企业增加经济效益,如分厂、分公司益既有独立经营权的各部门等。利润中心的权利和责任都大于成本中心。
利润中心的利润是按照利润中心所能影响和控制的可控收入和成本来计算决定的,那些在其经营活动范围内发生或取得但不直接有关或不可控的收入和成本,则排除于利润中心的利润计算之外。
利润中心可以是自然的,也可以是人为的。
自然的利润中心是指在外界市场上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取得实际收入、给企业带来利润的利润中心。这类利润中心一般是企业内部独立单位,具有材料采购权、生产决策权、价格制定权、产品销售权,有很大的独立性,如分公司、分厂等。它可以直接与外部市场发生业务上的联系,销售其最终产品和半成品或提供劳务,既有收入,又有成本,可以计算利润,将其完成的利润和责任预算中的预计利润对比,评价和考核其工作业绩。
人为的利润中心指在企业内部按照内部结算价格将产品或劳务提供给本企业其他责任中心取得收入,实现内部利润的责任中心。这类利润中心的产品主要在本企业内转移,一般不与外部市场发生业务上联系,它们只有少量对外销售,或者全部对外销售均由企业专设的销售机构完成,如各生产车间、运输队等。由于人为的利润中心能够为成本中心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规定一个适当的内部转移价格,使得这些成本中心可以“取得”收入进而评价其收益,因此,大多数成本中心总能转化为人为的利润中心。
人为的利润中心本来应是成本中心,为了发挥利润中心的激励机制,人为地按规定的内部结算价格,与发生业务关系的内部单位进行半成品和劳务的结算,并以结算收入减去成本算得利润,与责任预算中确定的预计利润进行对比,进而对差异形成的原因和责任进行剖析,据以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对人为利润中心,内部结算价格制订得是否合理,是能否正确考核和评价其工作业绩的关键。
要使利润中心发挥应有的作用,利润中心一般应具有如下三个条件:
(1)利润中心主管人员的决策,能够影响该中心的利润;
(2)利润中心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相对的独立性;
(3)利润中心利润的增加,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因而传统意义上,采购是成本中心,而现在有许多企业要求将采购部门作为一个利润中心来考核,根据上述利润中心的要求,可以制定采购部门的相对盈利指标,从而可以在财务上将采购部门从成本中心转变为利润中心。